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_企业未和我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3:52:18 人阅读
导读:与公司和平协调,请公司充许签订劳动法。若未果?也可维权。律师答疑: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重大的违法行为,按照劳动合法需要赔偿双倍工资。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责...

与公司和平协调,请公司充许签订劳动法。若未果?也可维权。

律师答疑: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重大的违法行为,按照劳动合法需要赔偿双倍工资。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公司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


如何举证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的难点在于证明劳动关系。其实,只要真正在公司工作,这个并不难证明,以下为主要的证据:

  • 1、劳动报酬的支付
  • 公司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不可能不支付工资。因此,从工资条、工资卡的发放等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 2、社保记录
  • 如果公司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那么社保的缴费记录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 3、公司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卡”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还有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等证明。
  • 5、考勤记录。例如:公司使用软件的打卡记录,加班安排通知等。
  • 6、其他同事的证言。

劳动者有权向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依法订立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

首先,要有证明有劳动关系存在。不管是何种劳动争议纠纷,劳动者都要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证明,就需要劳动者搜集证据予以证实。当然,用人单位虽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与劳动者有实际的用工关系,不管做得多隐蔽,多多少少都会留下相应的痕迹。劳动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准备。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这些证据是由国家某些部门形成,证明力非常高,能够更有力的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二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这些证据往往有用人单位盖章确认。三是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是考勤打卡记录以及工资收入证明、工资发放转账记录。五是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话中包含有劳动关系的录音、录像。证据越多就越能力地证实。

其次,要明确用工的起始之日。劳动合同起始日,是劳动合同开始履行的日期。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可见,用工的起始之日就是劳动者工作的起点,也是用工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给付双倍工资的起算点,在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时至关重要。

再次,要在诉讼时效内提出。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也就是说到法院起诉前必须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到法院起诉。主张双倍工资亦是如此。同时双倍工资不同于劳动报酬,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在用工之日起次月开始,用工单位就应该和劳动者签订合同,这个时候用工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受到了侵害,从劳动者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起,这一年的时效就开始计算,随着时间的推移,劳动者主张的期间不断减少,双倍工资的胜诉权就开始慢慢消失,直到超过一年双倍工资的胜诉权全部消失。

另外,支付的双倍工资实际上双倍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同时支付的不超过十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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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风险,因为事实已经发生,公司负担的是现实的法律责任。

1、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2008年1月1日)一个月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到满一年时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

2、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感谢。要求单位签订合同,如果不签,可以去监察大队举报。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入职后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如否,从第二个月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最长至第12个月。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签合同,并承担双倍工资的责任。

(2)关于未缴纳社保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0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因此,各地法院根据上述规定认为,社会保险的征缴应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职责,由此引发的争议应属于行政争议而非劳动争议,不应纳入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应该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税务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强制追缴。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不利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产生以下几种

后果: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虽然说是一个书面的东西,但是必须要签的。它是明确单位职工双方义务的一个合同书。

虽然单位办理招用人员登记表、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可以代表你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建立劳动关系如果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上述后果也是必须要承担的,即使你给他缴了保险还按时发工资。

应该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般各个市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都有劳动合同的范本,可以下载打印。

建议至少要签订三份。

一份存入职工档案。

一份单位备查。

一份交由劳动者。

注意,最好要劳动者签字确认。按手印更好,这样能够最大程度的避免争议。最近处理了一个上访要劳动合同的。

这个劳动者跟单位有争议,但是企业说给他的劳动合同他自己丢了,但是劳动者就是声称手里没有,单位也没有签收记录,单位也没有留存其他备案的劳动合同。只有职工档案里有劳动合同,但是已经交给劳动部门了。单位好难勘。

因此呢,劳动者如果没有收到单位给你的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你好,我是活出不平凡的自己,很高兴能够回答这个问题。我本身是学法律出身的,我来给你解析一下你遇到的问题。

首先,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关系从你进入企业工作的那天开始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现在在私企工作一年半了,视为你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说合同期限是不确定的。

然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第二个月到十二个月公司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你比其他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多拿11个月工资。


接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你没有严重违发你们公司规章制度、没有严重失职对你们公司造成其他损害、没有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你在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你工作一年半,那半年没有具体明确是否超过6个月,如果超过6个月,你可以拿到2个月工资经济补偿,如果没有超过6个月,你可以拿到1.5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月工资指的是你裁员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你可以拿到11个月的补发工资和2个月或1.5个月工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没有及时把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给你,第一,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拿到支付令公司一般就会把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给你,如果公司还不给,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去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前提要准备好工牌,打卡记录,以及发工资记录等能证明你和公司的存在的劳动关系的资料。

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我免费提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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