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后母亲没有能力抚养_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可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4:12:54 人阅读
导读:看了你的叙述,感觉你本身存在一些问题。这可能和你的家庭,幼教,成长中的生活环境有很大关系。极有可能你是一个从小到大就被娇生惯养的人,而且对生育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看了你的叙述,感觉你本身存在一些问题。这可能和你的家庭,幼教,成长中的生活环境有很大关系。极有可能你是一个从小到大就被娇生惯养的人,而且对生育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所以生了孩子不会带,婆婆持侯月子中的你又横挑鼻子竖挑眼,所以才引起你婆婆的冷言冷语。知其女莫如其母,你母亲知道你的性格,所以她宁可拿钱消灾,也不愿意持侯你这位娇气之人。

有了孩子性格应该改变一下,一定要从一个女人改变成一个母亲,要适应母亲这个角色,千万不要还把自己当成想当初如何如何,那已经是过去成为历史了,当下做好一个母亲才是王道。

至于怎么办,先从改善你们婆媳关系入手,让你亲妈在经济上多支持一下,不能指望你妈,你爸那样需要她照顾。

再以就是自己要慢慢学会自立,自理,尽量少靠外援。


我认为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民生问题,也是社会存在的客观现象,它具有两重性,生和养的问题,从人类生息繁衍的责任和义务考虑生,如果自身健康具有生育能力还是应该生的,但从家庭生存的角度来讲养的问题,若没有经济来源确保生后的育养,的确是件让人为难、纠结的事,现实生活的压力太大,尤其好不容易挤入一线城市生活的打工族或从小城、农村来的迁居者,面对各种困难压力和不完全熟悉的环境,哪敢轻易在多一个负担啊,加之很多年轻夫妇都是独生子女,他们在原生家庭里自小就没有操过心、吃过苦,对生养问题自然心怀忐忑,甚至有些小自私,害怕攀比,害怕给不了孩子好的生活,干脆拒绝生养,甚至迫于父母和社会各方的舆论与压力而抑郁躲闪,虽说我国计划生育已放开二胎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优生多生,但国情还未达不到大包大揽,暂时也没有这样一个针对贫困家庭而设立的全方位辅助生养机构和育儿体系,靠父母协助子女来完成子孙的繁衍及生养问题是目前我国存在的客观现象,说心里话这有点违背养儿防老的自然规律,也让儿女淡薄该担当的责任,拖累父母劳心劳力,但中国人传种接代的家庭观念过强,而忽略生养并非是简单的生养,不说生,单说养就包含着重要的“育”怎么养?如何育?才是优生优育的关键所在,它不仅是个体家庭的担忧的思想包袱,也是国家发展的大问题,它存在太多的家庭与社会因素,应该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

对于生而不养的思想,我个人极不赞成,因为父母才是孩子最好的教育榜样,是决定孩子人格健全的关键导向…但对于个别生而不养的无奈之举,本人予以理解、同情、包容的心情看待体谅这部分父母,如果不是自私,或贪图享受而不愿承担子女的生养教育问题,请问经济条件许可谁不愿意亲自养育好自己的下一代呢?要知道孩子可是父母爱情的结晶,父母生命的延续,家庭香火延续的标志和宝贝啊,再则说,哪个父母不想从孩子身上找回自己的童年和看到年轻的影子?孩子是祖国的花朵,祖国发展的接力棒,未来家庭和国家的建设者!

谢谢朋友邀答。

我不知道你的孩子有多大。说实话,三岁以下的孩子是离不开娘的。如果真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 法院又可以给对方判定足够的抚养费的话,孩子还是由母亲带得好。孩子是无辜的,如果你可以放任你的孩子受苦的话,就当我没说。

如果孩子超过五岁,又有爷爷奶奶,你又确实没有能力独自抚养,可向法院陈述理由,由法院判给对方抚养。但一般情况下,还是要交由女方抚养的。

抚养孩子是每位父母的法定义务同时子女享有被抚养和受教育的权利。当父母没有抚养能力可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也就是说孩子被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的。

但是如果由其他人抚养则收养人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需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且需年满三十周岁,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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