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担保人的责任_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5:29:11 人阅读
导读: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如果没有具体说明,一般就是连带担保了。所谓连带担保,就是说,你朋友借的款子,无论多少,将来你朋友如果不还(包括真的...

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如果没有具体说明,一般就是连带担保了。

所谓连带担保,就是说,你朋友借的款子,无论多少,将来你朋友如果不还(包括真的无力归还和有能力但是蓄意不还),那这笔账就是你买单,就是这么简单。

至于说风险有多大,关键问题有三个,一个是你朋友的人品,再一个是你朋友的偿还能力,还有一个是你朋友遇到意外的可能性。

1、正常情况,你朋友贷款,你担保,将来你朋友把款还清,你也没事了。朋友为了感谢你,请你下馆子。

2、如果你朋友做生意赔了,赔到这一辈子也还不上,尽管你朋友认为对不起你,但是实在对不起,因为是你担保,所以这笔账由你还。

3、你朋友也可能赚了,也可能赔了,他拿着贷的款和做生意赚的钱玩失踪,或者把财产转移到别人名下,那这笔钱还是你还。这样,你朋友还会在暗中骂你傻帽。

4、因为突发事故(例如交通意外),你朋友没了,他的亲属也不认这笔账,那没办法,你自己还了这笔账。

5、如果你朋友做生意赔了,临时还不上,只能由你来还,但是你朋友还是个有良心的人,一直记着这笔账,然后过了很多年,你朋友又赚了钱,把你替他还的贷款再给你。

上述几种情况,第一种、第五种可能性很小,最常见的是第二种、第三种。

如果你对替朋友买单几十万不在乎,那就签字担保好了。

担任人就是为保证借款人无法还款准备的。很多人抹不开情面,给别人提供了一个又一个的担保,殊不知这可能是一个又一个风险在等待着你。

首先,担保人要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的法律责任。保证,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其次,要看有无免责的情形。债务人还不起了,担保人就要倒霉了吗?这也不一定,如果有一些法定情形,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1、担保合同无效的,保证人会部分免责;2、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4、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5、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6、保证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7、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 8、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9、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总之,担保有风险,签字须谨慎。在担保时一定要衡量一下借款人的可信度和还款能力,还要随时留意有没有坑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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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的讲:担保人就是被担保人的替身,在合同期内你要承担被担保的一切责任,直到合同条款完成为止。

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逾期不偿还的,担保人负责偿还。该担保人属于一般保证人。出借人应当先向借款人主张还款,借款人不能偿还的,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如果借款合同约定,保证人担保偿还借款,该保证人属于连带保证。

出借人应当在保证期限届满前要求保证人履行偿还责任。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为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题中借款合同已经三年,保证人应当判断自己保证期间是否届满。如果出借人没有在保证期限内向法院起诉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不需要履行保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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