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劳动合同你自己应当有一份啊,丢啦?
1、劳动合同一般是不入个人档案的,但是档案中应当有你的工作及任职记录,新单位给你核工龄时凭此即可;
2、单位只能为你出具劳动关系证明和在此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新单位也可凭此证明为你核工龄),不能再为你补签劳动合同。
感谢您的信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员工的合同丢失了,并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履行。
一、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同时,单位存有的合同依然是合法有效的,可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如因合同不规范,单位不提供或不承认,还可能承担不签合同的风险。
二、若单位解除员工,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即应就解除员工的原因以及依据承担证明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依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员工的劳动合同丢失的,依然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您有疑问的,欢迎进行评论或私信法务帮,谢谢。
可以先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辞职(保留辞职书面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提供交社保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工作牌,考勤等与工作有关的证据。
如有法律问题可关注头条号:上海离婚房产律师,私信免费咨询。黄劲夫律师回答,供参考。
如果已经离职了,并且单位有你之前领取劳动合同的签收记录,那单位确实没有给你补的义务。
如果离职是和平分手,现在找经办的人事专员行不通的话,你就找人力资源经理或总监,中小公司的话你也可以直接向总经理说明情况。
专员一般照程序办事,不好变通,这也没错。但特事特办,毕竟这对公司没任何损失,更高一级的管理人员一般都愿意与人为善的。
另外,新单位要求员工提供上家劳动合同本身就没道理,办社保是不需要以前劳动合同的。甚至现在的劳动合同都不要,直接在单位网上经办的社保系统添加名单就行了。
现单位应要求你提供上家的离职证明,而不是劳动合同。这个原单位是有法定义务为你出具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原单位不给补办,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
小车5大人1小孩超载_轿车荷载5人,坐5个大人1个小孩,新交规算超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