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优先受偿权顺序_什么是法定优先受偿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20:39:06 人阅读
导读:优先受偿权即非担保物权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它是一种不表现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权能的优先受...

  优先受偿权即非担保物权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它是一种不表现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权能的优先受偿权,故称“狭义的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是法定受偿权的一种,是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人优先于其他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权利。由于法国民法典没有留置权的规定,因此,许多应适用留置权的法则通过优先受偿权调整,使优先权具有较广泛的调整领域,成为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法国民法中的优先权,即债权的优先受偿权。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法律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集中在《物权法》、《担保法》和《海商法》等法律中。此外,我国法律中还在专门法中规定了船舶优先权和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等特殊的优先受偿权。

法院判决是按起诉顺序的吗?

一般不是这样的。

起诉以后,法院会通过电脑程序分配案子给法官,这两个案子可能分配给一个法官,也可能分配给不同的法官。

具体审理的时候,每个案子安排的日程不一样,另外根据案情复杂程度,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即便是同一类型的案子,经常也不会相同的日期审结,因此这两个案子多数不会按立案先后结案。

另一个问题,到了执行阶段,一般是先保全的有优先受偿权,这个案子执行完了,剩余部分下一个案子才会执行、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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