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退休养老保险死亡补偿标准_没退休就死亡,职工养老保险怎么退?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4:03:34 人阅读
导读:交了社会养老保险,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以前所交纳的钱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

交了社会养老保险,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以前所交纳的钱可以继承。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自己交的养老保险,还没退休就死亡的保险金能退还多少?

社保里的养老金分为个人帐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个人帐户养老金是个人缴费部分连本带息÷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而基础养老金则是由国家和集体按一定比例统筹。因此,不管是个人买的社保,还是在单位上班买的社保,如果在没有到退休的时候去世的,家人是可以继承社保里面个人缴纳的那一部分费用及其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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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如果遇到社保缴纳人没有到达退休年龄就死亡了,那么这种情况只能退还个人账户部分的余额。什么是个人账户部分的余额呢?实际上就是你交费总额的1/3左右。

我们如果参保的是职工养老保险,那么实际上这个职工养老保险是分为两个部分的账户,其中一个部分账户叫做个人社保账户,另外一个部分账户叫做统筹社保账户,那么这个统筹社保账户占有你交费总额比例的70%左右,剩余的30%进入到你个人社保账户,当然这个个人社保账户是归你所有的。

那么如果交费人没有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就意味着还没有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个人社保账户的余额应该是没有动过的。那么这种情况,都就可以依法继承个人社保账户当中的余额。大概是你消费总额的1/3,也就相当于你交费10万元的话,你就可以继承其中的3万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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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如果交费本人还没有退休就已经去世了,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退还个人账户当中的费用的。

因为一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它一共分为两个账户,其中一个账户是个人账户,另外一个账户是统筹账户,那么个人账户部分的费用是完全可以退还给合法的继承人的!

个人账户大约占有你交费总额的40%左右,也就是说,好比你这些年交了10万元的费用,那么也就意味着。你个人账户当中的费用大约是4万块钱左右。

这其中的4万块钱是可以依法继承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位就是合法的继承人或者是遗嘱继承的形式,都是没有任何的问题的。

但是还剩6万块钱,因为是统筹账户当中的钱,所以说是不可以继承的,那么统筹账户的钱实际上就归公了,不属于任何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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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确实很可惜

人生总是会面对这样那样的风险,坦然面对对大家都好。对于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后情况还是非常复杂的。如果是因公死亡,首先要申请鉴定工伤。工伤死亡的待遇非常高,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9年会高达785,020元。除此之外,还有供养亲属抚恤金、6个月社会平均工资的丧葬费等待遇。



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一般能够领取到四大类待遇。

丧葬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救济金或抚恤金、供养亲属困难补助等等。

其实工伤职工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一样也可以提取。

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大家都没有疑问,直接根据社保记录提取就可以。

但是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全国各地差异很大。

山东省丧葬费只有1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福建、天津、上海是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宁夏、辽宁是三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能相差十几倍。



抚恤金待遇相差也很大,黑龙江省是一次性6000元,山东省是上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高达5万多元),宁夏自治区是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北京市是20个月的最低工资。

其实,根据缴费年限不同,相应的待遇也不一样。山东省是养老保险缴费满一年发放1/15的待遇,超过15年以上就按100%发放。河北省是按照省平养老金发放,每缴费一年发放一个月,最长不超过20个月。

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山东省和陕西省是这样的叫法,山东省2019年的最新标准是530元,480元和430元,按照山东省不同的区域划分标准。福建省叫做供养直系亲属月救济费,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45%的标准发放,可以一次性支付120个月。

所以,各种去世后待遇非常复杂,希望国家在做好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同时,能够及时统一全国的各种去世养老金待遇。能够做到像工伤待遇一样,同命同价就好了。

职工未到退休年龄去世了,交的养老金能退吗?

生老病死就像春去冬来一样,悲伤过后活着的人还是要好好生活下去。假如活不到退休年龄或者是刚领取养老金就不幸离世了,我们之前缴纳的那么多养老金该何去何从呢?这个养老金能不能够继承呢?

这个问题当然可以。如果亲人生病离世还可以得到一定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人社部在新闻发布会上就表示了,参保人员死亡无论是在职时去世的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也就是说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既遵循了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体现统筹互济,由国家承担长寿风险又对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了继承的规定。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那么就问题来了这个养老金该怎么继承,又继承多少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个人养老账户

养老金分城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来自社会统筹的基础养老金,另外一部分就是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个人养老金账户里的钱是个人社保基数的8%,一直累积的是可继承的部分如果说职工是在职期间死亡,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当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

而已退休人员死亡的,继承额有一个计算公式:

继承额等于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乘以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会并入社会的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处理完之后就会停止缴费或者支付记录了,予以封存。

同时如果是因病或者是非因工死亡,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全国各地相关政策不一样,一般是10-20个月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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