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亲彩礼应该按女方还是男方的规矩_定亲是男方去女方家,还是女方去男方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3:51:27 人阅读
导读:我们这个地方结婚的彩礼是随男方的俗。在我们这个地方,彩礼是由男方主动给的,女方从不会主动提到彩礼。如果有个别女方家提出定期彩礼,会被所有人指背心,戳脊梁骨。说是...

我们这个地方结婚的彩礼是随男方的俗。

在我们这个地方,彩礼是由男方主动给的,女方从不会主动提到彩礼。如果有个别女方家提出定期彩礼,会被所有人指背心,戳脊梁骨。说是把女儿卖出去了,而不是说嫁女儿,这家人在社会上被说成想钱想疯了而抬不起头。也没人会再跟交往,包括左邻右舍甚至好些亲戚。

我们这里是男方主动提出结婚日期,女方家同意后,提前一二个月送彩礼,以便双方有通知远亲远友和乡村亲朋及邻里的充足时间。男方送彩礼多少完全取决于男方根据自己家庭好孬,能多则多,能少则少,没有定数。对于一般家庭就拿个二万及以上点,对于富有家庭就拿个三五万甚至十万左右。目的是为了感谢女方父母对女儿的养育之恩,老人供大了女儿却不能时常陪伺父母,要去陪伺男方家人,男方深表愧疚和感恩之意。

还有男方一般会为女方父母买两身新衣服,用红布包好,钱也是用红布或大喜红包包好的,定期那天一起送到女方家。

说到这里大家觉得我们这里的彩礼习俗好吗?反正我们这里的人都觉非常有人情味,很好的。





在我们这边彩礼是不属于男方或者夫妻双方,是属于女方父母的!

在我们这边先订婚后结婚!一共分为聘金6888,买衣服钱(两千到一万)还有给五千压篮底的(结婚的时候会退给男方)聘金相当于彩礼,是不会退的、那就是女方家的,衣服钱是女的自己的,可以给娘家也可以自己拿着。(听说一个比较坑的,聘金居然四万,村里都说他家是卖女儿……瞧不起他们家)

那就是看你爱不爱她, 爱的话,就去买吧。

并且把证据留住。

万一以后女方反悔可以起诉的。

这不是钱的事,是男孩和他们家人,对女孩和她父母的太度和诚意,给女孩和父母的安全感,不是多少钱的事,我家也有女儿,我就是这么想的,人品不好,给座金山,宁可剩下都不嫁,谁家的女儿,在父母面前都是无价之宝,不是用钱能衡量的,要是人品好的人家,都不用要彩礼,他们会主动给的,这样女方也就多少留点,意思一下,

没有特别的标准。但是中国历来习俗,是:

女方先去男方家,因为以后是女方到男方家去生活,所以看男方家庭环境和家庭成员,同理,也让未来公婆看看未来儿媳妇怎么样。两者有一者觉得不行就要黄(当然哈,这是传统旧社会的时候)因为这是以后长期相处,不行就不要浪费时间,找下一个哈!

然后是男方去女方家,这个更多倾向于让未来岳父岳母看看女婿怎么样,能不能靠得住啥的。能不能放心把女儿交给他。

然后就是男方携父母去女方家提亲啦!彩礼嫁妆啥啥啥该谈的谈!烟酒果礼都带上。就是对女方家人的尊重啦,谢谢你养个女儿给我们家做儿媳妇啦之类的。(虽然有彩礼,但是你们真的觉得彩礼可以买一个人??你愿不愿意收你儿子彩礼嫁给别人啊?所以很多地方有句:娘家人不能得罪。去了你家,就是贵客那种)

基本上,只要没到订婚甚至是结婚,女方父母是不会去男方家里的。之前的习俗思想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我嫁个女儿给你家,我有自己的家,不要让你觉得好像我要巴着你一样。

