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保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吗_劳动仲裁补缴社保几率大吗?
特邀律师
首先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明确公司缴纳社保,双方签的劳动合同时间长短,短期合同一般公司把社保费加到工资里了,但需在劳动合同中体现出来,长期合同工也有把费用附加到工资里的但比较少,主要还是看双方劳动合同如何签定。
我很奇怪,劳动争议仲裁院一般不会受理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的案子。劳动争议仲裁是法院受理前置的程序。如果对仲裁的结果不满,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我们劳动维权有三种方式,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劳动争议案案件的司法解释中明确,缴纳社会保险费事件,是属于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不是司法可以干涉的。
只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实表态或者证明社会保险费无法补缴,造成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受损失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受理相应的案件。
目前,可以受理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行政部门一般是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会保险征收机构。
劳动监察部门各地一般叫做劳动监察大队或者中队,社会保险征收机构一般是社保的稽核部门或者税务部门。
劳动者向相关部门投诉后,相关部门会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依据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拒不缴纳的,可以进行欠缴社会保险费金额1~3倍的行政处罚。
同时,可以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如果相关金额不足,首先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如果去不提供担保,相关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也可以按照劳动监察的程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走的是劳动仲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就已经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变为个人了。不太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
如果是裁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申请赔偿,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里面的关系非常复杂,一般还是建议相关社会保险费的案子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征收机构来进行投诉维权。
单位没有为个人上社保,可以去法院申请民事赔偿吗?怎么维权?网上有很多类似的问题,这也涉及到若干法律的运用和实践,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根据我个人的经验,直接向法院起诉一般是不会直接受理的,既然不受理,也就无法进入调解或是审判程序。
第一,社保维权法院不受理。
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保的问题,主要涉及的法律主体是社保法和劳动合同法。社保法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精神来制定的社会保险方面的专门法律,具有强制性,权威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和法人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社会保险,依据社保法的精神,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对于那些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该如何去维权呢?在这方面很多员工想的最多的就是劳动仲裁,或是向法院起诉。但是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其维权的主要方式应该是举报,向社会保险机构举报,这是目前解决单位不缴纳社保问题的最佳途径,同时也符合社保法的相关规定;但是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而辞职,从而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和补缴社会保险,这就从单纯的违反社保法到及违反社保法,同时也违反劳动合同法,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进行仲裁,仲裁的内容除了经济补偿金以外,也就自然涉及到社保费用的补缴,因为这是属于劳动纠纷,劳动纠纷的维权途径就是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二,向社保行政部门举报才是正确的维权途径。
社保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从八十二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举报投诉是比较正确的维权方式,通过举报后,如果社保行政部门不依法处理的,或是处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时候告的就不是用人单位,而是相关的行政部门。
第三,维权后处罚方式。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说社保法第八十二条讲的是维权渠道,那么社保法第八十六条讲的是维权后的处理方式。处理方式就是责令限期缴纳或是补足,没有缴纳的就是限期缴纳或是补缴。作为单位职工如果发现单位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保,这就需要职工收集相关的证据,包括本人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自己的工作牌等,然后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或是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书面举报或是网上举报,举报最好是实名举报,并留下电话号码,等待社保部门和自己联系,也可以主动和社保部门联系询问调查处理结果。其实这个调查是非常简单的,一般只要社保缴费系统没有该单位的缴费记录,那该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事实就是非常清楚的,处理结果也是比较快的。
综上所述,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属于社保法的范围,社保法的执行主体是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以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可以直接向当地社保部门进行举报,举报后如果当地社保部门不作为或是乱作为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而起诉的对象不是用人单位,而是社保部门,起诉的性质由民事诉讼变成了行政诉讼。
你好!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社保发生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但是,我国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救济途径。下面,我将有关规定梳理如下,以供参考。
一、为什么发生社保纠纷,仲裁委和法院不予受理?
- (一)办理社保登记、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社保。
- (二)不缴或少缴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征缴社保费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社保争议,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是行政管理问题。
- (三)该问题涉及行政权与司法权分工,具体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法院的分工。我国的社会保险从办理、缴费、发放待遇到监督检查,均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司法权干预行政权,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哪些社保纠纷,法院才会受理?
