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_中奖了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2:41:54 人阅读
导读:国家规定中奖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比如说中1万,交个人所得税2000元。小奖不用缴税(1万以下)。征税方法1.国家对彩票的征税税种为个人所得税。2.对于彩...

国家规定中奖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比如说中1万,交个人所得税2000元。小奖不用缴税(1万以下)。

征税方法  1.国家对彩票的征税税种为个人所得税。  2.对于彩票购买者单注中奖奖金不超过1万元的,国家对其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购买者单注中奖奖金超过1万元的,应该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全额奖金的20%个人所得税。  比如中奖者中了2万元大奖,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000元,实际发到手金额为16000元。  4.如果单注奖金低于1万元,中奖者通过倍投,奖金总额高于1万元的,是无须缴税的。  比如中奖者单注中奖额为8000元,倍投2倍,总额为16000元,中奖者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买彩票中了1000万,大部分人认为要缴纳200万的税,但实际上你可能一分钱税也不用缴。至于如何利用奖金,一定要掌握好两条重要的原则。


一、无论中多少奖金,可能一分钱税都不用缴


彩票中奖是否缴税,看得不是单纯的中奖金额,而是单注的中奖金额,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彩票交税的原则是单注中奖金额在一万元以上。如果单纯看中奖金额,似乎一万以上就要缴税,但并不是如此,这里还有个关键就是单注。


所谓单注中奖金额,通俗点说就是花2元钱的中奖金额或者刮刮乐那类彩票单张中奖金额。单注中奖金额在一万元以上需要缴税,如果是倍投中奖,则不管你中奖金额达到多少,都不用缴税。


举个例子,双色球三等奖单注奖金是3000元,曾有长沙彩民倍投中奖5001倍,中奖奖金高达1500.3万元。因为单注奖金是3000元,所以即便中取了1500多万的奖金,中奖者也是不用缴税的,一分也不用。

类似的常见例子还有3D、排列三倍投中奖,因为单注最高奖金是1040元,中10倍1万多元不用缴税,中100倍10万多元也不用缴税。


二、单注奖金万元以上,缴税比例是20%


如果你单注奖金超过了1万元(不含1万),则是一定要缴税的。


这个缴税的税种是个人偶然所得税,税率是20%。也就是说,如果中了1000万,缴税的金额是200万,实得奖金是800万。


请记住,彩票中奖缴税是可以直接从奖金中扣除的,你不需要担心缴税后才能领奖,去哪里筹集这么多的税款。所以,这也是正规彩票中奖和通过彩票中奖诈骗的一个关键区别,凡是说你彩票中奖了,但是要先缴税才能办理领奖手续的,一律都是诈骗。

三、彩票奖金使用的两个原则


彩票中了800万,和自己挣了800万,在使用安排是完全不同的。因为你自己挣了800万,那么意味着你还能挣,在资金使用安排上是可以承担一定风险的。但是彩票中了800万,基本就是一锤子买卖了,如果在资金使用上有风险,一旦出现损失,可能就完全无法承受。因此,彩票奖金使用一定要遵循两个基本原则。


1、底线原则。


彩票奖金要拿出至少20%,作为奖金使用的底线。就是无论如何,这部分奖金都不能使用,只能作为储蓄的本金。


这个原则做好了,就可以保证中奖不会由好事变坏事,因为你的奖金永远花不完,能保证你始终享受到中奖带来的幸运和乐趣。


2、超低风险原则。


彩票要拿出至少60%,用于超低风险投资,主要包括购买改善居住环境的房产(一定是自住改善,不能选择投资)、银行大额理财、货币基金等,总之就是风险越低越好,不要害怕收益低,收益再低也是你中奖前没有的。高风险的类似股票、期货等,一定不要碰。

做好以上两个原则,剩余的奖金就可以改善下生活,做些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旅游、购物等等,好好享受下奖金带来的生活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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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奖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里个税的征收内容中的偶然所得,个税的计算方法是: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20%计算个税。一般在获得中奖收入时是已扣除个税后的实际奖金。

中奖之后是先领取奖金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在中奖后有纳税义务人的,可以先领奖后在缴纳税费或在奖金中扣除税费领取,以免上当受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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