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的定金能退吗_交了定金没签合同,可以退定金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8:02:08 人阅读
导读:房子是家的奠基石,也是年轻人爱情的归宿。也可以说是人生中的第一件大事。假如买的房子是在一线城市,地段好的、设施齐全的。比如房子周边配有幼儿园、小学、中学、小型医...


房子是家的奠基石,也是年轻人爱情的归宿。也可以说是人生中的第一件大事。假如买的房子是在一线城市,地段好的、设施齐全的。比如房子周边配有幼儿园、小学、中学、小型医院、地铁等等,房价几乎可以达到几百万乃至千万。决定完成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早就已经经过千千万万遍的思考、合计,然后下定决心买房。更会花很多精力去找中介公司看房、了解周边情况,直到满意,才决定下定金,确定买。


所谓定金,就是买卖双方在经过房产中介公司的左谈右说之下,比如房价多少钱成交,房子的国税缴纳情况,是各付多少还是由买方全部承担。房子是带租约卖还是交楼的时候空房交与对方,一系列的问题都商议好了,双方都满意了,按照买卖流程先下定金,一般小定5—10万为基准。中介公司一般会代替卖方先收取,监管起来,直到双方签约完房屋买房合同,定金转成第一笔楼款。

定金交了确定之后,不管合同签与不签,都已经形成约定了。因此,买房下了定金没有签合同,此部分定金也无法退回。

原则上“定金”是具有法律认可的效力,属于具备“双倍返还”的约束力,而“订金”则不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定金的收款方一定是具有合法所有权的主体或者得到授权的主体。租赁合同未签订,作为租户付款给房东租房定金,已经达成一定程度的法律约定效力。因为在付定金时,已经达成部分(如租金价格、租赁时间、付款方式、房屋配置等)或者全部的合同主要意向的一致确认。在双方确认一致的基础下,才去支付定金,确定签订合同的时间。

但是,定金的收款方不是房东本人,而收款人又没有提供房东的合法有效委托授权文件。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操作是不符合规定的。实际中,也有部分租户允许居间方存管定金,以待确定房东同意自己的租赁需求,那么租户最终不租的话,退费是可以的。

这个定金好比日常生活的借条一样,没有借款合同,但实际发生的有效借款行为是法律认可的。

忠告:未签订合同,付款一定需要认清所付款项的类别,是一定的定出具的“定金”收条不可退,是预订的“订”出具的“订金”收条可退。符合规定的,房东本人或者授权第三人代收的“定金”也不可退。

定金也是购买合同的一个意向体现,但是是可以退房的。

至于退钱就 要和卖家商量了,因为你交付了定金和首付,卖家就只能卖给你了。你不想要了,就导致了卖家还要继续出售,也耽误了他的时间。你只有和卖家协商进行解决,虽然没签合同,但是也是存在违约的。

是否可以退定金,看导致不签本约的原因。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定金应当返还。如果是交付定金一方的原因,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收受定金一方的原因,则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你的描述,是由于你自己的原因不想签合同,这种情况下从法律层面是不能退回定金的。

定金分为订约定金和履约定金,你的这种情况显然是订约定金,为了在这之后订立合约而交纳的,现在由于你的原因不想订约(签合同),依法不能退回定金。

关于定金,我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定金具备担保双方债权债务继续履行的作用既然已经交付定金,从法律上说明双方初步合意已经达成,现在反悔,将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虽然从法律上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你仍然可以与装修公司协商要求退还定金。


租房时交了定金如果没有签订定金合同,你可以以无法对租房合同协商一致的理由要求退还定金。

但是,也不是绝对地不能要回定金,在下面三种情况下有要回的可能性:

1、交付定金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即18周岁以下的人(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看待)。

2、出租的房屋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3、出租的房屋属于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后两种情况属于即使签订租赁合同也会使得合同无效,出租人最终要返还定金,所以在这三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您好,我是杭州张律师,让我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付了定金,没有签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呢定金合同是已经成立的。 这个时候不论是你违约不买房,或者是他违约不卖房,那么这个定金都会被一方没收。如果是对方违约,不卖房话,这个定金还应当是双倍返还。

如果你这个时候想把定金要回来,那么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你们双方协议解除。只有在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才能各自都无责任。所以,您千万不能直接了当和对方说自己不想买房了!

那么如何做到定金合同的协议解除呢? 想要做到定金合同的协议解除,其实有很多的方法,比如说你对于具体房屋买卖合同的拟定提出了很多的条件,比如说你的首付款需要在半年或者是一年里面付清,那么很多卖家知道你付款这么迟的时候,一般都不会同意把这个房子卖给你,那么这个时候就相当于是“逼迫”对方不得不退还定金合同。

甚至是有的时候,卖家在听到你付款这么迟延之后,他会说我不卖了,那么这个时候如果说您已经保留下来了相应的证据,你甚至还可以向他主张双倍的定金返还。

总之想要拿回定金,千万不要说自己不买房了,你要不断的提各种各样的条件,逼对方同意协议解除,或者是逼对方不卖,这样您就可以合理合法得取回定金!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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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期房,付了定金,但没签合同,现在不想买了,定金能收回来吗?小菜认为,如果你确定交的是“定金”,还只是因为你不想买了,并且开发商的“五证”又是齐全的,那你这个钱基本上就打水漂了。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一线生机!具体意见分享如下,供参考。

第一、定金的法律规定

定金是我国已经非常完善的法律制度,对确保日常交易有序进行,发挥了极为重要的担保作用。

01、什么是定金?

