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_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的后果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4:08:39 人阅读
导读:按离婚协议你们两口的共有房乍过户到孩子名下,这就说是你们夫妻己经商量好的事情,如果一方托着不去办理,最好的方法,你们两人做下来好好商量一下尽快过户,否则就去法院...

按离婚协议你们两口的共有房乍过户到孩子名下,这就说是你们夫妻己经商量好的事情,如果一方托着不去办理,最好的方法,你们两人做下来好好商量一下尽快过户,否则就去法院走法律程序,这是我个人建议。

未进行产权过户,产权仍然属于原产权所有人所有,离婚不过户无法拥有产权。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住房还是原房主合法所有。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物权法》规定: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一、离婚协议的效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做出的约定,该约定在离婚后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离婚协议效力的相对性

离婚协议生效后,对协议双方产生约束力。离婚协议约定某项财产归一方所有,但不影响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负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要求以前述财产偿还债务,也即我们常说的“通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法达到逃避夫妻共同债务的目的”。


三、确定房屋所有权的标准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四、未及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

虽然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但如果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所有人的变更登记,该房屋的所有权外仍归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所有权人所有。该所有权人将房屋出售或抵押给第三人的,该出售及抵押行为仍然有效。因出售或抵押最终导致该房产归第三方所有的,按照离婚协议分得房屋的一方,可以向出售、抵押房屋的一方要求赔偿,但却无权要求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第三方返还房屋。

如果夫妻协议离婚,房产归女方,三年了男方拒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理过户

如果夫妻一方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均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一方仍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房管局送达执行通知,就可以过户了。

签完协议还有可能出现反悔的情况,如果夫妻一方反悔,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会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女方提起诉讼要求男方配合过户,实质上是一种确权之诉,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女方在《离婚财产分配协议》签订之后不超过二十年均可以提起诉讼。

离婚后房产过户是否需缴纳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的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 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缴纳契税。

离婚协议虽然有法律效力但是却没有强制执行力,离婚协议不履行就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能诉讼,为了防止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可以在离婚时到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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