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谢谢邀请!
题主的问题是否应该这样描述——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房)产,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解析以上法律规定,即,夫妻之间的财产涉及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取得的财产。对于婚前个人财产而言,如果有约定,则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仍属于个人财产;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有约定,则从约定,没有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结婚多少年,个人财产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现行婚姻法没有相关的规定。
谢谢邀请;有很多人会误认为,只要是在婚姻期间内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就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就如楼主所说,婚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就要看婚后的财产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还是用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购买的,才能给你明确答复的。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同时法律还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并不因为婚姻而改变个人婚前财产的确权归属,把妻在经济上看成是一个共同体,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双方的经济利益就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如果在婚姻期间内用双方的收入,或者是单方的收入添置的财产,依据法律,无庸置疑它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各有一半的拥有权。
如果在婚姻期间内,用的是单方婚前个人财产购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只要有充分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它是用婚前的个人财产购买的。虽然是在婚姻期间内添置,但不改变它是婚前财产的性质,就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依法婚前的个人财产,永远属于个人拥有。
(-东南偏北)
给大家讲两个故事吧,看完以后估计对结婚买房这事都有自己的一个概念了。房子归房子,要是没了感情,一切都是空谈。
一、
故事主人公暂且叫他阿旺跟阿雪吧。
阿旺跟阿雪结婚后,就一直商量买房的事。阿雪觉得婚都结了,反正也嫁过来了,为了让自己心理踏实一点,就跟男方讲,婚房能不能加上她的名字。男方安慰道:“你是懂婚姻法的,只要是婚后买的,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确实,婚姻法是有这样的规定,妻子放心了。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后来两个人因为一些事情争吵不断,准备离婚。后来分割财产时,房子完全没女方什么事,因为老公在购房的时候,用的不是自己的账户,而是父亲的账户。也就是说,当他拿出父亲的银行转账凭证,法院认定:该房产由男方父亲出资,赠予男方,属于个人房产,与妻子无关。
《新婚姻法》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
故事的另一对主人公,男方,阿才。女方,阿芳。
两个人也是相亲相爱,男方结婚的时候对女方讲,自己真心爱她。
结婚后,男方就准备买房了,对女方讲,准备给她一个惊喜:“房产证就只写你的名字吧,并且我的父母愿意出绝大部分的钱,谁叫我这么爱你呢”。女的感动的泪如雨下,最后买房的时候,女方出了1W,男方以及男方家里出来490W,房子写的是女生一个人的名字。
两三年之后,两人因为林林总总的矛盾,导致关系破裂。两个人准备离婚的时候,女方自然向法院主张这套房子全部归她所有。毕竟,房产证上,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
但是最后结果却出人意外,这房子压根没女方啥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后男方在提交相关证明以后,房子归了男方,女方获得1-2W的赔偿金....
婚后买房建议:
1、不要贪便宜,既然是真心相爱,就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心。
2、不要从任何他人的账户中转购房款,尤其不要让双方父母掺和进来。
3、共同出资
最后说一句,几乎所有的被骗,都源于两点:愚蠢,贪婪。
婚后买房的,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后夫妻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的,无论是登记在男方的名下,还是登记在女方的名下,还是双方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但是,如果一方主张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就需要有证据证明了。
婚后买房,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那就需要有证据证明买房的钱是来源于个人财产才可以,也就是说,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才能属于个人财产的。
比如婚后买房的钱是来源于婚前存款,而这个婚前存款与婚后的存款是独立分开的,是没有任何混同的,如果有混同的,那这样买的房产还是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想要与婚后的存款不要混同的,那就要在婚前准备一张单独的银行卡,这张卡在婚后使用的,不要把婚后的存款存进去。
婚后买房,写夫妻2人名字或者写一个人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在一个人的名字后面标注了“单独所有”。标注了“单独所有”的房产,是一方独有,离婚时候,另外一方无权分割。其程序是:配偶写一份放弃产权的声明,在房管局备案。这样办下来的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后面有括号注明“单独所有。”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您好!
不能严格界定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与两个因素有关:
先说一个肯定的结论:如果确实是个人合法财产购房、并且登记为个人名字的情况下,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算做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就这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如果能够证明这笔钱属于个人合法财产,那么,就具备了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的第一个条件。
同时,个人合法财产,在产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导致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什么是个人合法财产?这里不再摘抄法条,把一些常见情况列举一下:
注意:婚后的工资奖金收入、公积金收入等,均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哪怕只有一个人挣钱。
满足了上述条件,还要看房子的产权人登记情况。
这里给出三条结论:
婚前做过财产公证的话,婚后财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谢谢邀请,楼主提的问题是,婚后下的房本,房子是不是共同财产,这就要看该房产是婚前单方出资买的,还是双方共同出资买的,依法才能给你答复的。
如果婚前买的房产,是单方全款出资买的,它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后才下的房本而改变房产归属权性质。有很多人在婚前婚后的时间上,混淆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区别,认为在婚姻期间内才发放的房产证,可以看成是了夫妻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财产。但它不是用夫妻共同的财产买的,也不会因为婚姻而改变婚前个人财产的归属性质。
如果说买的房产是单方婚前出的首付,婚姻后才下的房产证,以后的还贷还是用单方个人的婚前财产还贷的,该房产就属于个人房产,与对方无关。除非单方愿意在产权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又没有约定,一个愿送一个愿收,才能把它看成是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如果说买的房产是单方在婚前出的首付,婚后不论是靠任意一方的收入来还贷的,也不论房产证是在婚后下的,还是在婚前下的,婚前部分是属于单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由此类推,要是婚前是双方共同出资买的房,或者是共同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铁定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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