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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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嘱并非得公证不可。但立遗属人立下的遗嘱必须符合法律相关规定才会成为有效遗瞩。 2、立遗嘱人不得立下超越自己管辖范围的遗嘱,如房子是夫妻人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剝夺另一方50%的财产处置权。 2、立遗嘱人最好自己按法律文书手写遗嘱,并确保自己的财产、证件与书写的文字内容相一致,并在自己的姓名下按下手印,并写下立嘱的时间、地点。 3、在别人邦助下所莶订的遗嘱,必须有医院的健康证明书,立遗嘱人、立据书写人、见证人等莶名及手印等手续齐全。 4、任何違背立嘱人意志、遗嘱人在重病期间,头脑不清醒时立下的字据无疑无效。 4、遗嘱公证无疑会更好,是因为公证人员更懂得按法律程序办事…
自书遗嘱, 只要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 ,遗嘱的内容合法,没有处分他人的合法财产, 有自己的签名,手印, 签订日期,也就是说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的情况下,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公证遗嘱只是效力最高的遗嘱,但并不是说所有的遗嘱都需要公证。
立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没有公证的遗嘱也是可以据有法律效力的。
按照我们国家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国家的遗嘱主要有五种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还有公证遗嘱。
这里面只有公证遗嘱是被公证过的,但是这种遗嘱是需要去公证处办理的,不是立遗嘱人自己就能够办成的。
如果大家不想去公证处办理,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自书遗嘱,就是立遗嘱人亲笔自己书写即可,但是这里面的要求就是,遗嘱所有的内容,包括正文,还有落款签名处,日期,都要立遗嘱人亲笔手写。注意是手写!打印也是不可以的。
这种遗嘱只要遗嘱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要件,就是合法有效的,不一定非得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当然,公证遗嘱是效力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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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对于再婚家庭来讲,在遗产分配上,可能存在的最大障碍就是:多次婚姻导致继承人过多,因而会引起一些潜在争端。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通过遗嘱进行财产的身后安排,与是否公证没有必然关系,遗嘱本身并非必须公证。
题主并未提及再婚家庭的具体情况,这里分几个方面介绍一下:
这种情况,多数发生在子女的阻碍,尤其是很多丧偶老年人、打算再找个老伴儿共渡晚年生活。这时候,因为涉及到未来财产分配问题,有些家庭的子女担心,自己父母的财产到时候可能被后爸/妈分得。
因为顾及孩子的想法、犹豫是不是要再婚,这种情况下,订立一份遗嘱是非常必要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打消孩子们的顾虑,或者保护孩子的利益,让财产依然在自己的“小家”中流传下去。
二是对自己家庭财产形成保护。这里我们并不去探讨,再娶/嫁的配偶,是否对家里的财产有所觊觎。但是,通过遗嘱的方式,可以实现家产不“外流”,是一种非常好的保护手段。
前面我们提到过,再婚家庭可能存在的问题就是继承人不一,对于再婚家庭,有的有感情、有的没感情……因此,再婚家庭的财产分配,跟原配家庭不太一样。
举个例子:
男女再婚,男方之前有过孩子、离婚之后随了前妻。按照法定继承的话,如果男方过世,那么他的财产,将由再婚配偶、之前的孩子继承。这种情况下,再婚配偶非常有可能会有所顾虑。
再举个例子:
男女再婚,再婚之前,二人均有过孩子。男方孩子随了前妻,女方孩子自己带过来了。如果男方去世,从女方角度,可能更希望的是,男方的财产归到自己和自己孩子名下,不希望给到男方的孩子。
多种情况下导致:对于再婚家庭,订立遗嘱的必要性,要强于原配家庭。
开始我们即提到过:公证不是必须的。
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为合法遗嘱形式。当然,公证遗嘱有它的特点,与其他遗嘱的最大区别在于两点:
一是有公信力的机构背书。公证遗嘱只能在公证处订立,合法有效性是有保障的。换句话说,如果遗嘱有瑕疵,公证处是要“背锅”的。因此,公证遗嘱多数情况下比较严谨。
二是优先级不同。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形式遗嘱。在同时存在多份不同形式遗嘱的情况下,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嘱为准;如果存在公证遗嘱,以公证遗嘱优先。
(提示:这是现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至于未来是否有所变动,不得而知)。
