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例分析的方法_劳动争议仲裁法案例分析?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3:26:23 人阅读
导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二、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60至9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则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四、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的有关程序进行。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达成协议,法院将制定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生效,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判决。原被告任何一方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自收到判决书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首先,对于这个所谓的观点持质疑态度!很多企业都没搞清楚碰瓷的性质,就直接就说员工劳动碰瓷,感觉有点奇葩。而且说企业是弱者,即便如今,也没看出来企业弱在哪里!堂而皇之的把不遵守劳动法说成自己是“弱者”,有点贻笑大方了!就像上面说的“随着人们法律知识普及,维权意识增强,企业反而成为‘弱者’”,这话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这潜台词就是,如果员工不懂法、维权意识不强,公司就可以肆无忌惮的侵害员工的劳动权益,而且不用怕,现在员工懂法了,公司侵害员工权益没那么方便了!所以公司就成为“弱者”了?能讲点武德吗?

碰瓷,一方故意,被碰一方无心才成立!很明显公司也是故意的!

查查字典就知道,碰瓷来源于古玩行业的个别人在摊位上摆卖古董时,常常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摆放,专等路人不小心碰坏,他们便可以借机要求赔偿。

可以看到,被碰瓷的一方,根本不清楚这个瓷器、是无心造成的!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碰瓷的叫法才成立。

而众多公司企业是无心的吗?如果说公司口中说的所谓的这些员工作为“劳动碰瓷”方,那么“瓷器”就相当于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公司作为“被碰瓷方”,难道是不清楚、无心的吗?恰恰不是,公司非常清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社保相关法律法规,但公司就故意不去完善和执行!

为什么不签劳动合同?为什么不依法缴纳社保?这一切都是以侵害那些默默承受的在职员工的劳动权益为前提的,刚好有一个员工敢于站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怎么就变成”碰瓷“了?那公司无所顾忌损害劳动着权益时候,算碰瓷吗?

与其说员工“劳动碰瓷”,不如说是公司“职业碰瓷”!

公司口头调岗、口头降薪、口头辞职、不给加班费、强行不让员工进入公司上班、不缴纳社保等等用于“碰瓷”的套路,然后又想办法以各种公司制造的理由辞退员工,玩弄了多少员工?还有很多国企,违法利用劳务派遣把员工转来转去,以达到规避员工工龄的目的。

这恰恰符合了碰瓷的定义!公司已经是主观上故意不遵守《劳动合同法》,而且钻各种法律的空子,玩各种套路、挖各种坑来让员工跳,反而很多员工却根本不清楚公司的套路,自己合法的劳动权益莫名其妙的被侵害了。

公司有专门的HR,甚至有律师,是他们不懂法吗?很明显不是,他们想玩套路!

劳动争议案件相比其他案件实际上要简单很多了,连一个员工都能看出一家公司在这一块的问题和漏洞,都知道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难道一个拥有HR甚至律师的公司,自己能不知道?公司是弱者?很明显不是!

看看以下这些套路,就知道为何公司迟迟不愿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了!

一、无故克扣工资、罚款。反正员工数量多,大部分都默不作声,公司扣点钱多爽!几年内才出现一个员工因此去申请劳动仲裁的。

二、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份、不买社保、工资发现金。这样公司就可以随意套路员工了,员工想去申请劳动仲裁?估计员工连劳动关系都证明不了。

三、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公司这么多员工不缴纳社保,一年节省不少钱,就算没两年有一个员工要求补缴社保,公司也赚了!

四、最关键的,公司不遵守劳动合同法又能怎么样?有几家公司被劳动监察大队处罚过呀?不痛不痒,从员工身上克扣的,比劳动监察大队处罚的多多了!而且即便员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也基本没啥问题。这个时候公司“弱”吗,估计不知道多嚣张!

幸好现在有劳动仲裁能帮员工,不然单个的员工真的没办法维护自己合法劳动权益!

《劳动合同法》、社保这些方面都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公司做到这些根本就没有难度,而且这些做好了,就不相信有那个员工还能够“劳动碰瓷”。

1、按法律规定,公司通知从2008年6月1日起与张生解除劳动关系,张生应该在2009年5月31日以前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现在讨论此事已过法定时效。

2、本案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3、应该是物业公司反证(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回答这个看似专业的问题其实很简单,三步走就能解决,完全不需要花大头钱聘请律师。

第一步,在发生劳动争议后第一时间去当地劳动仲裁机构咨询。那里的工作人员会耐心详细的给你解释一切你认为是问题的问题,并会给你提供免费的法律法规小册子,教你填写仲裁申请表格,告诉你哪些是你需要提供的证据、哪些是对方提供的证据(申请人做为弱势一方法律法规要求需提交的证据非常少,大家不要担心某些证据自己拿不出)。

第二步,1、递交仲裁申请后劳动部门会通知你的公司。尽管走了法律途径,但你也可以与公司进行交涉,一般情况下公司这时是愿意做让步的,如果能庭外和解就去撤销仲裁申请。2、无法庭外和解,那就等仲裁庭开庭。仲裁庭也有调解这个步骤,也就是庭内调解,庭内调解不成就要仲裁判决了(一般通过仲裁判决的赔偿或补偿金会多一倍)。

第三步,如果公司不服劳动仲裁结果那么就要去法院提起诉讼了,步骤与仲裁基本类同。

大多数人遇到劳动争议都会觉得是件麻烦事,担心耗费时间、精力,更担心老板会买通某个环节。其实目前国家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是很大的,劳动部门提供的服务也很贴心到位。大家不必太过担心耽误时间,除非走到法院诉讼那一步,劳动仲裁全过程只需一个月。即便是你的老板真能买通环节干预结果,那他付出的肯定比给你的补偿多,如果大家都走法律途径,相信会改变那些不良老板的思维的。所以,发生劳动争议一定要走法律途径!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