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房主违约中介负什么责任_二手房买卖房东违约怎么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04:15:20 人阅读
导读: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其房屋的所有权转让于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购房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房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卖方支付购房价款。但是在现实生活...

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其房屋的所有权转让于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购房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房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卖方支付购房价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签订合同后,买方会因房价下降、贷款未能办理等原因拒绝向卖方支付购房价款,则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买方视为违约。这种情况下买房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呢,又该如何向卖方赔偿呢。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通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约定违约责任。则买方出现违约行为,卖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买方主张违约责任。当然,卖方也可以单独向买方主张损失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这个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如果综合损失低于你们合同的20%,一般会按实际损失计算,如果高于20%,一般违约金不会超过20%!

我想一般房产中介都与房管部门有关系或联系。一般中介只是提供售房的信息或牵线买卖双方见面看房,致于交易价格则由双方协商议定后再签约。当然买卖交易要双方自愿,双方谈不成交易就不会签约,中介也算白忙活了。但不排除有人为节省中介费,在中介提供了牵线及看房服务后甩开中介私下成交的情况,但只要买卖双方交易成功过户后中介就可立即从房管部门获悉买卖双方逃单的情况,中介肯定会回来找你们,索取中介费用。我认为既然中介前期为此房交易进房产信息登记、发布,有的还联系双方见面、看房等服务,收取适当中介费是合理的。毕竟中介也得运营吃饭,双方交易既已成功总不能让人家无偿义务劳动。中介当然有权追究双方的不诚信的责任。

中介公司作为帮你介绍房产的中间人,直到你定下为止,其实,主要工作已经完成。很多人说,如果房子没有顺利过户,中介要承担责任。比如:房东后面不卖给他,或者客户不买。说这些话的人,完全是对法律不熟悉。业主现在同意把房子卖给你,收了你定金,后面不卖,肯定是业主赔钱,这关中介什么事呢?中介约束不了出售方,也约束不了购买方。中介只需要保证双方在签定买卖合同的时候,业主产权是清晰的就可以了。即使在双方过户中途,该房屋由于业主的债务纠纷被法院查封,致使无法完成过户,中介也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其实中介真正要承担的责任,就是碰到假业主骗钱逃跑的。

您好谢谢邀请: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①房屋的权属情况;②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③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④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由于居间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因此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权籍调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2、使用状况调查: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3、行情调查: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约定洽谈时间、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等;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5、办理产权过户: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多数房产中介提供的居间合同中都约定委托人应当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之日支付房屋总价1%的中介费,但有时签订了正式合同后由于一方违约或者其它原因并不继续履行下去,因此中介并不会完成以上第4项服务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中介不仅不能所要报酬而且应当退还部分中介费,而且委托人也不能要求赔偿。

中介公司必须保证客户资金方面儿的稳定性,也就是说,如果在交易过程中,房主违约了,或者是卷款跑了。中介公司有责任帮你追回这笔款,对于业主而言如果客户违约了,那么必须要通过法律向客户收那倍数的违约金。

签订三方购房协议,协议都有三方违约责任,无论是中介,房主还是购房人根据违约条款可以追诉违约一方,并根据违约条款进行违约责任方承受违约带来的后果,毕竟正规中介所出示三方购房协议都很明确,签订协议之前请仔细阅读,无任何问题才签字,以便于出现违约,有据可循…

当然,你所说的违约,问题究竟出现在哪里,一般情况下,凡是签订三方协议前,中介都会对房产信息进行核实,比如该房产的产权属性,是否存在贷款,协商清贷日期,提前查该房产权属,有没有因为某些原因被查封,无法交易,房产有没有过两年,产权人以家庭为单位是否是唯一住房,有没有拖欠物业费,暖气费,水电煤气费,房产有没有发生一些事情,导致房产成为凶宅,有没有大的改动等等…

与此同时从中介接待购房人起也会了解购房人购房需求,购房条件,以此确定购房人有没有被限购,如果客户是贷款购房,也要核实客户有没有负债,贷款逾期,目前工作收入情况等,以上问题可能涉及到客户某些隐私,引起客户反感,不过问题都是与能否购房息息相关,不得不了解清楚,毕竟因为中介经纪人未了解清楚,在最后签订三方协议前才知道一些问题,导致无法交易的事情比比皆是,不仅如此,也因为之前未能真正了解清楚,签订三方协议,导致无法进行房产交易情况发生,如果是第一种情况还好说,只不过是耽误了三方时间,最多是被业主和购房者骂两句,要是第二种情况,所带来是客户损失,中介费可退,所交给业主定金业主好说话还行,如果非要按照合同协议,那会给客户带来经济损失…

在购房过程中,如果产生违约,无论是中介方原因还是业主方原因还是购房人原因,相信大家都不愿意看到,不愿发生,如果真的发生,首先要三方配合,约在一起友好协商,避免损失的发生,相互理解,共同解决问题,比如签订三方免责协议,中介退还中介费,业主退还定金…

如果无法友好协商,和平解决,那只能根据协议条款,交给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三方都需要找律师,搜集资料,证据,交给法律来判决。

房产交易是三方的事,每一方都要彼此相信,坦诚布公,将问题留给签订三方协议前解决,避免产生违约,顺利完成后续交易,皆大欢喜,买房卖房是大事,动辄百万,不容小觑,不容疏忽,任何一方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交易的正常进行,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如果因为中介原因造成违约,那中介必然会承担责任,不过你既然问这个问题,可能是因为中介不愿承担责任,还是那句话,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于法律,希望早日解决问题…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