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按照2014年之前的相关规定,企业在注册成立时需要按照要求缴纳资本金并办理验资手续,换句话说就是企业在成立的时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资义务,不存在资金无法缴不齐的情况。
2014年3月起,新的规定公司注册成立,由实缴出资改为认缴出资,放宽了企业注册的门槛。
由此,也导致了大量的企业在注册的时候盲目的放大资本资本的数额,其目的似乎是为了体现公司实力,其实这种做法带来的后果可能是适得其反,举个栗子,如果公司注册资本10亿,实缴出资仅仅为2亿,公司因为经营问题面对清算,负债总额为5亿,实际清算总资产为3亿,不足的2亿负债并不会因为清算现有资产就完成破产程序,因为还有股东的8亿的资本金还未缴纳,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继续履行未尽责任,履行出资义务。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认缴期限,除特殊企业外,一般公司章程中规定认缴期限为20年,时间足够长了,如果20年都不能完成全部资本金的缴纳,那水分也太多了。。。。
遇到真的极端的情况,注册的时候口气过大,确实无法完成缴纳出资的义务,还有个办法,那就是股东都坐下来开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并进行减资变更登记,手续有些繁琐,但也是个可行的方法。(由于增减注册资本是股东决议的特别事项,需要三分之二多数的股东同意方可)
公司的注册资金如果在承诺期限内不到位,工商部门限期到位,处罚款,有可能会被dao被认定为虚假出资,面临未到位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注册资本认缴,就是公司成立时不需要缴纳,承诺未来某个时间缴纳。但是,这个承诺要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约束。
只要是允许认缴成立的公司,其已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了实缴注册资本的时间,一般几年到数十年,但一般不会超过年龄最大的股东从公司成立到退休的时间。
比如某年龄最大股东2020年成立公司时40岁,其认缴的时间最长是20年,即2040年实缴完毕。这个当然没在公司法或公司登记条例中存在,但如果涉及,在实践中行政审批事务局的工作人员会有提示。
到了章程规定的时间没有实缴,如果不能延长实缴,那么大概率会被工商认为经营异常。
尽管没到章程规定的实缴资本的时间,如果出现负债需要清偿债权人等,此时需要股东部分实缴或者完成实缴,实缴的程度视负债的额度,但以认缴的资本为限。
一、公司注销时没实缴,但也没到章程规定的实缴时间,也没有负债,或公司的资产能够完全清偿负债。
二、股东将股权转让。原股东虽然不需要实缴了,但受让人是避免不了的。
三、股东嗝屁了。
如果注册资本额度非常任性,不切实际的高,那么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因为章程规定了注册资本实缴的时间,如果金额巨大,像皖省的某个餐饮公司,注册资本数万亿,比中央汇金的母公司注册资本还高,只想说一句这辈子能完成实缴吗?完成实缴了,你2.5/万的印花税你交的起吗?
注册资本额度的大小最好和公司的发展相适应或略高,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可以随时增资。
股东为逃避承担责任,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构成出资不实损害债权人利益。在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下,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的认缴期限加速到期,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加速到期股东认缴期限并要求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债权人通常而言需要走三步:
第一、诉讼阶段取得对公司的胜诉判决;
第二,执行阶段经强制执行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并取得相应的裁定书;
第三,向执行法院提起追加出资不实股东为被执行人的书面申请,若被驳回需要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股东为逃避承担责任,通过修订章程延迟缴纳出资时间,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损害债权人利益,在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下,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的认缴期限加速到期,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
如果公司注册时,没有出资,只是认缴了注册资本,那认缴时间到期后,要怎么处理呢?下面教大家: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到期了怎么处理?
1、进行实缴。认缴期限,需要看公司章程上面的时间,如果期限到了,需要进行足额实缴。
2、延长期限。如果没有钱实缴,可以申请变更公司章程,把认缴期限延长。
3、最长时限。认缴期限不能超过营业执照上的营业期限,同时认缴期限最长20年。
4、减资变更。如果公司已经实缴一部份注册资本,也不想申请注册资本延期,可以申请注册资本减资。
5、转让股份。如果其他股东已经实缴了他们自己部份的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自己也必须实缴,但又无力实缴,那么可以把自己部分的注册资本进行转让。
6、注销公司。如果公司不再经营了,没有必要实缴注册资本了,那么可以把公司注销。
为了鼓励大家创业,目前我国在注册公司的时候,手续已经非常简单,以前在注册公司的时候都必须是实缴,比如你注册资本100万,那你必须通过100万的验资才可以正常开公司;而现在实行认缴制,注册资本多少需要股东自行协商,你认缴100万也可以认缴,一个亿也可以。
但认缴的资金在到期之后你就必须实缴,比如在1,000万的注册资本当中,某一个股东认缴了500万,在规定的认缴期限到期之后就必须把真金白银打到公司账户上,如果认缴期限到期之后没有实缴,那其他股东可以把你起诉到法院。
当然在认缴制之下,在认缴期限没有到期之前,你可以操作的空间还是很大的,比如你目前注册资本是100万,认缴期限3年,在认缴到期之前你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目前公司的注册期限一般都是比较长,有很多公司都是没有期限限制的,而认缴期限则是由股东在章程里面自行约定,如果在事先约定的认缴期限到期之后没有能力实缴,那可以召开股东大会更改公司章程,对认缴期限进行更改,比如从三年更改到5年或者10年等等。
如果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还没到期,大家也可以选择注销公司,注销公司的时候是不用实交资本的,但需要缴纳0.05%的印花税,相当于100万需要缴纳500块钱的税,这个费用其实并不是很高,很多人都能够承受得起。
如果你只是公司的股东之一,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那你就只能选择转让股权了,在股权转让过程当中,其他股东优先享有受让权,如果原来的股东不想接手你的股权,那你也可以选择卖给别人,但转让股权也需要交纳印花税,税率也是0.05%。
如果你想保留公司的正常经营,又不想实缴太多的资金,那可以选择减少注册资本,只不过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相对比较麻烦一些,而且前提是你公司不能有一些债务,因为对于有限公司来说,公司是以其注册资本对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如果你申请减少注册资本,这就有可能涉嫌逃避债务的嫌疑,因此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有可能被工商部门拒绝。
在这需要提醒一下大家,现在我国公司注册实行的是认缴制,很多人在注册公司的时候都盲目追求大,明明自己一个月经营只有几万块钱,但公司的注册资本就搞到几千万甚至上亿,这样虽然看起来很有面子,但是注册资本越大并非越好,其潜在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
因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及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其实就是公司的资产之一,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涉嫌债务纠纷被对方起诉到法院了,股东就必须按照认缴的资本承担起债务偿还责任。
比如公司欠了200万的债务,而公司各种资产拍卖完之后还有100万没有还清,这时候如果公司注册资本全都是认缴,没有实缴,那么所有的股东都必须实缴资本用于偿还这100万的债务。
如果股东在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没有按照义务实缴资本,那就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到时很多行为都会被限制。
所以大家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注册资本,量力而行,千万不要为了追求表面的肥大而背负一些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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