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解除抵押需要什么手续_解除抵押要什么手续?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23:51:01 人阅读
导读:为什么要解除抵押登记?有贷款没还清的房子,会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有登记,这样的房子不能够出售或者赠与,只有把贷款还清,去抵押银行拿到贷款还清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做...

为什么要解除抵押登记?

有贷款没还清的房子,会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有登记,这样的房子不能够出售或者赠与,只有把贷款还清,去抵押银行拿到贷款还清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做解除抵押登记后,房子就可以正常上市交易了。从还清贷款到做解除抵押登记手续的过程就是解抵押。


房产交易中心解除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身份证、房产证 、贷款结清证明、他项权利证、注销登记申请书、解除抵押登记协议


房产解除抵押流程?

①卖房人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②到贷款银行进行提前还款,还款前要在还款银行卡中事先存入足额钱款;

③在还完款次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

④银行贷后管理出解押材料;

⑤到担保公司(当初没有签担保协议的不用去)办理相应手续;

⑥到房屋所在不动产登记解押。


解除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多久?

一般一个礼拜左右

拿银行还款单,购房合同及担保合同去产权管理处(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解除抵压,产权部门会在你的房产证上打印:银行贷款已还清字样并加盖日期章。

明白了吗?

若是在我行办理的贷款已结清(含提前结清和自然结清),一般需要借款人本人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登记、领取房产证等结清手续。具体办理时间、流程等各个分行规定有所不同,建议您联系贷款经办行或贷后服务中心咨询当地政策。

解除房产抵押手续如下:

1、还清贷款后,需要去银行办理贷款结清证明,然后将《房产抵押注销申请表》《房屋他项权证》等资料拿回来

2、贷款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以及以上资料,去抵押部门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3、工作人员对资料继续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当场办理解除抵押

抵押权人出具债务人的债务已全部还清,同意解除抵押权的证明。抵押权人交回他项权证书,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用他项权证书换回不动产权证。

需要材料:相关不动产登记部门解押后,该房屋才可以通过房屋核验,进行网签。扩展资料办理房产解押手续需要材料一、个人债权抵押:带上本人证件和债权人说些收据或有能证明给债权人的流水账单(金额是对的),债务权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去交易中心办理注销。二、银行信贷抵押:个人还请贷款,带上银行所给的资料,包括(所贷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复印件、委托人复印件、他项权利证明等资料)和房产证去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手续。付清抵押贷款,银行在1-3个工作日内出具结清手续,凭结清手续,去房地产局,当时就可以完成房产解押,当时就可以进行其它过户手续了。主要是出解压资料和委托书慢有的银行要10个工作日,各地的建委规定也不一样有的可以当天解压当天过户有的不行。因为电子档案的传输速度不一样。

 注销房屋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及注销步骤如下:  (一)还完贷款之后,房主可以直接去您所贷款的银行申请还贷款,申请还款时务必带好这种资料证件,包括相关资料、身份证、还月供的卡、银行借款合同,还有就是钱了,具体事项可以咨询银行。  (二)还完以后银行会给房主开具一个已经还清贷款的证明,银行给房主的房产证上也会盖一个已经还清贷款的章,房主再带上房产证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当地的房产部门注销抵押,这个原则上不要收取任何费用,但也有些地方会收取相应的工本费,这是规定允许的。  (三)还清贷款以后,房产局也会在房产证上盖章,撤销抵押登记

本人身份证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的)、《xx市房地产抵押合同》、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 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

1、办理流程(1)借款人在贷款还清以后,先到贷款银行领取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并由抵押人签字,以及《房屋他项权证》。(2)抵押人带上本人身份证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的)、《xx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一份)、《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 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到当地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办理抵押注销手续。(3)抵押登记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对抵押注销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无误后将在柜台当场办理注销手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把《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还给抵押人,其他注销材料由窗口的工作人员收存。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参考资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修订版).找法网[引用时间201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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