当然,现在没有那么多旧思想,很多也要按照实际情况来了。但是有些道理不是不变得,比如,去“讨好”丈母娘呀!在婆家好好表现呀!婆家人要特别尊重娘家人呀!(我没说婆家人不用尊重,杠精走开。)至于谁先去谁家,没有太大的所谓啦。要争执不下,就用老习俗吧…

按道理说,彩礼是男方父母为了给儿子娶媳妇用的,作为聘礼给女方家里人的,也就是应该是给娘家父母的,

但是由于娘家父母为了心疼女儿,又把彩礼作为嫁妆陪了女儿,既然陪给了女儿,就是说有一半是女婿的,也是小两口的,

但是掌握主动权的,应该还是媳妇当家做主的,只要不是乱花钱,都可以自由分配这笔钱,但是男方要钱可以的,但是不能私自用在外面吃喝嫖赌上,一定要用在家庭补贴上,不然女方有权拒绝拿出来给男方,

但是我认为,一家子和和美美的过日子,花钱没必要分的太清楚,什么你的他的,好好的生活这些钱都是你们自己的,没必要大动干戈的,免得伤了夫妻感情,

反正大道理我也说不好,感觉就是这么个理吧?不知我说的对不对,欢迎大家可以评论一下你们的意见。

农村要限制天价彩礼,这无疑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情。

如果真能实行,这将是一件功得无量的大善事。肯定没人反对,包括那些家有女儿的人家。

因为,笨刨哥曾经亲耳听到过农村的一位女孩的母亲说过这样一段话:

她说:女儿和她的男朋友,属于自由恋爱,两个人情投意合,很合得来。他们两位老人,也认可,也相中了那个男孩子。

她说:唯一有点美中不足的就是,那孩子的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日子过的紧巴。

她说:但是,关于彩礼的事儿,还是要了。并且,数目上和别人家一样,十万。

她说:你能不要吗?不要,不叫人家笑话吗?笑话犯溅,笑话自家的闺女不值钱。

她说;彩礼不但要了,还对外说,一分也不能少。

她说:她知道对方家里出不起这十万块。她也知道,为了这十万块的彩礼钱,把那孩子是难为坏了。

她说:末了,没办法,让闺女偷偷去问他们家到底能凑多少,实在不够,他们家补上。最后,男方家出了六万,他们老俩拿出四万来,暗地递过去,再由男方明面上送过来。

她最后摇头叹气,苦笑不得,说:你说说,这不叫脱了裤子放屁,多这一糟嘛!

……

通过上面这段话,我们不难看出来,既便她们是收要彩礼的一方,也对这种事儿十分的反感和无奈。

是啊,这是一种什么风气啊!

不讲个经济条件,也不管对方承受得了承受不了,一味的彩礼,彩礼,都没个数了。

并且还你攀我比,越来越高。

按照常理,这男婚女嫁,是人生一辈子大事,双方有个定情信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个彩礼钱,也无可厚非,也说得过去。

可如今,动辄十万二十万,四十万五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彩礼钱,其实已经失去了它原本的意义了。

甚至可以说,这不是嫁人,这是在卖人啊!

可悲的是,这些天价彩礼的收取者们,就不肯去动脑子想想,你如果是爱你的男朋友,你用所谓的彩礼,让他求爷爷告奶奶,东求西借,钱收了,婚结了,却让他债台高筑,苦不堪言,你们往后的小日子,能过得舒坦吗?

你如果不爱他,只是为了钱,那还结这婚干嘛呢?因为,你下半辈子不会得到真正的爱情,不会幸福的啊!

到头来,只会是害己害人,没有好结果的。

这种不正常的社会风气,真该刹一刹了。

如果真刹住了,这将是一件功得无里的大好事!

将是一件,得人心,顺人意的大善事!

但愿这不是件雷声大雨点小,哗众取宠,末了又成了虎头蛇尾的糟事情。

至于,到底该收多少彩礼,笨刨哥这里只有一句话:量力而行,适可而止。只要在对方的可承受范围内,就说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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