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婚姻索取财物罪_借婚姻索取财物违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9:19:57 人阅读
导读:民法典新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务,这不但是男青年的福音,也是拨乱返正,社会的进步。但请看清楚,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财务",而不是"彩礼"。社会上确实有借婚姻"索取财...

民法典新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务,这不但是男青年的福音,也是拨乱返正,社会的进步。但请看清楚,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财务",而不是"彩礼"。社会上确实有借婚姻"索取财务"的,比如要想娶走我女儿,必须给我儿子买套房,我养活女儿20年,必须给我XX万生活费等。一些"指婚诈财"的诈骗犯,往往以此为借口,在结婚前骗钱,然后结婚后再离婚,达到诈骗的目的。如今民法典新规,不允许借婚姻索取财务,就杜绝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而彩礼又是什么呢?在以前叫聘礼,送些布匹让女方做些嫁衣,送些银两让女方置买些日用品。这种习俗是两家结亲的友好相征。目前,随着人们生活的提高,彩礼由礼品发展成了现金。但其含意还是为孩子结婚相赠送的,一般的女方如数带回到婆家。这些彩礼和"索取财物"是两个性质的,不可混为一谈。

当然,有些彩礼超过了男方家庭承受能力,我们不予提倡。而相互同意且能承受得起的"彩礼"问题,我们不可强行限制。这是民风民俗问题。

如今关于男女结婚,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有不少论述,都是防止一方诈骗婚姻财产问题的,我们应好好学习。正当的彩礼不在禁止之列。只是尽量少要的问题。

谢邀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第三条法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所以抱怨彩礼的贵,的确没道理,应该抱怨彩礼的存在,因为它是违法的。不服者请到立此法的机构门口抗议。2,借婚姻索取财物≠买卖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指的是男女双方是真爱,丈母娘非要借婚姻敲诈男方财物,而买卖婚姻则是男女双方并无感情,整个婚姻目的就是为了财物。如何界定彩礼纠纷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还是“买卖婚姻”呢?只要看女方态度即可。如果女方也反对娘家干涉两人婚姻自由和漫天要价,这就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如果女方与娘家人串通一气跟男方要钱,这就属于“买卖婚姻”。3,在特定地区存在“借婚姻索取财物”是合理的。那就是穷逼地区。只有穷逼地区,养老没有保障,女性地位低下,所以对娘家给与适当经济补偿,或者想办法搬在一起养老,都是很有人性的亲人之间举动。但在经济发达的城市,这样的行为就不适合了,娘家养老由国家提供,女性在家庭和职场地位与男人平等,交通便捷,探访娘家也容易,娘家没有理由再索取经济补偿。所以分析彩礼时,需要结合经济大背景,而不是拿所谓的“传统文化”当借口。现在“传统文化”这个词已经让我非常恶心了。

谢谢邀请;要回答楼主这个提问,首先,就要正确的理解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在婚姻的制度上一贯坚持的就是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原则,推行恋爱自主,反对封建的包办买卖婚姻,毋庸置疑这是非常正确的。

我国在制定婚姻法的条款上,秉承的就是尊重各民族在婚姻上的风俗习惯,形成法律的文件,来规范人们在婚姻上的行为,符合宪法的规定,也是毋庸置疑的。

就拿楼主提的,婚姻法规定不得以结婚为由索取财物,那也就是说索要彩礼是否属于违法的这个问题,就要看是否是打着婚姻的旗号,一口价暗底下进行的买卖婚姻,或者是以婚姻为幌子进行的诈骗婚姻。才能准确的给你答复的。

在婚姻上只要男女双方是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按照中国传统的婚姻习俗进行协商,双方定下来的彩礼数额,一经商定认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都是属于自由的行为,就跟签合同一样具有合法性。如果一方要求的彩礼过高,另一方不答应,总不能强按牛头喝水,造成不合法的结果吧!

正是为了严厉打击买卖婚姻和骗婚的非法行为,我国最高法才对《婚姻法》实施的解释中做出了退还彩礼的明确法律根据,这与婚姻法的规定并不相悖。由于婚姻是两个人在感情上的特殊关系,说好就好,说坏就坏,就没有统一,一杆子能打到底的夫妻模式存在,在法律上就不可能做出标准式的硬性规定,这也不符合现实,要真有这样的法律出台的话,就失去了法律本身的意义。

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减少离婚率的发生,最高法于2018年对在婚姻中,关于彩礼的退还问题给出了明确的法律依律

一,都取了彩礼,举行了婚礼,没有领取结婚证,退还彩礼。

二,收取了彩礼,领取了结婚证,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婚前同居不算)退还彩礼。

三,收取了彩礼,导致对方家庭生活困难的,退还彩礼。

为了更进一步的明确退还彩礼的法律依据,2019年元月1日,最高法对彩礼的退还问题又作出了补充规定;

一,收取了彩礼,是因为女方的原因不能履行结婚的,女方无条件的退还全部彩礼。

二,收取了彩礼,是因为男方的原因不能履行结婚的,女方不退还彩礼或者是部分退还彩礼。

三,收取了彩礼,领取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女方不退还彩礼。

你要是觉得最高法在婚姻上的这些新规定与婚姻法相悖的话,完全可以不答应女方在经济上的无理要求,找一个不要彩礼,与你生死相依的人结婚,那不什么事都没了。何必在这怨天,怨地,怨法律不公平而叫屈呢。

这只能说明你没有长一对慧眼,看不清对方的真实面目,或者是结了婚以后不懂经营,更不会用包容去对待婚姻,才会导致婚姻失败的。只能吃一堑,长一智,重新洗牌,重新选择,才是唯一正确的。

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是指男女双方自愿或基本自愿结婚,但一方却以对方给付一定的财物作为结婚条件的行为。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人,为满足个人的物质愿望,把自己的婚姻建立在金钱基础上而不是爱情基础上,这种行为不仅会给对方及家庭造成生活困难,影响自己和他人的婚姻家庭生活,而且不符合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道德观,妨碍婚姻自由原则的实施,所以我国的婚姻法历来都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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