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交接会计要在现场吗_出纳应该交接的手续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6:44:06 人阅读
导读:从事出纳工作,除了法律最基本的要求外,个人也需要细心仔细,善于沟通。因为其工作内容琐碎,所以移交出纳工作时一定要注意几点问题。1.银行存款是出纳的核心工作,在移...

从事出纳工作,除了法律最基本的要求外,个人也需要细心仔细,善于沟通。因为其工作内容琐碎,所以移交出纳工作时一定要注意几点问题。

1.银行存款是出纳的核心工作,在移交时,一定要用心检查,做到账实相符。如果存在入账的先后问题,可在说明原因后,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进行处理;

2.盘点保险柜中的现金,如有白条,需要仔细核实。可填制现金盘点表,并让监管人确认签字;

3.要把业务上的票据,比如支票和汇票等全部登记在表中,记录上是否入账。这是划分前后工作责任的一个重要依据;

4.制作一个移交清单(填制上印章等需要移交的东西);

5.整理工作需要的资料,汇成表格并签字。

移交工作中,领导需要指派监管人员进行监管。移交工作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三人需在相应的表格和责任书上签字,以确定责任关系,避免造成麻烦。

交接工作的规定

《会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出纳人员交接,与会计人员交接同样处理。在交接后,出现工作上的问题,原出纳应积极给予相应的帮助。

出纳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一定要与接交人员办清相应的手续,这是出纳应尽的职责,也是划分交接人员和接交人员各自责任的重要方式。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负责监交的人员应当是会计机构负责人。

2、《会计法》规定,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

3、会计机构负责人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的人才能胜任,且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决策。由于财务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均为领导班子成员。

出纳与会计交接凭证时需制作一份文件移交单,表格列项有:序号、交接日期、交接资料名称、移交人、签收人、备注等。每次交接的时候,就填好交接单。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所有与会计相关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如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出纳与会计交接凭证工作须知: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帐要与银行帐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帐要相核对。个人帐要核对。四、总之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不要怕麻烦。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前任会计交接后没有责任的。五、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必须在移交清单上签名或盖章的人有 监交人 移交人 接交人

当出纳部做账时,需要填一份交接单,有利于会计准确做账和明晰业务发生的原始单据完整性,因为有时候,一个业务的发生,所支持的原始单据不见得都在出纳手中,所以是有必要的。

首先:你需要把现金日记帐与银行日记帐的余额结出,并在余额旁签字。其次:把保险柜的现金与手上的公章或者其他的章子、钥匙当天移交给交接的人;最后:你自己写张清单,把所有的你最开始上个人员移交给你的所有东西,都写在上面,然后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余额写在上面,最后落款那里要有交接人与移交人的双方签名,一式两份。注意一定要交接清楚,要不以后如果是你在职时的问题话,还是可以追究你的责任的哦~~~

做好交接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点: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2、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具体要求是: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3、专人负责监交  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威胁。  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①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所谓必要时由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是指有些交接需要主管单位监交或者主管单位认为需要参与监交。  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代表主管单位监交。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  二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尽快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督促监交。如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交接手续时,主管单位就应派人督促会同监交等。  三是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此外,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时,也可派人会同监交。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特别提示:会计交接注意事项  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第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账要与银行账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账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第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账要相核对。个人账要核对。  总之,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不要怕麻烦。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前任会计交接后没有责任的。

出纳工作的交接:现金:账面余额和实际库存现金相符,打印现金实地盘存表,交接人签名,接受人签名,监交人签字。银行账:到银行打印出当日的银行余额账单,凭此单与银行日记账对银行存款的余额,银行余额的账单签名编制实物盘存表,填列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的张数,起至号码,有无发出去未收回的空白支票,远期的转账支票;印鉴及其他相关的事项交接。

出纳交接时因注意以下几点:

1、现金的移交:交接库存现金,明确实存数。

2、移交的会计凭证、帐簿: 交接时,注意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账的数目。

3、票据:对于票据的交接通常是对于空白的现金支票、进账单、结算申请书、国税发票、地税发票以及一些作废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的交接清点。

4、印鉴、印章:企业一般都有财务章、法人章、公章、合同章、地税发票章;国税发票章、现金收讫印章,这些章都是由出纳保管的,所以交接时甚为重要,切不可丢失。

注意事项:

出纳员必须由具有财会专门知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担任,只有这样,他才会清醒认识到会计核算所涉及的数据与数据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勾稽关系,这种勾稽关系是会计核算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明白了这一点的出纳员会自主地将行为约束在业务规范范围之内,不敢存有贪婪之心在。目前很多中小企业任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财务会计、出纳工作,这实际上不仅是对企业不负责,而且也是对被任用的财务会计人员不负责任。

企业内部必须建立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不相容的岗位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约束。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和债权务账户的登记是两个不相容的岗位,应当分别由不同的人担任,以便建立起内部的监督控制制度。对此,中国各种法规和制度都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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