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女方提出房产证加名字_结婚时,女方要在男方买的房产证上加名,如何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1:20:28 人阅读
导读:婚姻法帮你防了!婚姻法如下规定:1:双方婚前财产不再随着时间推移,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找个富豪结婚,等婚前财产变成共同财产的时候就离...

婚姻法帮你防了!

婚姻法如下规定:

1:双方婚前财产不再随着时间推移,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找个富豪结婚,等婚前财产变成共同财产的时候就离婚分钱!现在不适用了!保留支出证明!加名不存在的!!

2:因彩礼直接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需退还彩礼!也就不存在娶个媳妇把家底掏空的情况了!!

3:婚前财产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我婚前有一套全款房,值100元,婚后值110元,中间的10元差价,和对方无关!婚前全款房,婚后租出去了,租金任然是个人财产!依然和对方无关!

4:婚姻存续期间,用个人财产购买的东西,和对方无关!结婚期间,我用个人财产(继承所得或者工商赔偿等)买了一套房,这套房依然是个人财产替代物,依然和对方无关!

所以,尽量不要付现金,用等价替代品代替彩礼,并且保留支付凭证!(可能会有女生会说,婚姻法完全是偏向男性!错,婚姻法偏向的是个人财产,而且很大程度上杜绝了骗婚的行为!如果不能骗婚就是偏向男性的话!那我觉得俞洪敏的话非常正确!)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结婚时,女方要在男方买的房产证上加名,应该怎么办的这个问题。这就要看是全资买的,还是婚后一起要还房贷的,根据物权和婚姻法的规定,才能回答你。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谁出资,谁买房,房产的确权就是属于谁的,这是合法的个人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该房产的确权者,就对自己的房屋拥有了绝对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自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同时法律还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姻而改变个人财产的归属性质,永远是属于个人拥有的。婚后的共同财产,双方各有一半的行使权利。

如果婚前男方买的房产,只是付了首付,婚后还要还贷,那么首付部分和前期还贷部分,属于男方婚钱的个人财产。婚后的还贷部分,哪怕只是用男方一个人的收入还的贷,依法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只有等还贷完成后加名,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要求。

如果男方在婚前买的房产是一次性付清,或者是在婚前已经完成了还贷的房产,该房产就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女方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加名确权,就没有理由了。

如果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有加名前的约定,能够证明房产还是属于男方的,这种加名图有虚名,男方完全可以照办。

如果没有加名前的约定,就把女方的名字加在了房产证上,由于男方对该房产有绝对的赠予权和处置权,依法就可以看成是,男方无偿的把自己一半的房产送给了女方,整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女方对该房产就拥有了一半的权利。

现在往往就有些女方,打着婚姻的旗号,以结婚要保障婚姻稳固为理由,用空手套白狼的套路,轻易的就把男方一半的房产攥在了手里。在婚姻的掩盖下,把不合法到手的财产,变为合法的财产。婚后可以随便找个理由,死磨硬泡的要和男方离婚,不劳而获就轻易的得到了男方一半的房产。

现在的房产对于一般的中国人来说,不亚于是一笔巨额的财产,弄不好买这套房产要穷尽一家两辈人的心血,要是遇上了婚姻上的骗子,对自己的财产没有防范意识,轻易的就将房产加上了女方的名字确权,女人有了经济做保障,男人的保障可就没啦,离婚出血受伤害的就是男人,就不能不吸取这种教训了。

如果这个女人要是真心爱你,嫁给你,抱定的就是一竿子和你打到底做夫妻,就会有满满的自信,无论在房产证上加不加名,也没有婚前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的区分,所有财产一辈子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总之,要是女方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又不愿意签加名前的约定,这就是赤裸裸的明抢。就算不是明抢,也逃不脱要吞噬男方财产的嫌疑。 要防止财产流失,我劝男方还是果断的和女方拜拜吧!

现在好象出现了一种房子加名字热潮,我们来分析一下:一,男方全款买下了房产,女方要求加名字,这就是一种变相讹诈。意思:钱我不出,离婚了我分一半房产。二,男方首付按揭房女方加名,婚后共同还贷款的,意思:沾你一点首付的便宜,离婚分我一半。似乎还算合理。三,婚内不靠双方父母,双方合资首付按揭买房,共同还贷,当然合情合理写双方的名字。这三种情况只有第三种是合情在理的。第一二种很可能是男方父母出的资,很容易不同意。就是男方勉强被迫的同意了,也是违心不痛快的事。为将来夫妻关系不和埋下了“地雷”。我希望天下的女方都不要以为婚前想敲就敲,不敲白不敲。未来男女双方是要生活在一起的,女孩也会老到珠黄褪色的时候,更怕三病五灾的,那时男人来个退货(离婚),或者养个小三什么的,可能女方也只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夫妻要讲公平、合作、和谐,而不是对立、互防、斗争。(点赞,转发,互粉)


我家两套房,一套租,一套待拆迁也在租,还有个车库,还想再买一套,此为背景。如果我儿子结婚找的对象要求在我给儿子婚前房产上加名无论全款还是贷款,我都不会同意。因为成心过日子的女人她不会提这种无理要求,那房子她一直住着直到她死都有份,反之提这种条件的女人就没打算和谁安心过日子,那么我为什么要用我的财产来保障她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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