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项_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7:48:39 人阅读
导读: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需要注意确认出卖人信息、明确贷款不成的约定、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明确退房责任、明确逾...

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需要注意确认出卖人信息、明确贷款不成的约定、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明确退房责任、明确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确认物业管理事宜。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1、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表示开发商是否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2、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

3、注意合同条款中双当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力与义务是否对等,如发现条件不对等的可提出意见。

4、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暂测面积和实测面积如有差异应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条款。

5、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6、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企业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7、为了防止开发企业将已抵押的房产再出售,在签合同时,可道县房管局交易所查询房产是否被抵押。

  签订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第一项:关于五证  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第七项:关于物业管理公约  陷阱:《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  第八项:关于各方责任范围  陷阱: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

这个范围太广了,简单提供个框架供参考。


买房可以分为几个方面:自我需求方、供给方、第三方、房屋本身。




需求方


买房之前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1.资金。手里有多少钱,预备首付多少,贷款范围多少可以承受(尽量月供在收入的50%以内),精装还是毛坯等等


2.房屋范围。打算买在哪个区域等


3.目的。投资还是刚需,是打算用来过渡还是暂时不打算换房等等


4.房子大小户型等


5.购买资格


......


其中2.3点基本都会涉及到一个房屋周边资源的问题,房屋目的不同,可倾斜注重的资源也不同,是将舒适放第一位,还是投资性,亦或便利性等等,这个需要首要考虑。




供给方——也就是房地产开放商/第三方中介


1.开发商资质。五证要齐全。(尽量选择较大的房地产开发商)


2.考察沙盘与实际等


3.合同约定各项细节需要留意,尤其是付款方式(注意定金!)以及交付时间、明确公摊建筑面积,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等等,尽量让身边懂法或者有经验的朋友看看。(合同很重要!避免日后纠纷!)


4.有的房地产商,其实开盘的时候还没有任何的动工迹象,或者还没有得到土地局的认可,只是手续下来而已。因此大家可以提前去土地局咨询一下,或者网上查看一下,尽量选择比较知名的楼盘。


5.确认产权。说到产权我们都知道房屋产权年限一般是40、50、70年这几个。也有大产权、小产权之分。一般来说住宅大多数是70年产权,公寓有40、50年的。但是有些小开发商会把40年公寓做成70年的,或者把工业用地盖成公寓。但却是是商水商电。这种情况基本都是土地性质不是住宅民用类的。所以这个也一定要问清楚。


6.另外选择中介机构的话,要注意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


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


另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


(不过找个靠谱的中介确实省事很多...)


.....




房屋本身


1.采光、通风、隔热、防潮、隔音等


2.户型(尤其讲究风水的)、楼层


3.车位等


4.周边配套:周围是否有购物中心、菜市场、医院等,交通等


5.户型的朝向、格局、装修等


...


最后就是一些购房后的细节等,例如税费、验房、产权证等等




简要的列个框架,感兴趣有需求的小伙伴,再详尽去了解其中一些坑~当然如果身边有经验人士或者优秀的中介方,也是可以用起来的~可以省心省事不少~

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意什么事项, 这个问题可以拆分为签订一手的购房合同和二手的购房合同;

一手的基本和开发商直接签订, 购房合同基本是开发商提供的固定模板, 买方很难修改, 处于弱势地位, 建议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注意开发商合同条款和开发商承诺的条件是否一致, 如果不一致建议双方协商修改, 如固定合同不能满足买方的全部需求, 建议再多签一份补充协议, 补充说明: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二手房的购买签订合同是买房环节中的重中之重,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我们要注意些什么呢?


