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找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递解决问题

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变更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_劳动合同口头变更是否有效?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9 09:29:23 人阅读
跳过文章,直接 获取专业解读
导读:,签了合同约定可以调岗,单位就可以随意调岗吗?【职场小龙虾】观点:签了合同可以调岗,但是单位是不能随意调岗的。协商一致的调岗此类调岗比较简单,员工和企业同时确认,...

签了合同约定可以调岗,单位就可以随意调岗吗?

【职场小龙虾】观点:签了合同可以调岗,但是单位是不能随意调岗的。

协商一致的调岗

此类调岗比较简单,员工和企业同时确认,达成一致意见进行调岗,不存在任何纠纷。

企业单方面合法调岗(不讨论员工身体及公司面临破产等不可抗拒原因)

公司法有规定,员工如果不能胜任当前工作的,公司有权进行调岗。这类调岗需要满足3个条件:

条件1:公司需要出具不能胜任当前工作的证据。该证据应明确证明劳动者不能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的工作量。

例子1:合同中约定,确保机器正常运转,每周故障时间小于3个小时,公司调岗就需要出具故障时间大于3小时的证明等。

例子2:同在产线普工,别人每天工作量是100个产品,你只有50个,这个时候企业同样可以要求调岗。

条件2:调整后的岗位要与现任岗位类似,或者说劳动者的能力技能适合新岗位。简单的说,你不让调整研发经理去做销售员,也不能调整研发经理去做业务经理。

条件3:工作地点、时间等不能变化。(以前在哪上班,调岗后就是在哪上班;前岗位是8小时白班,调整后也应是8小时白班)

争议颇多的非一致性调岗

说在前面的知识点

  • 调岗是对合同内容的重新变更,变更合同就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 调岗意见不一致的时候,员工与企业继续受到原来合同的约束,原合同有效。(很多员工不同意调岗,原岗位也不去,新岗位也不去。这是要不得的,企业完全可以以旷工名义开除员工的)

如何对待调岗

企业也许是出于生产需要,也许是出于降低标准需要或者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提出调岗,一般都是不符合员工的心意。

员工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维持原岗位薪资福利及待遇。但是一般到这种地步,仲裁要求继续执行合同,小编不大建议。毕竟已经闹到了仲裁,继续工作没有意义。

这个时候员工可以申请仲裁,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一些法律补充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这种情况下,如是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能依法取得经济补偿金。

2、关键是单位不提出,个人提出的时候,就要看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属于“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一般情况下:市级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不予支持。用人单位由市行政区域内向市行政区域外搬迁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去新的工作地点工作,并可以依据劳动法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这个合同效力待定。

出现这种情况多数是原合同部分条款变更。认定它的法律效力,涉及“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环境证据”哪个优先的问题。

一、对于口头变更的条款双方认可的,以变更后的条款履行。

二、对于口头变更的条款一方不承认、又无其他证据证明的,该口头变更的条款无效。因为民法上“书面证据”优于“口头证据”。

三、双方口头变更的条款,有其他证据证明的,其中一方不承认的,变更后的条款依然有效。

四、其实还有个“行为证据”问题,如果双方已经按口头变更的条款在履行,也能说明该口头更改的合同条款是存在的。

为防止出现合同争议,建议尽量书面订立补充协议(合同),或由增加合同义务的一方以文字承诺的形式变更合同条款。

展开原文 ↓

律师是否解决您的需求?想要更专业的答案。

更专业
更便捷
更资深

更多 #变更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_劳动合同口头变更是否有效? 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普法

精选律师咨询

律师主动电话与您联系,遇到紧急问题,直接沟通效率更高。...

123456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 友情链接
  • 热门标签
  • 城市分站
展开
展开
展开

Copyright 2014-2022 版权所有 有害信息举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东区b座 1203

Copyright © 2020-2021 www.dalvlaw.com 版权所有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