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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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算起,之前羁押的日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从判决确定之日算起,之前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刑法第四十七条【刑期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五十一条【死缓执行期间】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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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也就是死刑缓期2年执行,一般一审判死缓的,不管其是否上诉,都会自动上诉到高院,高院裁定下来维持原判的话,等结案后安排去监狱服刑。
我们打去监狱服刑之前要在看守所呆2年
死缓犯人去监狱的当天开始计算刑期,如果在监狱2年内表现良好稳定,在2年后会改成无期徒刑,在改成无期徒刑的当天开始计算刑期,如果在2年内表现良好稳定,在2年后改成有期徒刑15-20年。
也就是说在改成有期徒刑15-20年之前的6年是白坐的。
改成有期徒刑后,你就可以通过参加监狱工作或者监狱的一些其他活动获得嘉奖,立功,然后申报减刑。
每个地方的减刑幅度不一样,比如偏远艰苦的如同大西北新疆这种地方的减刑力度比较大,一些大的城市目前减刑减的很小
我们打他改成有期徒刑18年,可以减刑5年,也就是坐13年
看守所的2年+死缓改无期、无期改有期白坐的4年+减刑后的13年,总共19年左右
当然减刑是看你在监狱里面的表现的,打架闹事的话,不管你干活有多好,嘉奖有多少,在下次集体报减刑的不得减刑或者按照最低减刑。
所以想减刑的在里面要做到老实做人,搞好关系,猛做事,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否则就硬坐吧,只要不想减刑日子过得挺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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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被限制减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2、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可以减刑,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3、综上,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认真遵守监规还可以继续减刑,但是服刑期期限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如果被限制减刑,服刑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
扩展资料:
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缓刑考验期限是指被告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后,有法定情形出现就会被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期间。
缓刑是一种特殊刑罚制度,被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在被判处刑罚的同时,又暂不执行其刑罚。因此,对宣告缓刑的被告人一定期限,看其是否真心悔罪,是否确实不再危害社会是十分必要的。
缓刑考验期限主要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来确定,缓刑考验期过长,会影响其改造的积极性,而过短,又难以发挥缓刑考验期限对被告人的考察作用。一般来讲,犯罪情节越重,缓刑考验期越长。
死缓,无期徒刑,计算时间没有意义。继续减刑,改为19.5年,从改19.5年判决开始计算,向后再服刑19.5年,以前时间不能减的。这与有期徒刑,扣减先行羁押日期不同。 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 法律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死缓要件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死缓处理方法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1]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