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找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递解决问题

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行为犯有哪些罪名_哪些罪名是行为犯?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9 00:42:50 人阅读
跳过文章,直接 获取专业解读
导读:,你所说的是行为犯,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了法律规定的行为而不论结果是否出现即构成犯罪,典型的如抢劫、破坏交通设施、绑架等等。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

你所说的是行为犯,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了法律规定的行为而不论结果是否出现即构成犯罪,典型的如抢劫、破坏交通设施、绑架等等。

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行为犯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

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在结果犯中,行为人着手实施该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后,只有导致了该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法定结果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该犯罪结果的,不构成犯罪既遂。以故意杀人罪为例,行为人对被害人着手实施杀害行为后,只有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只能成立犯罪未遂。

行为犯与结果犯的区别以构成要件是否要求侵害具体对象为标准,要求具体侵害对象的是结果犯,不要求具体侵害对象的是行为犯。

行为犯与结果犯的区别以成立既遂是否要求发生结果为标准,以发生结果为既遂条件的称为结果犯,不以发生结果为既遂的犯罪称为行为犯。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罪名的司法解释,上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是侵占罪。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

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刑法中行为犯的罪名非常多。包括破坏军婚罪、妨害作证罪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的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有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零六条规定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讲个凶恶的家庭卖淫组合,父母一不小心,就带着女儿一起犯了罪。

2014年5月5日,钓鱼爱好者林勇(化名)和章海像往常一样来到云南师宗县小石山水库垂钓。

章海选好位置准备放线时,突然发现近前的水面上漂浮着一个白色袋子。出于好奇,章海叫上林勇,找了一根长长的竹竿,想把袋子勾拉到案边,竹竿刚捅到袋子上,袋子“噗”的一声就破裂了。章海透过小洞,看见里面有只蓝边黑底的鞋子和一条草绿色的裤脚,他猛然意识到,这是一具尸体!

警方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勘验,确定死者为女性、16到23岁、因颈部受到勒压导致窒息死亡,尸体在水库里应该浸泡了一个星期以上,已中度腐烂。由于死者身上没有任何证件,民警一时无法查证死者的真实身份。

专案组会商后,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要查找到尸源,遂立即在附近几个村子里开展走访调查,着重排查人员失踪情况,却迟迟没有收获,案侦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这时,痕检组的民警在对死者遗物进行再次梳理时,发现其手腕上带有的一串手链上刻有三个歪斜的模糊字迹,经过一番还原,初步确定为“苏”“婷”“牛”。据此,警方大胆推测:1.死者的名字就叫“苏婷牛”;2.死者名字叫“苏婷”,生肖属“牛”。

然而,无论是“苏婷牛”还是“苏婷”,都不在全国失踪人员信息库里。民警不得不暂时排除这条线索,重点放在死者衣着、装尸体的麻袋等现场遗留物品上,可仍旧没有什么发现。

刑侦工作是个系统工程,而案命、强.奸案这类重大案件,又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侦破过程中,包含着千头万绪,有可能九十九条路子都没走通,最后一条却能直达案件核心。所以,刑侦民警要有超强的耐心与毅力,才不会在遇到困难时被打倒,而是带着惩凶除恶的决心,持续战斗。

正是在这样的精神下,民警在水库的一个不常用入口处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

这是条僻静小道,就是附近的村民也很少有人进出,只有水库管理员和偶尔来此钓鱼的人才会使用它。庆幸的是,正是由于它的偏僻,水库管委会在路上安装有监控。

民警筛查监控发现,2014年4月27日下午17点左右,有一男三女从此路进入水库区域,离开时却少了一个人。警方对监控画面进行技术性固定,认真比对视频中一男三女的衣帽特征,确定其中一名女性的特征与死者相似。

由于监控探头分辨率低,角度也存在偏差,视频里无法看清四人的面孔,所以在身份认定上仍存在困难,只能大致确定他们的身高、体形、当日穿着等特征。

专案组迅速向局里汇报争取支持,局里增派了视频排查力量,对4月27日当天的全城视频监控进行了梳理。

全城各类视频监控探头多达千余个,排查难度可想而知,但专案民警们轮番上阵,不分昼夜,终于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发现视频中的“一男三女”进入了一家小旅店。

民警立即前往小旅店,让服务员辨认视频画面,同时查阅住宿登记情况,确认这“一男三女”都是四川凉山州越西县人。死者叫盘阿枝(化名),男的叫阿苏拉,另两名女子分别是阿苏拉的妻子玛嘎和女儿阿苏成妮。

