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_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4:09:05 人阅读
导读:1、如果逝者生前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2、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从遗产继承方面来看,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

  

1、如果逝者生前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2、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从遗产继承方面来看,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继承。  继承法第十三条【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所以如果母亲在世的话,母亲先分一半,剩下的一半由由继承权人平均分配。  如果母亲不在世,所有的公积金由爷爷奶奶继承,每人各分一半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会考虑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女儿的百分之五十里没有要养爷爷的钱了,因为剩下的百分之五十里就有爷爷的养老钱,作为长辈不能再欺负一个失去父亲的女儿了

题主的意思应该是题主对爷爷遗产是否有继承资格吧?

当然是有的,你不仅是父亲遗产的继承人,还是老人遗产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按照你的所述,一般情况下你是有继承权的。

但出现下面这些状况,你的父亲会没有继承资格,你也就不能继承父亲从老人出继承而来的遗产了。

老人遗嘱将遗产分配给你父亲意外的儿女

这就不用多说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老人通过法定的遗嘱形式(最好是公证遗嘱)立下遗嘱,将其遗产分配给了除你父亲以外的其他亲人,那么你的父亲对老人的遗产是没有继承机会了,同样,在你的父亲去世后,你也没有机会继承老人的遗产。

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继承法》明确规定了法定、遗嘱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放在题主所述的情形下,就是你的父亲对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推而广之,既然你的父亲无资格继承这部分遗产,那么你对于这部分遗产也就丧失继承资格: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了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不过,无论怎么说,题主是老人遗产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情况或者第一顺位继承人丧失继承资格、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就由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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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标准是多少?将在本文中为您作权威解答。

一、遗产继承顺序

1、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2、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3、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4、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二、遗产分配比例

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3、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文献,我们可以看到:当死者生前立有遗嘱的继承人应当享受合法继承权,而死者未立遗嘱则启动第一继承顺序,当没有第一继承人时则启动第二继承顺序,因此在法律当中明确了家庭成员与死者之前继承顺序的地位以及比例,从而保障遗产的公平分配,被继承人的权益受到保护,若大家有需要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专业权威的法律咨询服务

如果父亲去世没有遗嘱,是要按照法定方式进行继承分配的。你爸爸去世后,和你妈妈共有的一半财产需要法定继承(非夫妻共有财产另算)。

你爸爸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呢?

1)爸爸的父母,即你的爷爷奶奶(假设还在世的情况);

2)爸爸的配偶,即你妈妈;

3)爸爸的子女,二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和你自己。

如果爷爷奶奶已经去世或者放弃继承权利,你自己、妈妈、二个姐姐4个人均分继承财产,每人份额1/8,最终妈妈的份额的1/2+1/8=5/8,你自己和二个姐姐的份额均为1/8。如果妈妈后面再去世发生继承,后面和二个姐姐没有关系了,但你自己还可以再次继承。

二个姐姐的法定继承权利,因为是父亲亲生的女儿,不会因为其他因素改变这个法定继承权利,包括已经成年有生存能力、只跟亲生母亲生活一起,跟爸爸关系不好等。

《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死亡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

如果第一顺序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已经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由其直系晚辈代为继承,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范围仅限于他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儿媳、女婿本没有继承权,但是丧偶的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法定继承人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第10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

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

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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