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职报告,公司不批准可以走人。(原因如下:)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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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也就是说,你只要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到了三十天后,你就可以直接走人,不用管企业是否批准。如果企业以此克扣你的薪资或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直接申请仲裁,让他们赔偿因未及时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导致你的损失,比如,因未及时给你出具离职手续导致你无法找工作,期间的损失。 其实,你不必担心企业不批。企业很明白,劳动者既然提出了离职,自然无法再全身心的投入工作,这样对企业没有任何好处,倒不如早点放人,重新找合适人选。 希望以上可以帮到你
谢邀。
题中的说法,本人认为,有二层意思要交待清楚。一,所说的提前一个月辞职是指员工提出辞职申请要以书面形式,且必须向企业相关部门或主管领导递交后等待3O天的时间,同时辞职人还应继续上岗工作符合考核内容。
二,3O天后,无论公司领导批准与否,你得办好相关离职手续,如退工牌工具等,做好相关证明,你才可走人,另找门路。至于前面工资也好,递交辞职书后的当月工资也罢(因你还继续再工作),你虽巳离开公司,但可抽时间去老企业获取,这是你应得的劳动报酬。如果原公司蛮狠无理,不予发给,可去地区劳动执法和劳动仲裁机构申诉,讨回公道。
你要走,他为什么要留你?
员工提前1个月提辞职,领导不让走怎么办,这里给员工出几种建议,可以对号入座,针对性选择。
1,按一个月离职交接周期正常工作,提前提醒并确认工作交接人和交接日期,用行动显示确实去意已定。
只是说一次,领导可能认为是一时冲动,或者是以退为进的伎俩,多说几次可以证明这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2,对自己提出离职后公司无人可交接,招聘来不及,换人做不了的情况,可以予以理解,帮助领导建议解决方案。
我有一个前同事,就是这样做的。她向公司提出离职后,留够了一个月离职交接时间,但是接替她工作的人也是在职的,替补人员的招聘周期加上离职交接周期一起,时间超过了她的离职交接期。她一方面整理好自己工作的相关文档,另一方面主动告诉领导,愿意利用周末时间暂时处理接替人到位前的相关工作。
她的行动获得了老板的认可和欣赏,她以后的跳槽背调,老板评价特别高。
3,对于只是有一些不满,但不是真想离职的,可以借此机会提要求,如能得到满足,可以接受领导挽留。
如果领导能帮助处理不满意的地方,顺着领导的挽留留下来,也有台阶下。
4,对于领导“我不好过,也不要你好过”的报复性留人,注意理性做好工作交接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需要法律途径解决。
在妥善准备交接材料,处理善后工作的过程中,做好证据保留。
录音,复印,拷贝等,都是保留证据的手段。
如果交接周期将到,但领导还是不肯放人,一方面和领导商量解决,另一方面和人事方面沟通,底线是求助于法律途径。
谢谢邀请回答!
提前一个月就提出了辞职,现在忙不让走,不知道当初老板是怎么跟你说的。如果是时间到了,跟老板打个招呼,或是提醒一下,就可以走了,除非是你改变主意了。帮你是人情,不帮是本份,千万不能怠慢工作,每个岗位都很重要,尽职尽责,当一天和尚就要撞一天钟。别和自己过不去的同时,还要顾全大局,名誉是别人给的,也是自己努力拼出来的,不要因小失大,自毁前程。始终如一,有一个好的口碑,既使再换工作,仍然初心不改,只有这样,不论走到哪里,都能得到尊重,都能让人想念,才能体现你的价值,更能让你过去的老板,感到失去你是一个损失,追悔而莫及。
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你单位辞职,然后保留证据,如果你老板不批,以后可以走其他方式当做证据,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不可随便扣钱。
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一、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拓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规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辞职公司前 ,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所欠工资应该补发。如不发放,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你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帮助!
辞职不需要所在公司的审批!!!
辞职不需要所在公司的审批!!!
辞职不需要所在公司的审批!!!
劳资双方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劳动合同是双方的契约,任何一方都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终止合同的执行,只需要按照法定的流程和义务完成程序即可。
提前30天通知公司,我将在30天后的某一天离职,也就是告诉他们你们快点找好接班的人,我还交接啊。
无论到时候公司有没有同意,或者有没有找到人接替你的岗位工作,你都可以走人了。
公司必须无条件支付工资、办理社保转接手续以及开具离职证明。
或者,
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然后直接走人。
为了防止无良公司以不批准、不结工资、不办理社保转接手续、不开具离职证明等手续阻止你正常的辞职行为,要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1、书面方式通知公司辞职,形式必须要用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纸质辞职书、电子邮件等,纸质文件请获取公司相关负责人的签收文件,或者采用快递方式,在快递封上注明辞职信,保留好快递封。
证明你发出来了就可以,法律规定的认定方式是:单位收到或者应当收到。快递只要你寄了,那就应当收到,快递公司不会背寄不到的锅。
2、所有能够证明你曾经在这里工作过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工牌、工卡、工作证;
考勤打卡记录;
工作记录;
员工花名册;
工资卡、工资条、工资表、工资发放记录;
在公司签署的其他文件材料;
在公司的其他对外往来文字记录;
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对话的录音等。
......
3、后续操作
有了这些文件,先礼后兵,与公司人力资源相关负责人沟通;
如果沟通未果,持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申请劳动仲裁;
法院起诉;
联合类似情况的同事,向媒体爆料。
还有,你提到的强行,如果有严重的强制行为,那可以直接报警。
法院发现虚假诉讼怎么办_刑事案件发现虚假诉讼怎么办?有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