这里我分为签订合同前和签订合同时两个部分来说明;


签订购房合同前,要清楚如下这些问题;


1)审核自己的贷款资质和贷款额度, 买房前要提前查询自己的征信状况;


银行发放贷款的基本要求是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收入是月供的2倍, 比如说你的月供是1.3万元, 那你的收入证明要开2.6万左右, 银行才会发放贷款给你, 如个人收入不足可以加上夫妻的另一方或未婚的也可以父母担保, 银行认可家庭收入;


同时银行会要求个人提供近期半年的银行流水来辅助证明收入情况,如流水也不足的小伙伴, 提前半年就开始做流水;


2)银行发放贷款额度的影响因素包括:贷款人的征信状况,房屋评估价,贷款年限,还款能力,二手房房龄等;


如自己有逾期未还信用卡等较多不良记录, 有可能银行会降低贷款额度, 也就导致你必须要多掏一些首付出来, 提前要预到这种情况, 多预备一些首付出来(这种部分人会碰到);


如自己征信记录非常差, 有可能贷不到款, 要在合同里声明, 银行未能发放贷款无足够资金支付购房款, 不视为违约, 卖家要在X年X月X日前退回定金(这种情况应该极少人会碰到);


总结: 请大家要珍惜自己的征信记录,尤其是大学时的助学贷款要记得按时还,信用卡也要记得按时还,不要等到要贷款了各种麻烦找上门来;


以上是针对自己个人的部分, 下面的是针对卖家我们买方要注意的点;


3)房子是否抵押未结清或查封,这个房产查册就可以清楚;


4)产权人和出售人是否同一人,要查看房产证和出售人的身份证核对;


5)房产是否有共有产权人, 如有共有人, 签订合同时所有共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一起签字, 并声明所有家庭成员同意出售该房产;



签订合同过程的注意事项:


总的原则:合同上要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 不用任何模糊的字眼, 时间要明确, 违约的赔偿金额也要明确;


交易过程中的所有发票收据,这些都是重要交易资料的一部分,必须妥善地保存;


(1)合同上的时间必须都是精确的日期,不要用什么的“之前”、“之后”的大概字眼;


(2)每项主要义务都要有一一对应的违约责任,最好直接定下具体的违约赔偿金额;


(3)定下如果违约,卖方要承担买方装修、搬家之类的损失。另外,定下违约方要承担守约方主诉讼费、律师费等等各种花费;


定金的注意事项:


确定买房需要交定金, 中介有专门的定金合同, 我是直接跳过定金合同直接签存量房买卖合同;


交付定金, 一定要卖方给付定金的收据, 要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合同收据以“定金”来写, 收据和转账记录要保存好(转账记录会在后期需提交给按揭中介)


定金的金额:是买卖双方灵活商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买房定金合同不可以超过购房合同上房款的20%,实际操作起来都是给5万左右, 这个是可以商量的;



签订合同的具体注意事项:


一般中介都会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 注意看合同是条款是否完整, 如未通过中介交易,可下载房产局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正规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1)房地产权属情况(房地产地址, 房地产权证号码, 建筑面积, )

使用性质, 建筑结构, 房产共有情况, 房产是否有抵押等他项权利情况, 户口, 出租情况等)

2)计价和价款(出售价格)

3)付款方式

4)交楼时间和交接手续

5)税费

6)各种违约责任


一般以上房子的基本信息中介都会帮你填好, 中介填好了自己也要核对一遍,确保基本信息真实有效,包括地址, 面积, 严格填写面积并和产权证对应, 赠送的面积也要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注明;


2、约定付房款的方式:


一般有一次性付款或者按揭付款两种方式, 强烈建议采用按揭付款,

充分利用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政府给老百姓的最好福利之一,做过生意的就知道, 和银行贷点钱有多难, 民间借贷利息是房贷的好几倍,在算上通货膨胀, 不贷白不贷啊!


