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能更改吗_离婚后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06:17:22 人阅读
导读: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是可以更改的。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如果离婚后各方面情况发生了变化,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更改的。夫妻感情不和因而离婚,...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是可以更改的。

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

如果离婚后各方面情况发生了变化,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更改的。



夫妻感情不和因而离婚,两人的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共同生活。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相应的,要依法承担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一般应当是其本人月工资或者月总收入的20%--30%,如果是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一般也不应超过其本人月工资或者月总收入的50%。



这是一般情况。

如果在支付孩子抚养费期间,发生了一些变故,比如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当事人,经济收入方面发生了减少的情形,以致严重影响了孩子的生活质量和学习,作为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当事人,依法应当相应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数额;



如果孩子的情况发生了改变,比如孩子因患病、升学等情形导致抚养费数额增加,此时,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当事人,也应当依法承担孩子抚养费增加的部分数额。



如果是承担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一方当事人情况发生了变故,比如失业、患病或者残疾,导致收入减少,以致不能再按原定抚养费数额支付,此时,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应减少至合理数额。

我国婚姻法如此规定,是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离婚是两个大人之间的事,不能让本来无辜的孩子心灵受伤之后生活和学习再次遭受伤害。

夫妻双方如果当初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的离婚 ,但是在离婚协议当中没有对孩子的抚养费进行约定,如果将来对于抚养费又产生争议 ,可以就抚养费的部分另行去法院起诉解决。

是否给付抚养费和改姓名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能够因为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就去变更孩子的行为,作为法律上是行不通的。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给付抚养费,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如果已经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可以凭法律文书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而变更孩子的姓名,必须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去派出所变更,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的,则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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