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厂里面不赔偿怎么办_因工受伤老板迟迟不解决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9:51:18 人阅读
导读:首先你要有住院证明,鉴定伤残等级,带着这些证据找你的单位负责人,或者老板谈,要求补齐你的医疗救治费用和一切误工费,以及后期的费用,这个自己一定要弄清楚定位,不可...

首先你要有住院证明,鉴定伤残等级,带着这些证据找你的单位负责人,或者老板谈,要求补齐你的医疗救治费用和一切误工费,以及后期的费用,这个自己一定要弄清楚定位,不可以随口乱喊。

如果你们协商达不到统一,你们你就带着你的这些证明资料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了,心态积极一点,不可消沉,祝您好运!


工伤一般的工厂都会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事后的一些赔偿,然而也有个别的工厂不讲道理,不赔偿!这时我们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我曾经也经历过,现在给大家说一下怎么办好!希望我的经历也能帮到你!看视频!

你可以考虑去申请仲裁,需要做是否工伤,构成几级伤残,如果不懂法律程序,你可以去工会,调解委员会去申请法律援助,有援助律师可以帮您打官司。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

(五) 辅助器具费。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 伤残津贴。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3、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4、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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