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临时工辞退政策_长期临时工可辞退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3:51:24 人阅读
导读:我来回答,首先明确是机关临时人员,这包括清洁工,门卫等。一般单位临时聘用,重点是单位自行聘用,没有走编办核准的,都是单位自行解决。目前政府部门要求清退单位解除聘...

我来回答,首先明确是机关临时人员,这包括清洁工,门卫等。一般单位临时聘用,重点是单位自行聘用,没有走编办核准的,都是单位自行解决。目前政府部门要求清退单位解除聘用。今后机关不再自行聘用。这是国家政策。而机关单位关于聘用有很多种,一是购买服务的聘用,二是编办核准的聘用,这些聘用经过编办核准的,财政要给钱的。而单位自行聘用的没有经过编办核准。财政不供给。所以基本工资不高,公务员享受的福利也不会有。而编办核准的编外人员,可以发一半的福利,而这些人一般不会被解聘。编办同意的不会自己打自己耳光。一般这部分真的没有岗位,会换岗位。而单位自行聘用的,就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来了,你干10年就补10个月的工资。干20年就20个月补偿回家了,这个没有瓜皮啃的,单位要你回家就回家。跟政府没有关系。这是单位行为。所以在机关打工,一定要在政策松的时候,要求单位出份红头文件要求编办核准这是最好不过了,不让政策一变,吃亏的是这部分人,有些干了很多年,结果身份不同。今后所有编外聘用人员必须报编办核准,甚至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用人员。

  

1、机关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如工作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上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机关单位不得辞退。  

2、工作12年,机关单位未为聘用人员交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该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不能补缴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社会保险费用的经济补偿。  

3、机关单位不履行上述法律义务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你虽然是临时工,但你与单位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接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单位应当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辞退你,还应当给你一次性经济补偿。

这种情况首先要向单位提出,如协商不成就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部门仲裁后如单位不执行,可向当地法院起诉。我们当地就有一例,工商局用的四名临时工,因职能调整没有了收费项目后被辞退,后四名职工经仲裁、法院判决胜诉。

只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你的问题肯定会得到妥善解决。

在本次的机构改革中,因为单位撤并等原因,被清退的临时工不在少数。

其实临时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因为没有编制,不管是劳务派遣性质还是直接和单位签订合同,都是没有什么保障的。机构改革,或者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亦或者是最简单的单位领导人事调整,都有可能导致一些人被下岗。

当然,劳动者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我们也要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到六个月按半年计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以这个为标准向单位申请补偿,是合法合理的。

其实,这种改革性原因导致的大批量清退,很多时候政府也是会出台相关文件的,针对临时工也会有相应处理方式,毕竟影响的人群比较多。

即便没有文件,单位人事只要干的时候够长,并且懂得法律,那么应该会主动支付给员工这部分补偿,钱给的合理合法,并且又不是自己出,领导也乐于当好人。当然,除了这部分钱以外,也没有办法找单位要其他的说法了。甚至如果一些单位连这部分补偿都不愿意给,那么也是非常头疼的,只能够去申请劳动仲裁,看看能否帮忙解决。

我是职场问答达人流雷电,关注我,分享机关单位和国企的各种知识!
如果有不同意见,欢迎下方评论留言!

国有国法厂有厂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老话你不会不清楚吧?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认定厂规就是厂法,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有权让你走人。

就算有合同公司也应该有细则,不是说你违反了公司制度也挺着留你。

哪个公司也不可能留用不服从分配不遵守公司规定的人。合同擦边球打也没用,不可能让合同制约了公司的细则条款。

我小舅子当年被单位开除了,脑袋也搭拉啦。正赶上老丈人去世,就想借此机会和单位领导求求情呗。我就和大姐夫上单位找领导说说,看能否给一次机会。

到单位说好话呗,领导说看这种情况应该给他机会,但开除他是全体职工代表一致通过的,我个人说的也不算!他工作三年累计只出勤三个月,而且经常打架斗殴……。得!我和大姐夫说赶紧走吧!咱也别在这丢人了……。

长期临时工也可以辞退。只要违反了公司的制度都可以辞退退

事业单位干满10年的临时工,会被辞退吗?

我们国家的机关事业单位劳动用工确实有点儿不规范。他们通常有自己的编制,可是在工作人员不够的情况下,经常使用些合同制人员或者说临时工,参与日常的工作。

这些临时工的待遇很低,有的个别地方连保险都不给缴纳。完全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同工同酬的概念。

不过话又说回来,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工作还是比较稳定的,只要不犯什么重大失误,一般不会辞退你。

临时工适用的实际上是劳务派遣或整个政府购买服务。你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了十年,实际上与你签订十年劳动合同的可能是另外一家公司,就是给你签订合同、交保险的单位。因此你即使需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也需要和劳务派遣公司钱签订。

劳务派遣公司一般跟这家事业单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只是大多数单位解决用工不足的一种不合时宜的方式。

有的人可能担心,十年也是个坎儿,单位怕给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要解除。完全没必要担心,企业要解除的话,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即使你是劳动局的派遣职工,他也会掂量掂量的。十年最少是十个月,确实没必要。

工作了10多年了,怎么可能是零时工?超过10年,不管签没签单合同都算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辞退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违法解除只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每年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