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创制的主要方式是_国家创建法律的基本形式?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0:33:51 人阅读
导读: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与普通法律有如下三方面的主要区别:(一)在规定的内容上与普通法律不同。普通法律作为部门法,调整的只是国家生...

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与普通法律有如下三方面的主要区别:

(一)在规定的内容上与普通法律不同。普通法律作为部门法,调整的只是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而作为根本法的宪法,它规定的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就明确宣布:“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二)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不同。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所具有的就不仅是一般法律的效力,而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的最高性表现在:(1)宪法是规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2)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3)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与普通法律不同。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为了体现宪法的严肃性,保持先发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多数国家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是规定了不同与普通立法的特别程序。

目前我国涉及动物保护的法律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但这部法律主要针对反走私、反盗杀等违法行为,且被列入保护范围的动物种类有限。一般性动物没有法律约束,现在还停留在道德层面,虐猫虐狗事件层出不穷,但是法律没办法禁止,民间组织小动物保护协会的道德谴责目前起着很大的作用。好在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已基本完成,开始征求意见,期待早日出台。其中,按照建议稿的内容,如果伤害动物,将视情节处以不同金额罚款,如果虐待动物致死,将负一定的刑事责任。

为了方便您的咨询,请点击“冠领律师”并关注,谢谢!

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由当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建国后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封建婚姻制度对广大领导干部的束缚。1950年,毛泽东亲自主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的讨论,并于4月30日签发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理国家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领土的全境及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经济和政治文化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了一国之内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了革命胜利的成果,是实现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法的表现形式问题实质就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法律的主要形式有: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2、法律:按照法律制定的机关及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基本法津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基本性和全面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如《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或修改的,规定和调整除由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关系的法律,如《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是依据宪法的原则和规定制定的,其地位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律渊源。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依照法定的自治权,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带有民族区域自治特点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6、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为了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的效力低于前面五种法的形式,但同样是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7、特别行政区的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包括与基本法不相抵触的原有法律,是我国法的一部分,是我国法的一种特殊形式。

8、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规定相互这间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定。是我国法的一种形式,对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具有法律效力。

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制定和法律规范的认可。法律规范,是指通过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或者认可的,用以指导,约束人们行为的行为规范的一种。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遵守(守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等环节。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