3, 约定税费的承担方,过户所涉税收和费用谁出,这些要在合同里写好;


二手房交易税费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等,其中比较大块的是个人所得税、契税项(其余几项都很少一般就是几百块钱);


个人所得税本应该是卖方承担的, 但因之前是卖方市场的原因基本全部税费由买家来承担,现在市场较为冷淡, 可以适当拿税费来和和卖家压价或者谈个人所得税由卖家承担;


4, 过户,明确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和过户的时间;


5,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及收房的注意事项:


(1)交房的时间和条件;

交房的时间一般是过户后交房和卖方收到所有房款后交房, 具体双方商议, 是空屋交还是带家电交, 这些都要确认好并写进合同;


(2)户口迁出,现在很多家长买房都是为了学位, 户口就显得尤为重要,要明确卖方户口迁出的时限及违约责任,如卖家户口迁出需要一段时间, 可扣下部分房款作为担保,直到业主户口迁出再退还;


(3)物业费、水电费等, 要卖家提供最后一个月的缴费证明。

最后关于中介费的给付建议分成三部分, 签订买房合同时候支付40%, 过户时50%, 交房10%, 具体金额可和中介商议, 分三部分给是为了约束中介的服务直到交房完毕;


以上这些是签订二手房合同时应该要注意的事项, 希望大家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尽可能地仔细和谨慎地审核合同条款, 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预售是如今房地产销售的一个主要方式,但签订预售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防止某些风险。

签订预售合同时主要有以下一些注意事项: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

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

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

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最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

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绝大多数的人一生中也许只会购买一次房屋,所以对于买房都没有相关的经验,现就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如果不注意会造成损失或带来不必要麻烦的八个事项向大家作一下简单的介绍,仅供参考。

在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时有以下四个事项需要注意:

第一、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书中,对购房者不能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会约定为购房者按逾期额每日支付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而对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责任,却约定为开发商按购房者已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由于没有“每日”二个字,开发商无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产权权证多久,都只支付购房者已付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实在是个显失公平的陷井。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中加上“每日”二字。

第二、依据法律规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房屋的面积超过约定面积的3%以上,超过3%以上的部份购房者无需支付房款,如果房屋的面积小于约定面积的3%,小于3%的部份,开发商应双倍退还购房款,而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中,往往会约定面积以交房时的实际面积为准,这是恶意规避法律,购房者对该类条款一定不能同意。

第三、由于大多数购房采取的都是按揭贷款的方式,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顺利的办下贷款,如果不能办下贷款,开发商就会要求购房者承担不能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所以在购房前一定要到银行咨询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或者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不能办理贷款,合同无条件自动解除,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如果开发商一房二卖,对于不能取得房屋的购房者,根据法律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购房款,如果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绝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一定要坚持不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至法院,通过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购买私人房屋需要注意的四个事项:

第一、一定要同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合同,绝对不能他人代签,那怕是房屋所有人的父母也不行,同时房屋所有权人夫妻必须都签名。只有这样的合同才是有效的,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给付房款时一定要求收款人出具收条,即使在合同中写入了钱款笔下交清的字样,也一定要打收条,否则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第三、在购房时要同房主一起核实水、电、物业、取暖等等费用是否交清,虽然依法上述费用明确是应当由原房主承担,但是如果有拖欠,收费单位是不会向原房主主张的,而是会向新房主催缴,会给新房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四、买房要及时过户,否则可能出现三种麻烦。

一是长时间不过户,原房主可能出现离开本地、婚变死亡等情况,给过户造成不便;

二是如果原房主有债务纠纷可能出现房屋被查封无法过户的情况;

三是一些地方的房屋登记机关规定房屋过户时要进行资金托管,就是把购房款事先存入登记机关指定的银行,这条规定虽然并不合理,但是你不照办,他就不会给你过户。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案例,由于原房主的房屋取得产权证没有过二年,为了少交税,已经交付了购房款后,一直等到了二年期限满才开始办理过户,过户时登记机关要求购房款托管才给过户,而原房主已将购房款他用,新房主虽然愿意出这笔钱托管,但是又担心办理完过户后,原房主不恳退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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