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与欠条的有效期_借条有效期多少年?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7:04:20 人阅读
导读: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一、欠条的有效期...

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

一、欠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1、欠条的有效期是指欠条的诉讼时效,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欠条无论多久,欠条本身都是有效的。

约定了还款时间,则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二、如果超出了欠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延伸知识补充】欠条、借条的写法应当注意:

1、借条或欠条的内容应该完善: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借款(物)、欠款的原因;

(2)借款、欠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2、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3、一定要搞清借款人或欠款人的真实身份,最好留下借款人或者欠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5、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等;并写明是“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减少歧义的产生。

6、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

7、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8、数字一定要有大写,防止被添加和修改。

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因此,一般来说货款欠条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约定还款最后一日的次日起计算。

借条的诉讼有效期是两年,欠条是三年。

1、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超过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2.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无期限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

举个例子:2000年3月,李某分别借给路某和戚某三万元整。路某写的是借条,内容为“今借到李某现金三万元整”;戚某写的是欠条,内容是“今欠李某现金三万元整”,但是二人都没写明还款时间。2003年2月,李某多次向路某和戚某二人索要后未果,将二人起诉至法院,问李某会不会胜诉?答案是路某败诉,李某胜诉;戚某胜诉,李某败诉。

“借条”、“欠条”和“收条”是三种最基本的字据凭证,在司法实践中,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本文将简介他们之间的区别并提供常用的模板供大家参考。

一、三者的区别

1、借条

借条是因借款而产生的,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一般情况下,如果借款人不及时还款,出借人可以凭借借条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借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借条”名称、借款人名称、出借人名称、借款日期、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日期、利息、借款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

“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如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没有还清借款,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次日起开始计算,为2年。“借条”没有约定清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合理期限内返还欠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2、欠条

“欠条”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钱可以是其中一种原因,其它例如在履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债务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条”,因此如果出具的是“欠条”并不一定表明两者之间为民间借贷关系。欠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欠条”名称、欠款人名称、被欠款人名称,欠款事由、欠款日期、欠款金额、还款日期、利息、欠款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

“欠条”的诉讼时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即没有写明履行期限的欠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2天开始重新计算2年。二是,关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如债务人未支付价款而向债权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则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起算。

3、收条

正式的“收条”又称为“收据”,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履行了交钱或物的合同义务。在写收条时,务必清点好所收到的物品钱款的具体数额,做到准确无误、不出差错。是替别人代收的,应在题目使用“代收到”字样,在文尾署名时用“代收人”三个字。收条的语言一般较为简单,篇幅往往短小精悍。不涂改。数目要大写。

收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收条”名称、交付人名称、交付时间、交付事由、交付款项、交付产生的结果(一般要指明消灭哪张借条或欠条或其他给付义务的效力)、接受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

二、常用模板

1、借条模板

借 条

为购买家具,今收到西门庆(身份证号:110XXXXXXXXX888)以现金出借的人民币贰万元整(RMB20,000),借期玖个月,月利率1%(佰分之壹),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2%(佰分之贰)计付逾期利息。

立此为据。

借款人:潘金莲

担保人:武大郎

(身份证号:888XXXXXXXXXXXX110)

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

2、欠条模板

欠 条

今欠×××,身份证号码,110XXXXXXXXX888,__款人民币__元整(大写)__元,定于__年_月_日前还清。

欠款人:__(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888XXXXXXXXXXXX110)

__年_月_日

3、收条模板

代收到

西门庆还给潘金莲晾衣杆一只,完好无损。

代收人:王婆

×年×月×日

首先要搞清楚有效期是什么?是诉讼时效还是借款期?

1、如有效期是指诉讼时效,则自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到期之日起2年为时效期间届满;最长时效期间为20年,即不论出借人是否知道还是不知道借款期间届满,超过20年的,法律不予保护。

2、如借条没有约定何时还款,则如何计算诉讼时效呢?自出借人催告要求借款人还款的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3、如有效期是指借款期间,则是借条中约定的期间

4、欠条则不属于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凭证,需要结合具体记载内容来判断。但在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中,要约定借条而不是欠条,才能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有朋友问我,借条多长时间失效?

我告诉他,借条本身是不失效的,也就是说无论经过多久,借条本身的效力是不受影响的。那朋友为什么会问借条失效呢?因为他听说法律上有诉讼时效失效这一说法。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义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即诉讼时效就从还款到期日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一、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关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呢?这要区分不同情形:

(一)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

(二)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

1、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当事人后来协商一致确定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则从履行期限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债务人要求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债权人催告债务人还款,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3、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债权人已经向债务人主张还款,但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之前债权人是否已约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三、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一)超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是否就不能起诉?不是的!债权人仍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还款。但是如果债务人提出借条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那么法院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就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债务人未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则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二)借条上的还款日已超过3年,中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说明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民间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还款协议,重新做一个约定,达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债权人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第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第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第三、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有效期以约定的时间为限,三年内是诉讼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扩展资料

法定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

欠条的诉讼时效问题其实是属于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管理范畴,所以要考虑欠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就是我国的民事诉讼时效的期限,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一般的欠条诉讼时效为三年,即当从欠条规定的时间截止后起算三年内欠条的诉讼时效就到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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