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_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何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7 15:19:18 人阅读
导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格式:

兹有本单位职工 xxx ,性别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劳动合同类型为 xx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 xx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起于xx年xx月xx日,共xx年xx个月。因(1)xx劳动合同期限届满,(2)xx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x条第x款第x项规定,本单位于xx年xx月xx日终止(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书一式四份,原合同双方当事人、失业保险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1、劳动争议申诉书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证据资料

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用人单位掌握管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就由用人单位提供。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1、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已经于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之日起计入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新入职的单位职工,需要向新单位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便于新单位给该职工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转入手续。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劳动合同法)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89条

你好,公司的做法有问题,所以离职证明写协商一致值得商榷,但如果已经成为事实,那也无可挽回,所以离职证明写协商一致也只能接受了。这种情况下赔偿金肯定不行,经济补偿或可以拿到,或可能拿不到。具体分析如下:

从问题来看,你们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是矛盾的,因为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就必然不可能称为协商一致,所以这种事请前后原因不统一,所以是矛盾的,因此我才认为离职证明写协商一致值得商榷。

可以这么说,结合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以及又在离职证明里面写协商一致的前后两种做法,可以断定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当初你就拒绝公司离职证明写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不认可不签字,那么你可以直接去劳动部门投诉公司的做法,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赔偿金的。可是你没有这么做,而是认可了公司在离职证明上写协商一致,所以“生米煮成熟饭”了,协商一致已经成为了一种事实,无可换回,所以这种情况下,你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至于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那就要看是“谁主动与谁”协商了。

如果离职证明上明确写的是“你(员工本人)主动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本质就是你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如果离职证明上明确写的是“公司主动与你(员工本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因为这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行为在《劳动合同法》规定里面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在公司干了多少年,公司就要支付你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就是我为什么说想要拿经济补偿或可以,或不可能的原因所在,关键就看谁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的,你本人主动提出,那就拿不到经济补偿,公司主动提出,那就可以要经济补偿。

最后,我还想特别说明两点:

  1. 你说的赔偿是无法主张的。按实际的道理,本来你可以要求赔偿,但由于你本人事实上又接受了协商一致,所以法律上无法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司骗了你。

  2. 你要明白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含义是大不一样的。你可以有这样一种印象,赔偿金一定是公司对员工存在违法行为才有的,而经济补偿是公司的一种主动行为,具体理解我建议你读一下《劳动合同法》。

总之,就你的情况而言,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是不可能的,如果离职证明已经拿到手了,能不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就看是谁主动找谁协商解除合同的。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如果是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表明了您已经离开原单位,并且有原单位的合法公章,那么证明您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力度就很强了。关键还是要看离职证明的内容以及公章。

公司不仅要给你开离职证明,还要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无论是何种离职方式,被迫也好,主动也罢。只要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具有劳动关系,公司都要出具离职证明,这是法定义务。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公司确实有裁员的权利,但前提是要符合裁员的情形,如果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重组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只有符合以上当中的任意一种情形,企业可以行使裁员的权利,但是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向报劳动部门报备。

经济补偿计算方式:根据你在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半年计算,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还可以要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PS:如果企业不符合以上情形,而是打着裁员的方式开除员工,那么就有可能涉及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给予2倍赔偿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你,谢谢。

nk��;J

根据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用人单位出具的用来证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法律事实的,为了体现对外的效力,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无须加盖单位内部的其他印章.例如: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