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详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买卖不破租赁,买了这套房子你就要继续承受之前的已知的那份租赁合同,后面的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若无相关约定,属于非法转租。这种情况下你有权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以是否解除区分,有两种办法。
1.通知非法转租的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然后行使你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这种情况下,房子返还给你。
2.不解除租赁合同。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房子返还给非法转租的承租人。(因为不解除的情形下,他对房子仍有合法使用的权利)然后嘛,我觉得如果你简单粗暴的直接换了锁,还没有解除第一份租赁合同,可能会涉及到妨害非法转租的承租人的权利。所以个人建议要换锁的话,把合同解除了(当然东西得给人家)。然后他们应该也没啥好说的了。—————————法盲惶恐的,回答
就非法转租问题而言,我国民法通说认为,一般动产的非法转租行为有效,即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但有一个例外,即房屋租赁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转租合同无效;但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六个月内没有主张无效的,那么转租合同就获得效力而自始有效。 就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而言,要想解除合同只有两种途径:一是在出租人在“知应知”六个月内解除转租合同;二是根据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解除,即满足一般合同解除条件或者不可抗力来解除合同。
首先,次承租人这里如果不清楚事情真相,则为善意第三人,我国法律规定,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侵害,也就是说,次承租人可以继续履行和承租人的合同,继续租赁房屋,出租人是不可以要求次承租人倒出房子的出租人的损失需要与承租人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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