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没签劳动合同算违法_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算是违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23:22:10 人阅读
导读: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即该月工资在下个月的约定的日期前必须支付。逾期即属于违法。《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

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即该月工资在下个月的约定的日期前必须支付。逾期即属于违法。《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给大家一个建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一个单位的工作时间,最好不要超过三年。

为什么这么说?2008年,我们国家实施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自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当然没有用人单位会因为不签合同主动给你支付双倍工资,所以要通过向劳动部门申请维权。

支付双倍工资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也就是从没有签订合同的次月起到满一年为止。满意工作满一年之后,单位和我们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不需要单位签字盖章,我们也有劳动合同了。我们可以得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

不过大家要知道,我们的视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也算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根据我们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劳动维权的有效期,有效期是两年。也就是说我们在这个单位工作第三年的时候索要双倍工资的法律有效期就结束了,劳动部门将不会受理。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在一个单位超过三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呢?用人单位没有以合同到期为由,把大家辞退的理由了。用人单位要想解除劳动合同只能跟职工协商,如果主动辞退的话,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如果我们在一个单位干了13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关系的,是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我们交纳社会保险费,这就是严重违法的行为。

13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行为是一直持续的,那么我们的劳动维权有效期就是一直存在的。

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可以提主动提出辞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同时要求单位补交保险,劳动部门会依法支持的。

这就是有关规定,希望能帮助大家。喜欢的请点个赞或关注。

现在到处都有喜欢较真的人,其实较真是好事,但是有时太过于较真,也会耽误自己的一生,那反而对自己是有害的。

第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中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要求,但这个时间要求使用的是“应当”,而不是“必须”,所以这是给企业留有余地的。我们再来看法律责任条款,劳动合同法第七章八十二条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句话,也具有很大的模糊空间,究竟是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二倍的工资,还是只要是在一年之内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不支付二倍的工资呢?这操作起来是非常困难的。

第二,公司超过三个月,现在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应属于合法的范围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是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现在超过三个月,三个月相当于是一个试用期,虽然公司这个操作表面上看起来没有在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也没有要求是必须,应当签订是一种要求,但必须签才是强制性的要求,而且劳动合同的签订,是需要双方进行协商的,需要双方有共识,这个共识劳动者是需要时间去考察才能完成的,你现在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三个月,对公司情况应该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这个时候再来和公司商谈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对你对公司都是有好处的,其实前面的三个月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会影响劳动关系已经建立这个事实,因为从用工之日起,这种劳动关系就已经建立了的。

第三,你现在是否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你个人的权利。

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月,公司对你,你对公司已经有了一定了解,这时候公司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说明公司已经认可你的能力和专业知识,只要公司按照你进公司前达成的薪酬待遇,按时为你发放了工资,为你缴纳了五险一金,说明这家公司还是不错的;如果公司对你承诺的薪酬待遇没有兑现,甚至连起码的社保都没有,那我倒觉得这个公司没有什么发展前景,不签合同对你是有好处的,离开时也可以要求给予2倍的工资赔偿。但是三个月也就是半个月的工资,2倍也就是相当于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不赔偿也是有依据的,因为没有满一年,这一点如果劳动仲裁不一定能赢,对于这种又费精力又浪费体力的事情,自己还是要充分考虑,毕竟现在工作不是那么好找,要找到一家自己各方面都非常满意的公司是非常难的,还是我开始的那句话,较真是好事,过分较真容易把好事变成坏事。

总之,公司超过三个月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从时间上来看是与劳工合同法的规定晚了两个月,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情况也是常见的,不必过于较真;重要的是你通过三个月的了解,如果觉得公司各方面符合你的预期,最好还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最好的选择;如果公司很差,相信你也不会呆上三个月还能忍受下去。签与不签在于你的一念之间,很多事情当事人是最明白的,我们意见只是一种参考。

谢邀。未签劳动合同不是合不合的问题,而是违反劳动法的问题。首先,这样的公司(单位)一定是不正规,管理混乱,经营不善,随时可能倒闭的。或且仅是皮包公司,草芥班子。不签劳动合同,用工单位逃避政府监管,劳动者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此,劳动者不要盲目到这样的地方工作,更不要被钱多,高薪等诱惑陷入被动。当前发现也有一些用人单位在签定劳动合同时採取两夲账,即没有给全部员工签劳动合同。碰上这样的单位,劳动者要及时要求单位落实。如拒不签定,则可向当地政府劳动管理部门反映,申诉取得支持。

首先,由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因此,续签合同的发起方一般是用人单位。

其次,到期后应该给予双方一个月的宽限期。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应及时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

再次,合同到期后超过一个月到十二月期间,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劳动者可以获得二倍工资。二倍工资最长是十一个月。

在此恭喜你,二倍工资获奖者就是你了。如果你主动离职,一样可以申请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

我是劳动法律师,兼职劳动仲裁员,平均一年审理一百多个劳动案件,希望能帮到你。

谢谢邀请!

如果要了解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要知道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

大伙都知道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就必须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在《劳动合同法》上也都有明确的说明。

但对于劳动合同一次应该签多久,似乎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

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一定要签多久,说极端点,理论上,就算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只签一天也是可以的。

如果说有限制到劳动合同期限的就是试用期的约定、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约束。

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下的,是不允许约定试用期的。只有超过3个月的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试用期。

然后第三次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时,就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以前大部分比较按照一年、三年、无固定期限的方式来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入职第一次签1年,主要是对员工不了解,所以只签1年,第二次签3年。

但现在很多公司喜欢采用三年、五年、无固定的方式,因为虽然第一次签三年,但大部分员工离职都是在三年内,所以签三年和签一年没什么区别,而一个员工如果在公司做了8年,基本上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

总的来说,我们的惯性思维是劳动合同最起码签一年以上。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并没有限制最少签多长,但规定了签第三次劳动合同时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你好,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用工超过一个月的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绝对是非法用工!

还有敢工作5年不签合同的单位?是单位心大,还是你的心大?

如果真有单位敢工作5年不签合同,那么恭喜你了,这么好的送钱单位都让你找到了!

来,让我们拿起钱,不,让我们拿起劳动法,捍卫我们的尊严,让单位用钱来补偿我们的精神损失吧!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这么好的单位都让你找到了,看来你真是有福之人!

什么?你不知道怎么找单位赔偿?那好,我来告诉你正规途径与方法:

1、准备好你的工资流水,工资签收记录,工作服,工作成果照片,上班的工作牌,工作日记,劳保用品领取单,开会照片,上班签到,等等等,太多了,只要能证明你在这里工作就OK了。

2、坐上公交车,去你们本地的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直接去投诉,放心,敢不签合同?你是劳动者,是弱者,那是一告一个准,老板跑都跑不了。

3、什么?怕老板不给钱?没关系,去劳动仲裁,你赢了,会判决强制执行,还担心不给钱?老板有房子车子,还会不给你这5年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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