我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也就是说,你准备买期房,为了锁定选定期房的购买资格,担保开发商就这套房子跟你签署购房合同,你向开发商缴纳了定金。

02、定金的法律后果

就是通常说的“定金罚则”。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把你已经交了定金锁定的那套房子卖给了别人,他就要双倍赔你定金;反过来,如果交了定金后,你不想买了,那交给开发商的定金就要不回来了。

综上看,这就是定金的一般法律规定,出现定金罚则情形,往往都按定金罚则处理。

第二、什么情况下,交给开发商的定金可以退回来?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的法律法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买房人交给开发商的购房定金是可以退回来的。

01、不具备预售条件

开发商未达到预售条件时,可以宣传造势,登记客户信息,但不得开展预售活动,也不得收取买房人的售房款或定金等款项。

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五证”不全,在不满足预售许可的条件下,私自收钱的,不管是收了定金,还是收了首付款,都是违规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房人不想买了,或者是其他原因,都可以要求退回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首付款和定金),开发商必须要退。

02、一房多卖

你选定的这套房子,其实不止你一个人买,开发商还把它卖给了其他人。

也就是说,开发商一房多卖了!

在这种情况下,你不仅可以潇洒地把自己的定金拿回来,还可以多要一倍的定金回来。

03、非因双方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订立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也就是说,不是因为你和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不能签署,开发商必须退你定金。

比如,政府让开发商暂定销售,不知道什么时候恢复,合同签不成,你又不能等,就可以把定金退回来。

04、开发商把你定的房子抵押了

开发商把房子定给你的时候,隐瞒了这套房子已经抵押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把定金退回来的。

05、你定的房子是拆迁房

也就是说,本来你认为你定的房子是商品房,但实际上这套房子是拆迁补偿的安置房,房屋的购买资格和品质跟商品房都是不同的,那你也可以把定金退回来。

综合分析上面5种情形,要么是开发商的单方过错,要么是双方都没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你不管是不想买了,还是其他理由,定金都是可以退回来的。

第三、你不想买了,定金能退回来吗?生机在哪里?

先说结论:九死一生!

通过上面的分析,基本已经清楚,可以通过去落实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手续?是否把你定的房子又卖给了别人?是否把你定的房子抵押了?或者你定的房子是回迁房?等等。

只要这些原因中有一项存在,你都是可以找到合法单方退回定金的连接点,也就可以把定金退回来。

反之,如果这些情况经调查落实都不存在的话,你又是自己不想买了,那退回定金的几率几乎等于零。

小菜认为,开发商敢大张旗鼓地收定金,出现上面这些情况的几率是很小的,现在的开发商都有律师团队,一般不会犯这类常识性错误。

那你的连接点在哪里呢?

在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不能订立。

怎么理解呢?

比如说,你本来是要按揭的,定房的时候也说的是要办按揭,还把贷款资料交给置业顾问去银行帮你落实贷款,置业顾问也告诉你说银行审批说可以贷,结果后来贷不下来,换了几家银行,换了主贷人,还是办不下来,那定金开发商就要退。因为是置业顾问帮你落实的贷款,出了问题就是开发商的。

另外,你本来是要按揭,定房的时候也跟置业顾问说的是按揭,后来开发商要求你一次性付款,购房合同签不下来,那定金也是要退的。

还有个情况,你急着买房住,置业顾问告诉你年底交房,结果看工程进度,可能年底无法交房,但在你交了定金后,在签合同时,置业顾问把交房时间延后了,而且延期交房的责任定得很低,那对你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如果双方因为这个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导致购房合同签不下来,定金也得退。

当然,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有其他一些小菜未能列举到的生机,可以自己多想想,多找找。

第四、小菜就定金的一些想法

在商品房买卖领域,缴纳定金对双方来讲,都是一种保护,同时也是一种制约,更是一种公平的法律制度。

买房人作为成年人,应当明白自己的行为后果,在买房卖房这种重大交易面前,不能儿戏,因为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交易机会也很宝贵,大家都“伤不起”!

缴纳定金的一方应该认真思考,谨慎决策,缴纳定金后,就应该明白定金罚则和定金的法律意义,并接受定金的约束。

同样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也应该把定金当一回事,不要把客户的定金当耳边风,出现一房多卖这种不够严谨和诚信的事情。

因此,小菜认为,如果开发商单方没有过错,也无法找到双方都没有过错而无法达成购房合同的连接点,坦然接受定金罚则是契约精神的内涵所在,损失了定金,但守住了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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