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册资金认缴日期_注册公司资金认缴时间多久?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4:33:50 人阅读
导读:一般是30年的年限新《公司法》注册资金的规定(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第三:简化登...

一般是30年的年限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的规定(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注册资本,又称法定资本,指的是公司制的企业章程中规定的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确定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注册资本填写过高会受到公司的投资人、未来走向资本市场过程中的监管机构管制,会有可能要求认缴资本实际到位,不过,企业如果到时候发现实际到位无法达成,可采用减资的方法降低注册资本,但是这个过程费时费力,可能会严重影响融资跟走入资本市场进程。  一、注册资本的具体规定:  1、注册资本的实缴取消了期限承诺限制,“若是非得要为这个承诺再加上一个期限”,建议不要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即可;  2、注册资本取消了认缴最低限额,理论上所说的“一元公司”可以存在,最高也没有限制;  3、股东实际中缴存的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即为会计上的“实收资本”,不再是工商登记记载的事项,也不再需要验资报告。  注: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是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有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得有相应金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公司的资金,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  例如:以前注册一个100万的公司,需要到银行开一个账户,然后把100万存在这个账户上(相当于银行卡),银行给你开验资报告,然后再拿这个验资报告到工商局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证证明文件。认缴登记不需要占用公司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例如:而现在在上海注册一个100万的公司,不需要到银行开户,也不需要将这100万存到银行,直接到工商局办理就行了,不过,这100万还是要交的,只是不用立马就交,在公司章程记载2年、5年或者10年交清(类似于分期付款)。  二、注册资本的正确方式:  1、注册资本登记时最好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为未来的资本运作与经营运行降低压力,如果一味的盲目虚高资金,且实缴出资承诺预期无法完成,最好尽快采取减资的形式来使得资本金在合适的位置;  2、章程约定中尽可能采用货币资金的出资方式,公司设立后注册资本没有完全到位之前,都需要注意任何一笔股东个人资金进入到公司必须要在汇款时注明“某某投资第三,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使用投资溢价“资本公积”增资”;  3、注册资本,基本上是创业者遇到的第一个坑,这个问题需要创业者带着理智的心态去选择,采用“正确姿势”十分重要,然后传统的工商注册记账报税公司的意见也比较古朴,不太能给出专业的意见,因此,如果遇到难点问题,建议向专业的财税、法务服务机构咨询。  注册资本是国家法律上规定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承诺,当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之时,股东就有义务按照承诺的注册资本清偿剩余的债务。  三、实缴变认缴年检改年报:  1、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2、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3、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暂时使用旧版营业执照,截止到2015年2月28日,全面启用新版执照)。  4、简化名称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5、加快建立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  2014年2月28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理论上讲,一元钱办公司是可以的。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向媒体发布了《江苏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并公布,这一方案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最低注册资本相关规定:  公司带有发展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新公司法第59-64条】  地域放在中间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新公司法第59-64条】  以省为地域的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新公司法第59-64条】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新公司法第59-64条】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新公司法第81条】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  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那么我们在填写注册资本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跟着企盈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工商局是不收注册登记费了。(以往,1000万注册资本要交8000元注册登记费)

但是,税务局收税!要按照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交印花税。来,咱算算,注册资本1000万,那就是给税局交5000元。

不要以为没实缴税局就不收取了,实际上是,等你想注销,请税局开具清税证明的时候,你不补上这些钱,税局不会开具清税证明。当然,也不建议太小。所谓“一元办公司”更多是理论上的。

2、既然是注册资本认缴制,那我认缴个100年,100年后实缴到位,可以吧?

法律的确没有明确禁止条款。从法理上来说,认缴期限并不受股东年龄的限制,毕竟股东可以变更,就像愚公移山,子子孙孙,前股东可以转让股权给后股东,那么认缴义务也就自然由后期最新股东承担。

但是,过长的认缴期限,超越了股东的自然劳动年龄,明显给人一种皮包公司的感觉。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什么?别人看不见认缴期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面一目了然,认缴实缴情况全部都有哦。

3、不实缴就不会被抽查到?所以注册资本写大一点无所谓吗?

