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_公司注册的条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8:23:02 人阅读
导读: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主体:股东必须符合法定资格及人数要件。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股...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主体:股东必须符合法定资格及人数要件。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下限为1名股东,这名股东可以是1名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1名法人股东, 一名股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财产:股东出资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这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条件。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章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法所列举的前七个事项都属于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这一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不记载或者记载违法者,章程无效。  4、组织机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依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其中,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另外,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一至两名监事。  5、住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公司住所。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住所的规定取消了原来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的限制, 而只要求具备有公司住所的条件即可,这实际上降低了公司设立的标准,另一方面也有利一人公司制度的顺利执行。  选择住所时,提请您应注意:  (1)利用居民住宅楼中的房屋(含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开展经营活动的,请到房屋所在地的工商局咨询该处房屋是否可以作为住所使用。  (2)从事旧机动车经纪业务的,其住所应选择在机动车交易市场内。

设立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要具备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外,在注册资本和经营管理方面提出的更多的要求,大致条件如下:

1、股东人数在2-50人

股东的实力如果强劲,对公司后续的发展有很多的助力。

2、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最好在1000万以上;

理论上说,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没有明确的限制,但是作为创投公司申请私募备案管理人,实缴资本低于200万或实缴资本比例低于25%是会被风险警示。

之所以建议注册资本在1000万以上,是因为有些地区对入驻的投资机构要求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部分地区甚至要求在3000万以上);

3、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如果是出于政策需要等合理的理由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可以不一致,但要求必须具备经营的必备条件,场地、设备、软件系统等可以按照申请私募备案管理人的要求来配备。

4、必要的高管人员

创投公司的运营必然需要一些行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尤其是风控负责人。

5、其他条件

除了上述条件外,成立创投公司还可以结合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扶持政策等方面综合考虑。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注册公司流程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注册流程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 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第三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四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五步: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第六步: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第七步: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第八步: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根据最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即内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几点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5.有公司住所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金知道人民币三万元。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如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也可以单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规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公司名称和住所;②公司经营范围;③公司注册资本;④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⑤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⑥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⑦公司法定代表人;⑧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公司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法定的注册地址,不同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公司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解释: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50人以下。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1人。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解释:一般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规定高于3万元的,按其规定执行。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解释: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五)有公司住所。 解释: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1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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