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里面没有写明工资_劳动合同中一定要写明薪水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0:08:11 人阅读
导读:《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扩展资料: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薪酬确认书上没有单位的签章,该协议是没有成立的。

可以向工会请求帮助或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 第七十七条:工会监督检查的权利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谢邀。

根据劳动合同法17条的规定,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

如果劳动合同里没有注明薪资标准,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只是属于条款约定不明。

有的单位在劳动合同之外,会以薪资确认表的方式确定工资标准的,以薪资确认表为准;要是通过银行卡发放的,那实际发放的数额也可以作为工资的确定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此外,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包括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和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等。

你的提问,看着简单,其实有三个相关联的问题,第一你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二,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第三,如何能够,要回劳动报酬也就是工资

1,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劳动者应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正常的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你双方没有明确具体的约定工资数额,那这就比较麻烦了,你要确定你具体工资的数额,如果单位承认你每个月工资是4000,那么你就按4000要求单位给你支付工资,如果单位不承认的情况下,那么你就要自己搜集对你要求工资有利的相关的证据,来主张你的权利。

3.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你如果是简单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工资数额确定,拖欠工资的数额确定,双方没有其他纠纷,这种简单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劳动监察处理.

双方对工资的数额,拖欠工资数额以及劳动合同的解除,等还有其他纠纷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劳动监察一般是解决不了,你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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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入职新公司确定薪资有几个方面:

1、面试时候,HR一定有跟您谈这个岗位的薪资范围区间,再根据您的从业资历确定您入职的标准,这个标准是包括底薪、补贴(餐费、房补、交通费、通讯费等)、加班费(如果有)、绩效工资(存在变数)、奖金(有的月度结算,有的年度结算)

2、如果您资历超过公司给这个岗位定的薪资体系,属于特别重要人才,部门主管会按最高等级甚至超过来匹配您的要求。由部门主管与HR达成共识,这部分会体现在录用通知书上,也会提前口头告知(口头承诺有的会扯皮),最好有书面通知才有法律效力

3、劳动合同上写的至少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厦门现在是1800元),加上您所任职岗位的补贴标准。有的劳动合同上写的薪资为什么不是实际发放的全部薪资额度,是为了规避后续加班费的风险。所以,哪怕合同上没有写,如果有录用通知书或邮件往来确认的薪资额也是有效力的,保存好以备需要。

总结下,劳动合同没写具体标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个参考指标;加上您面试时向HR了解的岗位薪资标准;再看面试时用人直接主管可以给到您的具体标准;或者参考以往本岗位绩效核算的薪资标准,保留好相关沟通邮件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中一定要写明薪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必须要写清楚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内需要说明工作岗位、时间、薪酬等条件,所以必须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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