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根据《物权法》规定,房产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才生效。
所以,房产是否存在抵押,直接要求对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产权情况即可,即可知晓房产是否存在抵押登记或被司法机关查封情况。
实践中,很多民间借贷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将债务人的某套房产作为担保,并且借款会将房产证原件等材料交付给对方。双方只是约定抵押,但是并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是不成立。
还有的出借方为了保险,会要求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无法偿还之后,便起诉要求履行买卖合同。因为这个现象具有普遍性,所以这个问题司法解释也已经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规定: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其起诉。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从上述规定来看,法院是不认可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而是认为应当按照基础法律关系来审理。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债务人无法履行,再去拍卖房产清偿。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开发商如果将期房的土地抵押,抵押后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物。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进行抵押,均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 如果是期房,开发商将在建项目的土地进行抵押,登记机关会在开发商的《土地使用证》上进行标识。 如果是现房,开发商将建成的房屋进行抵押,登记机关会在开发商的《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 因此,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坚持要求开发商出具有关证书的正本,基本上就能了解自己想要购买的房屋的抵押情况了。 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出示所购房产的有关证件,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看在证件的备注栏中有无作他项权利记载。如果备注栏中没有注明他项权利(抵押)的情况,则该房屋没有抵押给银行。
看房本信息页有没有抵押章;或者去查询。
这方面,我国的法律法规还真的需要完善。
一般说来,抵押和质押是两个概念,质押是指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的,而抵押是指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的。但在实际运用中,这两个概念经常被混为一谈。
银行相对来说比较正规,质押的话,一定会去房产登记部门做他项权力,即该房产已经质押给本银行,不可以再做任何其他的权力变更。房产部门查档可以查得到。
但如果质押或抵押给公司或个人,而又没有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他项权力,就有可能被二次抵押或销售,这种情况下在房产登记部门就查不到。受害方只能报警,涉嫌诈骗,民事方面只能通过法院解决。一房二卖就是这种情况。
法院查封的房产在登记部门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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