在认缴期限内,不实缴只是不检查实缴内容,并不是说不会被抽查到。除非是针对实缴进行的定向抽查这一种情况,否则,抽查概率跟是否实缴是没有关系的。反而是,注册资本越大,越可能被重点监控,抽查检查的频率会越高。

4、认缴资金虚高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更大!

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例如,公司如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因企业经营不善,而需申请破产清算。

如果公司清算后,公司还存在100万的债务无法偿还,此时公司如果注册资金只有50万,那么股东的偿还额度只要偿还50万即可,如果公司的注册资金是100万,则需要偿还100万。由此可知,注册资金虚高,而股东自身承受能力不够就会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窘境。

一句话: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以及个人承受风险能力,选择合理注册资本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才能更好的帮助公司发展。不要说什么随便填,成年人的世界,任何选择都是有代价的。

公司注册资金实缴是指在成立公司的时候,公司的出资人实际出资的部分。比如,某人要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公司,如果投资人 在公司注册公司的时候实际缴纳50万资金, 并且这50万资金是已经确实到账的状态, 那么这就属于注册资本的实缴。但是如果该投资人目前没有这么多的资金,或者暂时不打算实际缴纳这么多的资金, 而只是打算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公司,这时他也可以先认缴这50万,并且承诺在多长期限之内将50万元全部缴清,这种情况就是公司资本的认缴。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是没有规定限制的,一元也可以,一个亿也可以。对于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也是没有强制性规定的。所以有些人开始投机取巧,认为我既然没有期限规定,我就注册一个注册资本为一个亿的公司, 然后承诺在100年内缴纳完毕。抱有这种投资心态的人,认为这种情况下,既不违反法律规定,好像我也一直不用缴纳完成。其实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的。

因为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公司一旦出现经营失败或者资不抵债的情况,债权人是有权要求公司的股东或者说公司的投资人来承担赔偿责任的。这时候法律很有可能要求投资人将全部注册资本在限期内缴纳完毕,补充完整公司的注册资本,用来偿还公司所欠下的债务,所以投资人想通过这种方式来规避公司对外的债务是行不通的。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来说,一般只以公司的财产对外承担债务。而公司的财产是由投资人的出资以及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积累下的利润所组成的。所以如果公司在出资完成的情况下, 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对外承担责任,超出的部分股东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当股东存在注册资本出资不实的情况,如果公司此时资不抵债,债权人是可以要求股东来承担这个债务, 股东所承担的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所以如果作为股东或者投资人来说,在认缴的时候,认缴了大额的注册资本,势必导致你的责任也会增大。所以这种情况下,建议投资人不要故意夸大注册资本,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以免使自己承担难以承受的债务风险。

根据现行公司法可以得知并没有特别规定认缴期限。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注册资本门槛和验资报告的规定,而是规定公司设立或者变更的时候,由章程约定出资期限即可。这就是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去约定出资期限。股东之间约定即可,但是应该符合实际生活状况和逻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总结为如下几点:第一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第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第三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综上,目前我国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认缴时间均可以由公司股东自行约定,但公司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以免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若有股东未能在约定期限足额出资,除了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向其他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在公司章程中载明的,所以具体期限看一下你们公司的章程。

现在企业注册资金大都是认缴制的。

注册资本认缴制,即“认缴出资额”,是指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股东应出资的数额。

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

在公司登记注册时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或只实际缴付部分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

如果,认缴期限内,想要注销这家公司,不需要补足注册资金,没有外债、没有欠税的情况,正常走注销流程就可以的。

先注销税务,再登报,成立工商清算备案组,再注销工商,最后注销银行账户、社保账户,以及公章。公章一定要最后注销。

注销的话,时间是4-6个月左右。税务比较简单的话,注销时间还会快一些。

满足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可以走建议注销的流程。

一.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无债权债务关系。 但是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办理简易注销:

1.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2.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3.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

4.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5.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6.商事登记机关认为不应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二.简易注销主要简化哪些程序?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模式办理。

商事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人员备案和提交清算报告。

企业无需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提交材料信息后,经由商事登记机关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免费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限为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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