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的量刑标准_一级伤害判刑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6:34:53 人阅读
导读:轻伤一级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罪中的轻伤,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一级,量刑标准基准刑在一至二年,一般可以选一年半左右,结合其...

轻伤一级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罪中的轻伤,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一级,量刑标准基准刑在一至二年,一般可以选一年半左右,结合其他量刑情节,增减刑罚。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打人致轻伤二级,对方不和解的话,涉嫌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罪,法定刑期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3、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根据人体损害鉴定标准,法医鉴定为准,一级严重一些,二级轻一些,都是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4、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与受害人双方和解并取得谅解书,法院可以判处缓刑。建议与受害者多沟通,积极赔偿,可以要求法院介入调解,获得和解的几率比较大。

轻伤一级量刑标准: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

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轻伤伤残等级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做个伤残鉴定,附带民事包括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等。

你好,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5、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6、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基准刑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7、根据发案原因、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损伤程度、赔偿情况等情节,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九十九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条量刑时,可行使十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一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具体开庭时间由侦查时间及法院的法官来定。

纵横法律网王磊律师

轻伤一级的量刑标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一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一名受害人轻伤二级或一级或两名受害人轻微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纠集多人,多次实施随意伤害他人寻衅滋事犯罪行为的,依法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和积极分子,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聚众斗殴、持械聚众斗殴、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上聚众斗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轻伤伤残等级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于故意伤害导致轻伤的情形,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所以,对于具体的定罪量刑,请自行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核实确定。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一)故意伤害罪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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