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厂里拖着不给处理怎么办_工伤厂里拖着不办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9:51:11 人阅读
导读:厂方拖着不做工伤鉴定,可以在一年之内去当地的社保部门做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

  厂方拖着不做工伤鉴定,可以在一年之内去当地的社保部门做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说说我看法吧,我也是受过工伤的,工作受伤我觉得不能拖着不解决,拖着只能对老板或者领导有利,你们领导不履行承诺,你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受伤一年之内,自己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报工伤,或者走法律程序。

首先要尽量收集自己受工伤的证据,文件或者工友同事证明,住院的病例,也可以自己先去劳动部门咨询一下看看,需要什么材料,可能不同的城市需要的材料会有一点差异,要是公司或者领导不配合,我觉得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走法律程序,走法律程序应该是能把赔偿最大化,要是协商解决肯定双方都有让步,我个人觉得应该和领导协商一下,看看怎么解决,协商不了可以自己去劳动部门认定工伤,最后不行只能走法律程序了,但是要尽快解决,不能拖。

最后的解决方法,还得看自己的意愿,可能为工作或者别的原因,伤者大多少都会忍让,使自己应得的利益受损,解决的方法我觉得有三种,和公司或者领导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自己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最后就是走法律程序,也欢迎有处理经验的,提出自己的好办法。

一般伤筋动骨的才能评到等级,也就是说评残才有实际意义,但你属于什么工伤,伤在哪个部分,有无伤筋动骨只有你自己知道,企业是何因迟迟不去申请你可问下。

工伤鉴定必须要伤势好了,或最低程度伤势已稳定了,不在加重或定型情况下,由自己向本企业提出申请,企业才会申请的,这是工伤法规定的,你有没有向企业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呢?同时,工伤流程复杂而且霸要一定的时间。

如果你向本企业申请了,企业迟迟不向社保工伤科申请鉴定,这时你自己可拿住院时的医疗发票,入院资料,出院小结,病历卡和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自己身份证等直接去当地工伤部门申请,有几份表格,填写后去本企业加盖公章或部门公章,最后在送回工伤部门等通知就可以了,工伤科受理后,会在一个月内按派医院和工伤部门相关专家为你作一次详细检查,最后得出工伤鉴定结论。

但如果企业不加盖公章,也不帮你申请工伤,你就可先和本企业人事部或工会㔹商,如果不成,你可求助当地劳动站,如果还不成,你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到此,不管工伤有无鉴定,工伤事故基本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出了工伤厂里拖着不赔钱,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之后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以及劳动仲裁的相关操作如下: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劳动仲裁的主要步骤如下;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 申请仲裁的日期。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1.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