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企业最坚定的基础约数类就是合同的条款规定。你们的合同一到期,关于续签合同问题。企业和员工签定合同期限一到。就是企业有权调整人员的时间,但是你们员工进入企业的时候,那就看你们签定合同时,规定的各项条款规定如何了。一般是原,员工有先续签合同的规则。如果企业巨绝续签合同吗。之能安着原合同,规定条款执行了。你们好好的看看原合同的规定条件,吃透内容精神,找分管企业的领导协调一下,要求脱善解决一下,看看如何吧。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吗说的吧,谢谢。,,,
针对题主这个问题,我看了前面几位的回答,发现其中或多或少都有不妥之处,我想借机补充纠正说明一下,让题主能更加清楚明白。
可以非常明确肯定的告诉题主,单位是绝对不可以的!具体理由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只要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没有合同到期这一说法,也就不存在用人单位继续签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了。只要用人单位要解除合同,便是违法行为,必须给予经济赔偿金!
这里有两个地方题主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与注意。
①、每次劳动合同的签订,都是你主动提出要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吗,还是单位主动提出的?
因为这涉及到这个固定期劳动合同是否有效问题,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此合同有效,若是用人单位自行决定的,则是无效合同!
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明确了:如果你已连续签订了二次固定期合同,以后的劳动合同应该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因此题主的这个合同即使到期了,用人单位也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关系,事实上,你的这个固定期合同已经不被法律认可了,只能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1、如果用人单位非要以固定期合同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题主必须坚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n(n+1)月工资。若用人单位没有提前告知解除劳动合同便是n+1,否则是n月工资。
2、毕竟题主在用人单位工作多年,就这样随便打发,让人难以接受,题主要尽可能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按经济补偿金2倍执行。简单点说,就是前面的2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即2n(2n+1)。
不过通常用人单位不会轻易给予支付赔偿金,往往会走仲裁与诉讼之路才可能实现,因此相对很麻烦。
这里题主需要先与公司协商处理,如果不成功,就要先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裁决前面签订的固定期限合同无效。这一步十分关键,只有先否定后,才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3、所以,题主应该提前做好下面两点证据材料收集。
①、这里需要收集好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牌、工资卡(条)、平常工作文件、处理资料以及公司有关工作的具体安排分工手册等资料,最直接的去银行打印工资流水清单。
这只是为了证明你属于公司员工,为这里上班工作。
②、接下来你将收集好公司随便解除合同,违反《劳动法》的纸质材料,例如:解除合同告知书、通知单,或者是人事谈话口头告知(这里最好是录音或视频),增强证明公司违约材料的多样性、公信力。
这些材料证据在走诉讼途径时,将会被要求提供,因此要提前准备为好。
4、赔偿金的获得途径与方式。
(1)、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2)、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个赔偿金最好是与公司协商处理,如果走仲裁诉讼将会非常耗时耗力,普通劳动者难以承受。当然也可以委托律师处理,那就简单多了!
当然要求公司为自己补缴,将来老了才会有一份保障。因为你只要交满15年,便可以享受了,现在已快差不多了。所以,最好是要求公司为自己补缴这十多年的社保。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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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你只需继续正常上班即可。你手里已经有了劳动合同,后面签与不签已经没有任何法律风险,但公司却有很大的法律风险,所以着急的不应该是你而是公司。
不过你需随时准备着,准备什么呢?
如果是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可能不再续签;如果是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必须续签,并且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提出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你需提醒公司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是第三次及以上次数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应该按照上述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情形一样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没有续签,视为仍然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履行。
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继续上班的,公司不能再随意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到期,因为你不同意续约的,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相反,单位不同意和你续约就要支付补偿金。
2、建议你可以签署同意续约,如果你真想走了,履行提前一个月通知义务就是了,对你不损失什么。万一,单位也有不和你续约的意思,你不同意续正中单位下怀。而你同意续约,但单位本意不和你续约,此时就会来找你谈解约的事情,你就可以要求获得补偿了。
谢谢题主的邀请,老朱处理过好多起类似的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补偿赔偿纠纷,结合之前的案件经验,来简要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可能会有三种后果:
合同到期,公司明确跟你说不续签了,然后给你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那么公司需要支付给你5个月工资的补偿;
合同到期,公司不说让你走人,也没跟你续签合同,你继续上班,那么从合同到期的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你就是双倍工资;
你现在跟公司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到期终止,公司需要支付给你10个月工资的赔偿。
关于具体的操作细节以及注意事项,如果题主还想进一步了解,可以私信与老朱取得联系!
先来回答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是否应当续签劳动合同。答案是肯定的,而且用人单位应当保持原条件或提高待遇的方式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不愿续签,则用人单位无需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续签或降低原条件与劳动者续签导致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那么,如果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又以何标准支付呢?简单陈述如下,感兴趣的可以查看本人发布的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小文章。
先对比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与社平工资,如果超过社平工资的三倍,则按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工作几年支付几个月,最多支付十二个月。如果低于社平工资的三倍,则按月平均工资支付,工作几年支付几个月,上不封顶。工作年限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
另外,经济补偿金支付多少,允许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应当及时申请劳动仲裁,避免过时效。
个案有别,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以上,供参考。
劳动合同法里有个前提,在其他方面没有问题的情况下,谁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谁承担相应的后果。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后,不想在续约,就要分为是员工不想续约还是公司不想续约。
一、员工本人不想再续约。
1、如果公司已经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你续签劳动合同,而你提出不想再续约。
2、这时公司就会让你用白纸黑字的方式确认是你自己不想再续约。
3、公司安排你走离职程序,相当于你自己申请离职一样,并安排进行工作交接。
4、劳动合同到期后,结算完你的工资走人,没有一分钱赔偿。
二、单位提出不再续约。
1、公司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你不再和你续约,并告知你什么时候办理工作交接等等。
2、公司与你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并在上面写明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多少钱。一般是一年补偿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不会有N+1的情况出现,因为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都了解的,所以不会出现额外1个月的待通知金,)
3、工作交接完,结清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然后走人。
综上所述,如果想要补偿金,就不要自己提出不续约!
你好,我从事工厂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十余年,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未续签,很多人错误的认为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主张赔偿。实际上并非如此,这个要分具体的情况来看,结果也不是不同的。比如出现这种情况,公司要不要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很多朋友还都不太清楚!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未续签,会怎样去判定性质?
劳动合同到期后,无论是忘记了还是漏掉了,导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这个时候作为员工的行为直接决定了这件事情的性质。
那么这种情况,视为双方默认同意以原劳动合同的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此,现如今这种情况,基本不支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了,可能有个别城市还支持。
为什么会这样认定呢?因为劳动合同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员工一样有义务提醒公司续签,而且员工没有提醒,所以会这样去认定。之后,双方随时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出那就等于是辞职,公司无需补偿;如果是公司提出,那么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员工有下一条的动作,那么就不会太被动了。
如果公司不予理会,那么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在通知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时候,明确写明了“要求公司与某月某日前完成合同续签,否则视为公司不同意续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到了期限后,员工是可以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个时候员工才占据主动权。当然,如果公司及时和你续签了劳动合同,那就没什么好说的。
总的来说,重点要看我们还想不想在这家公司继续做,如果想继续做,可以口头私下问下公司,不要通过书面的方式那么正式;只有与公司闹翻了或者不打算继续做了,那可以去用书面邮寄送达的方式告知公司。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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