警方排查发现,自4月27日后,阿苏拉、玛嘎和阿苏成妮三人就再也没有现身了。种种现象表明,这“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专案民警立即赶赴越西县,正式拉开一场千里抓捕行动。经过好一阵翻山越岭,泥雨奔波,民警总算赶到了阿苏拉家中,却扑了个空。凭着以往的刑侦经验,民警没有马上离开,也没有打草惊蛇,而是冒着风雨在山中蹲守。十三天后,就在抓捕民警准备改变策略时,阿苏拉的身影进入了视线,但玛嘎、阿苏成妮两人仍然踪迹全无。

为了将嫌疑人一网打尽,警方决定暂时不抓捕阿苏拉,继续在暗中蹲守。又过了三天,通过对阿苏拉行踪的分析,警方确定玛嘎、阿苏成妮两人并未随同阿苏拉一起逃回老家,遂决定收网,将阿苏拉成功抓获。

落网后,阿苏拉拒不配合,称自己也不知道妻子女儿的下落。警方采用了迂回战术,不再追问他妻女的下落,而是让他逐一交待最近一个月的行踪,并就此问题进行多次讯问。

几次问话下来,阿苏拉的回答内容并不完全相同,专案民警却通过阿苏拉回答时的神态、肢体动作等,大致确定了一个真假范围,并列出了三个重要地点进行排查,并向当地警方发出协查通告,寻找玛嘎和阿苏成妮。

这三处地点中,有一处是云南省泸西县。警方在那里找到了阿苏成妮的踪迹,并于5月20日将她和玛嘎一并抓获。

阿苏成妮作为一名年轻女孩,无论是城府还是心理素质,都比不上阿苏拉和玛嘎,很快,她就松了口。

阿苏成妮和死者盘阿枝从小就是好友,两人初中毕业后一起外出打工,后面又都去了泸西县,在这里同住一间出租屋,好得像亲姐妹一般,阿苏成妮还把刻有自己姓名和属相的手链(阿苏成妮为了生活方便,给自己取了“苏婷”这个汉族名字)送给了盘阿枝。

看到这里,大家不禁会好奇,既然是这样,阿苏成妮为何要伙同父母谋杀好友呢?

据阿苏拉供述,2014年初,他们一家三口和盘阿枝来到泸西县,阿苏拉扮演拉皮条角色,三名女性则从事卖淫活动。一天,玛嘎在盘阿枝和女儿阿苏成妮的谈话中,听出盘阿枝不想干了,想回老家去。玛嘎当即进行劝说,盘阿枝却是去意已决。

阿苏拉夫妇认为,年轻又长得俊美的盘阿枝离开后,自己会失去一棵“摇钱树”,要少赚很多钱,可盘阿枝又不听他们劝说,违背了他们的意愿,他们因此非常生气;而且,盘阿枝平日里嘴风不严,若是将阿苏拉一家人在外面干的丑事告诉乡里乡亲,以后他们怎么还有脸回家?

于是,夫妻俩萌生了杀人泄愤、灭口的罪恶念头。

为了“安全”地完成这次计划,阿苏拉夫妇表面上假意同意盘阿枝离开,但让她再坚持一段时间,随后带着女儿和盘阿枝辗转到师宗县继续从事卖淫活动。

在师宗的几天时间内,夫妻俩经过打探,确定小石山水库为作案地点,又购买了麻袋、丝袜等作案工具。

4月27日下午,阿苏拉、玛嘎夫妇叫女儿、盘阿枝一起去小石山水库“游玩”。下午17时许,四人来到小石山水库,有说有笑。趁盘阿枝毫无防备之际,阿苏拉用事先准备好的丝袜从盘阿枝背后勒住其颈部,致其窒息死亡,再用麻袋将尸体沉入水库。

为了钱,为了一个所谓“名声”,阿苏拉一家三口残忍地杀害了年仅17岁的花季少女,结果却是,他们不仅身败名裂,还要接受法律的严惩,真是可悲、可叹、可恨!

以上,共勉!

展开原文 ↓

律师是否解决您的需求?想要更专业的答案。

更专业
更便捷
更资深

更多 #行为犯有哪些罪名_哪些罪名是行为犯? 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普法
  • 友情链接
  • 热门标签
  • 城市分站
展开
展开
展开

Copyright 2014-2022 版权所有 有害信息举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东区b座 1203

Copyright © 2020-2021 www.dalvlaw.com 版权所有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