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怎么送达被告手中_法院传票,是用什么方式发送到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6:18:34 人阅读
导读:1、如果知道被告在外地具体地点,可以邮寄送达。如拒绝签收,也可以留置送达。在下落不明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会采取公告送达。2、费用首先看公告方式,可以在法院的公...

1、如果知道被告在外地具体地点,可以邮寄送达。

如拒绝签收,也可以留置送达。在下落不明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会采取公告送达。2、费用首先看公告方式,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登报的话根据报刊不同收费有所不同,一般五百左右,由你支付。3、公告送达后,即使被告缺席,也可缺席审判,一般会胜诉。4、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准备材料:主体情况、生效判决、可供执行的财产证明,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立案。5、关于期限:公告期为60日,期满视为已送达;送达后一般15日的答辩期,30日左右开庭;如果缺席审判当庭判决,再有15日的上诉期。上诉期满后生效,判决的履行期届满后可申请强制执行。综上,一般公告至执行,需要经过4个月左右。

简单来说是这个流程(以被告为主):

1.法院电话通知被告来法院领传票,如果被告亲自或委托人来领,法院给传票的同时要让他填个地址确认书,被告填写了送达地址签了字,将来如果法院电话找不到人,就会给这个地址邮寄,不管收到没收到,都视为被告已收到。法官可以基于此缺席审理和判决。

2.法院无法联系被告,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邮寄传票,这个就比较讲究了,只有被告本人签收邮件,才算送达成功,被告不来才可以缺席审理,其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他人代收、本人拒收等等情况,原则上都不视为送达成功。

3.如果法院邮寄不成功,会安排工作人员根据被告地址上门送达,要求大致类似于邮寄,也需要被告本人亲自签收才算成功,如果同住家属签收,除非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同住证明才算送达。

4.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送达成功,走公告送达。

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一般情况下,原告起诉时,法院确定立案受理以后即给原告开庭传票,同时在七日内送达给被告。

当然如果是被告下落不明可能要复杂些,也就是开庭传票的送达可能采取邮寄送达,如果邮件退回,只能公告送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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