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若一般纳税人购买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其进项税不能抵扣;反之可以抵扣,发票网上、到厅认证皆可。 企业购车,可以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机动车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即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印色为紫色,第四联印色为蓝色,第五联印色为红色,第六联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机动车发票》规241mm×177mm(票样附后)。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
我们这里地税局规定如果是公司租用的个人的车辆,也就是说将私车公用了,这样的话双方签订车辆租赁协议,内容约定好车辆产生的加油费、维修等费用公司列支,这样是允许税前列支的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也是可以认证抵扣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租赁车辆的保险等是不允许税前列支的。
由于每个地方的税务局相关政策制定的有差异,我建议你最好还是侧面的咨询一下主管地税机关人员,相关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如果其他全都能报销,每公里你能结余一元,如果是自己开的话OK,如果是变成公车大家开的话,呵呵,至少再加一元
提到抵扣进项税额,这家运输公司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否则免谈抵扣的事儿。其次,再谈谈哪些车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个总原则,就是用于非生产经营的车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使是用于生产经营的车辆,也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运输公司的车辆主要是货运车辆或者客运车辆,也可能有小汽车。
第一,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车辆。这些车辆当中,如果用于非生产经营有关的项目,如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比如,挂名在公司,但实际上由员工个人使用的小汽车。
第二,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车辆。如果运输公司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例如某些公共运输公司,提供客运服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就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运输公司的车辆,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但是因管理不善、违法违章完成非正常损失的,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的车辆就要转出,不能再抵扣。
例如,运输公司购进一辆汽车,因为管理不善造成丢失、被盗,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就要转出。
通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购进车辆、加油、过路过桥费、维修、保养等费用,只要取得了合法的抵扣凭证,且不是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免税项目或者简易计税项目的,均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在抵扣进项税额以后,发生了非正常损失的,应该及时转出进项,不能再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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