但是,仍然不意味着,必须要订立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只要确保订立内容及过程严谨,依然合法、有效。而且操作的灵活度上更高,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复杂。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其中有专门介绍《遗嘱,这么写才有效》的专栏,介绍具体的写法和规范。
一、其实遗嘱未必一定要公证,只是同样条件下,公证过的遗嘱,因为经过了专业人员的复核,避免了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形,因此效力更高一些。如果其他的遗嘱形式没有下述的问题,其效力也是没有问题的。
二、什么情况下遗嘱有效。
遗嘱有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有立遗嘱的能力。如果立遗嘱人神志不清,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意志,则相关遗嘱无效。
2、遗嘱是当事人的真是意思表示。受骗、受胁迫、伪造的、篡改的、有歧义的,则相关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剥夺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如立遗嘱人有一个严重残疾的继承人,他的遗嘱又申明遗产没有该继承人的份额,则这部分内容无效。
4、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本人所有的财产。如立遗嘱人和其配偶共有一套住房,遗嘱对整套房子进行处分,则遗嘱关于其配偶那一半份额的处分是无效的。
5、遗嘱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俗良序。如某人立遗嘱将自己财产全部赠送小三而不给配偶和子女,这样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可以有多种形式,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有效。
自书遗嘱:本人亲笔书写,有书写日期和本人签名。
代书遗嘱:必须有没有利益相关的见证人两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口头遗嘱:仅限紧急情况下使用,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如果遗嘱内容复杂,涉及财产数额较大,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
公证的方法步骤:
1、申请。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当事人亲自前往有困难,可以申请公证处上门服务。
2、需要提供的材料:
当事人填写的公证申请表;
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遗嘱涉及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公证时审查的重点项目: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是否有歧义,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等等。
4、审查无误的可出具公证书。公证书需公证机构盖章、经手人签字有效。
公证过的法律效力最高! 但是亲笔书写的也有效力……只是在遇到有公证的遗嘱的情况下,以有公证的为准!
首先,个人遗嘱如你所述已经有日期、签名、手印的,还要区分遗嘱内容是自己书写的还是他人代为书写的。如果是自己书写的,符合有效的基本要素,不公证一样可以产生遗嘱的效力。如果是他人代为书写,自己签字按手印的,还需要见证人在场并签署,且该见证人不能是利害关系人,否则无效。
其次,这种具备基本有效要素的遗嘱不能含有以下效力瑕疵:
1:立遗嘱人不能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比如未成年人、立遗嘱时精神病犯发等;
2:非被胁迫、伪造;
3:涉及到无权处分的财产,该部分无效;
4:违法的遗嘱内容,违法的部分无效;
5:没有为弱势继承人保留部分遗产,该部分无效;
6:多份遗嘱相冲突时,新遗嘱会导致旧遗嘱失效,经公证的遗嘱效力高于未经公证的遗嘱。
所以,立遗嘱时要充分注意以上要点,以避免所立遗嘱不能达到目的而白费。
有没有公证,并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存在多种遗嘱时,以公证遗嘱为准。所以,原则上,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能够公证的话,尽量选择公证。
按问题所描述的情况,该遗嘱应当属于自书遗嘱。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所以若是自书遗嘱,由本人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这样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这里有一个问题要注意,很多情况都将打印遗嘱作为自书遗嘱。一般来说,若不是自己亲自打印的遗嘱,原则上属于代书遗嘱。根据规定,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所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符合相应的形式,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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