试用期被延长丢人_试用期被延长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7:42:25 人阅读
导读:我记得我刚工作几年老板也动不动提延长试用期,后来HR普法了几次,劳动法规定不能延长试用期。于是后来就变成了试用期不固定为三个月了,有面试比较好的设三个月试用期,...

我记得我刚工作几年老板也动不动提延长试用期,后来HR普法了几次,劳动法规定不能延长试用期。于是后来就变成了试用期不固定为三个月了,有面试比较好的设三个月试用期,有面试情况拿不准的设六个月试用期。当然了,试用期表现好了还可以提前转正。

劳动法规定同一家工作单位和同一个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根本就没有延长试用期的合法性。

但是从你个人来说,你去和老板说你违法了,按照劳动法我已经转正了。老板说,那又怎样呢?你是要继续干呢还是不干呢?

你说我不干了,但是你得付我补偿金!好吧,最多给你一个月工资走人。而且老板也可以选择不给,你去仲裁呗,谁怕谁。大部分人会觉得为了多拿一个月工资不值当的,还是自己走了,裸辞。

你说我接着干,老板说那你找什么事!好好干表现好了给你发奖金。然后老板心里对你打了一个问号。

所以啊,最好的做法是不吱声先干着,然后一边找工作,毕竟裸辞有风险。如果找到更好的工作,就辞职走人。如果暂时找不到,只能在这家单位争取更好的表现了。

用人单位故意延长职工试用期而不签订正式合同,是严重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法》第82条、98条之法定,用人单位应对滿一个月试用期的职工签订正式合同。

用人单位拖延职工试用期,职工应依法请求劳动仲裁,并要求赔赏。按超过试用期时间计算,应得到原工资的双倍数额赔赏。

劳动者劳动光荣,但不能劳动被宰。依法违权,是当代职工的社会责任!

试用期员工考核不合格,试用期延长是否合理,为什么?

肯定不合理,直接就违反国家相关法律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试用期的主要规定如下:

1、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3、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5、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6、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7、初次就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8、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9、不得单独约定试用期;

10、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1、试用期非强制要求,可以不约定。但如约定试用期,期限不得起过前述规定。

以上十一条,为关于试用期的法律要求,任何与之相违背的,都属于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这里以一个发生在北京的案例来说明。

张某应聘至某互联网公司担任市场部经理,约定的劳动合同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由于张某在试用期内的绩效表现不尽如人意,但因张某工作比较勤恳,也比较认真,于是,经公司管理层商量后,人力资源部与张某约定,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如果符合公司规定则留用,否则张某自动辞职走人。双方签定了书面协议。

二个月后,因张某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要求张某主动辞职离开,没想到张某以公司延长试用期并约定两次试用期为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获得了仲裁部门的支持。

这个案例中的情况与您提及的情况非常类似,供参考。

        

朋友!试用期说好几个月,就是几个月,这是不能随便改变的,签订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得。公司突然延长试用期,这完全是错误的,这是国家法律不因须的。当初签订合同就是为了公平公正,如果不以合同来这叫违约,你可以到劳动局告公司。如果能够和谈最好还是和谈解决比较好,如果不能和谈解决,马上去劳动局告公司。

企业延长员工试用期,是否需要通知员工?咱先不说需不需要通知员工,先来看一下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呢?下面由职聊社保为您详细分析。

一、关于试用期的约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只约定试用期的,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试用期的工资可与转正后相同,但试用期不得延长。

小结,很多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的目的是为了试用期期间,让员工和企业彼此适应,员工是否认同企业,并持续工作下去。员工是否符合企业的用人标准,是否能胜任工作岗位。是双方彼此适应的过程。

二、单位能否延长试用期?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小结,只要延长后总的试用期不超过法定的最长试用期的,是可以的。如双方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前后的二个试用期加起来只要不超过六个月。但试用期内不得降低工资,要进过员工本人同意。

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再次约定试用期延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违法约定试用期。

构成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公司应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照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单位在原约定试用期的基础上再次延长试用期的,是存在一定法律风险的,所以不建议企业延长员工试用期。

三、企业为什么要延长试用期?

1.很多企业觉得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果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其辞退

2.企业觉得员工不胜任工作,不予以转正,想通过延长试用期期限,更多的对员工进行考核、观察

3.企业恶意延长试用期,故意不让员工转正

四、针对企业延长试用期,员工怎么维权?

1.很多企业觉得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果不符合录用条件,想要将其辞退,那么企业需要有录用条件,在招用员工时已经明确告知,并且录用条件,有明确的量化内容(比如销售岗位,要明确每月需要达到的业绩,用数字表明,再比如,企业在录用条件中明确说明,员工旷工三次,予以辞退)。

如果企业没有明确的录用条件,是不能以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辞退员工的,否则属于违法辞退,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

以上情况,员工要明确是否有合理的录用条件,自己是否已明确的知道此内容。

2.企业认为员工不胜任工作的正确做法:企业有明确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要给员工调整工作岗位,而不是将试用期延长,如果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企业可以提前30日通知员工,或支付一个月通知金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补偿金。

以上情况,如果企业以员工不胜任工作而延长试用期的,员工可以要求企业调整工作岗位。

3.企业恶意延长试用期的,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写在最后的话

企业认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表现不好,完不成业绩,想要通过延长试用期是不可行的。企业应合法为适应期员工缴纳社保,否则员工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的赔偿,生病住院由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部分,生育产生的生育费用及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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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补充回答;做仓储物流十几年了,并且个人业务熟练,可以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劳动法没有规定,必须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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