-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的事项,由社保行政部门处理,对于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欠缴欠缴社保费的,社保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强制征缴。对于未规定的事项,才可以纳入法院受案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三》规定,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法院可以受理:
- (一)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没有进行社保登记;
- (二)社保经办部门不能补办;
- (三)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保待遇的;
- (四)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法院才受理。
这种情况是没有办理社保登记,也不能补办,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不能享受社保待遇的,法院是可以受理的。
三、针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你的情况,已经办理社保登记,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的,仲裁委和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劳动者有以下两种维权路径:
- (一)向人社局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社保行政部门追缴;2017年以后,收缴社保费有税务部门负责的省市,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投诉。
- (二)劳动者可以自行补缴社保费,再以用人单位不当得利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返还不当得利。
限于篇幅和案件信息,作如上简要分析。若需要进一步帮助,请给我们留言或者私信我。
题主的选择是正确的,走法律程序才能真正确保自我的利益免受不法侵害。这点作为职场劳动者必须要坚信无疑,法律自会给底层劳动者一个公道。
至于劳动部门的人说胜诉后也不能补缴,这种说法其实是不妥当的。
一、之所以这样说,其原因主要有两点:
1、劳仲裁机关的职责,主要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一旦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得到了确认,那么劳动仲裁机构它就会出具相关的仲裁结果,认定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为员工按时办理并缴纳社保。
但是劳动仲裁机关无权征收社保的缴纳,从这个角度来说,它不能去落实社保的缴纳!这个问题只能由当地社保机关来处理。不过仲裁委员会可以出具有关社保的缴纳意见书。
2、题主只要拿到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便可以向当地社保机关投诉,由社保机关来具体查处和追缴。
只要社保机关收到员工的投诉,便会介入社保缴纳的调查,此时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意见便可以作出一个公司必须缴纳的证据。
同时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不缴社保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者是追缴,相关的滞纳金也将由公司一并补缴。
所以,题主叔叔的社保能否补缴进去,将由社保机关按照社保的有关规定来决定,劳动仲裁委员会是无权来决定此事!
二、如果社保机关作出追缴决定,公司不执行的,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只要社保机关经过调查之后,对公司作出追缴的决定,那么公司就应当必须履行。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追缴的义务,社保机关不仅仅可以执行罚款处理,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这种问题上,题主不必担心,只要我们按照法定的程序一步步的走下去,法律最终必须是会给出一个说法的。
不过现在有很多地方的社保政策明确规定了,不能在补缴。所以题主的这个问题还得先要向当地社保机构了解一下,你的叔叔以前的社保是否能够补缴。
只要社保机构作出无法补缴的认定之后。那我们又该怎么办呢?这就是第3步的处理。
三、只有当地社保做出无法补缴的认定结果后,题主就应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为自己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于社保机构它也有自己的相关规定。在以前只要没有不交的社保都可以补缴,现在这一政策慢慢的已经收紧了。
有些地方已经不再允许可以补缴的这种行为。
尽管当地社保机构说不能补缴,但题主也必须要拿到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结果,然后才能通过向法院起诉,否则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现在由社保无法缴纳问题,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一个比较流行的标准就是:每年向劳动者支付三个月的月工资,作为无法补缴社保的经济补偿金。
而题主的叔叔现在工作大概12年,这可以要求公司为其支付36个月的月工资,作为无法为其补缴社保的经济补偿金。
这一个数据也不是准确的,只是目前在司法处理当中比较通行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很多时候都是通过协商处理。
不过像题主叔叔的经济补偿金,按这个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金确实太少。可以适当提高自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毕竟用人单位,每年将为自己支付1万元左右的社保金。只要提出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和公司应当支付的社保费用大体相当即可。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最好是交由法院判决,这样才可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我们自己的经济利益。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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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的劳动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管辖范围,你去劳动仲裁申请,也不会受理的。公司缴纳社保属于社保征收部门负责监管,你应该去这个部门投诉。
单位一直不交社保,为什么起诉要求补缴不受理?先要经过劳动仲裁调解,如果协商不成,然后才可能起诉到人民法院。
一、普通工人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二、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三、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55周岁、《个别区域是50周岁》。
四、因病或非导致自身疾病残疾彻底丧失劳动能力,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
符合上述退休条件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都是15年,到达退休年龄可每月享受最低养老金待遇;
医疗保险缴费:男25年、女20年。《有的地区男30年、女25年》达到缴费年限可以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简称‘’五险一金‘’。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是国家强制规定的个人、单位、政府三者共同承担的保险,简称:社会保险。
一金。即:住房公积金。《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单位经济效益来确定是否缴费。
根据你们的描述,单位至今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包含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五险。
如果用人单位用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予缴纳,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投诉登记。
首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收集证据:签到簿、经手的票据、胸卡、同事会餐、工资条、证人证言等等!
总之,不签劳动合同就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不交社保就向社保部门举报或者直接拨打12333电话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