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和预防_新时代如何预防儿童犯罪?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22:47:10 人阅读
导读:1、自身预防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2、家庭预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

1、自身预防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

2、家庭预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

3、学校预防学校作为家庭的延伸,对青少年的成长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4、社会预防社会预防,主要是指净化社会环境,给青少年创造

一个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

犯罪是可以预防的,对一些可能已形成犯罪心理而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可以通过采用感化、疏导、暗示等心理学方法,来控制、排除和矫正其犯罪心理,防止其成为犯罪人。 通过以往诸多案例的分析,我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来预防青少年儿童犯罪。

一、改善社会风气,消除犯罪诱因个人犯罪心理的形成,社会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社会中存在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无时不在腐蚀着青少年的心灵,严重妨碍青少年身心的健康成长。不少人正是在这些思潮影响下,形成了犯罪心理,走上犯罪道路的。为此,必须旗帜鲜明地加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消除腐败分子;消除寄生现象,反对享乐主义,鼓励诚实劳动和适度消费;净化文化传播媒介,坚持消除腐蚀青少年人的精神垃圾。要搞好犯罪心理预防,就必须改善社会风气,净化社会环境,消除犯罪诱因。

二、加强社会控制,减少犯罪机遇 犯罪心理形成后,只有与适宜的机遇条件发生联系后,才会转化为犯罪行为。因此,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的改善和控制,加强对复杂的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的监控,加强技术性防范措施的研究和开发等等,这些都有利于减少犯罪机遇,从而有助于预防犯罪。

三、 加强对青少年和犯罪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防止犯罪心理的形成,必须要防止个体形成反社会意识。要努力培养个体的亲社会的意识,包括正确的认识观、世界观、价值观、法律意识、集体主义观、劳动观念、爱国主义思想和健康的道德心理结构。 对于已形成犯罪心理的人,要防止其恶性发展,努力矫正其心理发展的方向,还要注意分析犯罪的思想基础和个性基础,然后对症下药,改变其错误的认识,重塑其性格结构。

四、努力克服学校教育中的弊端,从青少年儿童违法犯罪的规律来看,青少年受教育时期也是极容易产生问题的“危险期”,而且犯罪呈底龄化趋势。因此各级学校加强对青少年的管理和教育,刻不容缓。并且在办好重点学校的同时,花大力气办好普通学校,尤其是普通中学,改变不合理的快慢班,正确对待“后进生”和“双差生”,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加强学校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对青少年教育的主导作用,是一项长期任务,同时,家庭也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青少年犯罪心理》讲述了:近30年来,有关犯罪心理学的著作很多,这对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普及和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美中不足的是,专门介绍青少年犯罪心理的读本却寥寥无几。这就影响了青少年犯罪心理学的普及和发展。为了丰富这一领域,让更多的读者了解和掌握青少年犯罪心理产生的原因、特点及规律,同时也为学校、家长、、劳教提供预防青少年犯罪、改造罪犯的办法和途径,在皖南医学院心理教研室刘新民教授的组织下,作者们编写了这本《青少年犯罪心理》。

在编写此书的过程中,作者参考了近年来青少年发展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及青少年犯罪心理方面研究的最新理论、方法,力求做到:较为完整地介绍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青少年心理发展理论,系统地阐述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基本原理,比较全面地反映近年来国内外青少年犯罪心理研究的最新成果。

  对于青少年犯罪,惩罚只是手段,而教育、挽救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如何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社会尤其是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我们应认真贯彻预防措施,做好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令人担忧,要真正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就必须积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大力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如何更好地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


  (一)、加强青少年自身的预防能力


  青少年应该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高尔基曾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因此,提高青少年知识水平和道德素质的培养,是预防犯罪的基础,青少年尽管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我们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才能使他们用理智控制自己的情绪,用法规规范、道德规范和约束言行。当然,这需要和后面要谈的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相结合,才能产生更好的效果。


  (二)、建立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体制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一是要用科学、健康的教育方法教育青少年。家长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当好孩子的启蒙老师。二是强化父母责任感。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从家庭开始,从父母做起,只有这样才能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学校是培养人才,教育青少年的重要地方,改进和加强学校教育工作,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举措。要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课程,让青少年从小就接受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增强他们辨别是非和抵制错误思想侵蚀的能力,在学生时期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负有社会教育责任的大众传播媒体要多作正面宣传和引导,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堵塞各种污染青少年的渠道。当前在有些青少年中存在对社会现实的曲解,少数青少年的人生观和社会价值观已发生扭曲,必须通过社会教育加以矫正,消除引诱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


  (三)、加强专门的司法预防


  司法机关应当结合司法实践,定期总结分析一个时间段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成因,对倾向性的犯罪方式、手段以及犯罪种类向学校、家庭、社区等作出预警,延伸司法预警的职能作用,以便于相关职能机构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提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总体效率和效果。司法惩罚是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最后一道防线,体现了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有机统一。近些年来,由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过分强调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的偏向,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不捕、不诉比例呈上升趋势,一些青少年犯罪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刑罚的惩罚教育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它一方面带来了再犯罪增加等不良后果,另一方面容易在青少年中形成“青少年犯罪可以不受惩罚”传导效应,不仅损害了刑法的权威,而且可能让青少年产生误导。因此,对青少年犯罪要慎重处理,摒弃凡涉及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从轻的片面观点,通过刑罚惩罚这种特殊预防达到一般预防所不能达到的目的。


  青少年是国家政治建设经济发展的有生力量,是国家的未来。因此,青少年犯罪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学校、家庭、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共同搞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才不是一句空话,才能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消极影响,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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