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是指谁_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7 18:59:34 人阅读
导读:不合理,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因为只有他的权限能够完成管理上和物质上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其他人都无法做到。其他人都各自按照自己的安...

不合理,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因为只有他的权限能够完成管理上和物质上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其他人都无法做到。其他人都各自按照自己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中的要求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应该负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责任,但绝对负不了全责。

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公司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法人代表就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出任何安全生产问题,首先就是追究法人代表的责任.具体请看看安全生产法规.

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是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注意:安全生成分管负责任不是安全第一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可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一般而言,对生产经营单位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这个人,就是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一般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总裁等。  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指的是企业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副总(为公司级领导,直接对企业一把手负责)。比如:公司总经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裁等。  可见,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往往不是同一人。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列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明确了他们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地位和作用,阐明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基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是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明确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频次提出明确要求,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是项目经理。出事故的像你们工地上第一负责人是你们项目经理,然后是相应的安全总监,最后才到安全员。

  项目经理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8、对外包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可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负责人等是第二责任人。3、安全事故实施者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比如一座矿如果出了安全问题,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施工员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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