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工伤后公司不让员工复工_工伤后什么情况下可以复工?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7 18:27:05 人阅读
导读:虽然很多人不理解人社部关于企业员工感染新冠肺炎不算工伤的说法,但是这是合法的。具体怎么回事呢?企业职工感染新冠肺炎不能算工伤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企业员...

虽然很多人不理解人社部关于企业员工感染新冠肺炎不算工伤的说法,但是这是合法的。具体怎么回事呢?


企业职工感染新冠肺炎不能算工伤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呢?对于这个问题,人社部21日进行了公开回应。

人社部表示,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企业员工,而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不管你是在上班途中还是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都是不算工伤的。


医护人员等感染新冠肺炎可以算工伤。


根据人社部出台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

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人社部表示,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

可见,根据这个规定,如果医护人员不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的新冠肺炎,也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不算工伤,合法吗?

其实,这是合法的规定,先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必须在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

而不管企业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都不能说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感染的新冠肺炎,因为新冠肺炎疫情不是因为你从事这份工作而导致的。新冠肺炎的感染源也是难以确定的。

工伤认定需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进行综合认定。因为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感染场所较多,所以很难认定是否是在单位或者上下班途中被感染,所以,难以认定工伤。

试想一下,其实不只是新冠肺炎,如果你在工作期间,被同事传染了普通流感,也是不能算工伤的。

不算工伤,得了新冠肺炎,财政兜底,个人不用掏钱

感染新冠肺炎后,所有医疗费用都是财政兜底的,居民不用花一分钱,所有医疗费都是财政来支付的。

所以,还要啥工伤?也就没有认定工伤的必要了。

小结:

1,就算是医护人员,不是因为履行职责感染,也不算工伤。

2、这是一种传染病,无法确定你是因为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感染的。

3、感染肺炎后,所有医疗费用都是财政兜底的,居民不用花一分钱,还要啥工伤?

更多社保问题,关注思之想之。

第一、如果不能提供具备治疗工伤资格医院的病假条,可以直接通知工伤员工上班,如不按通知要求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第二、如果能够提供病假条,应参照人身伤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规定核实其具体的误工时间,如明显超过规定期限的应通知受伤员工,如需要继续请假需到指定医院在公司人员陪同下进行复查,复查后根据结果确定请假的时间。如员工拒绝复查或者在医院检查时扩大自己病情状况的,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停工留薪期。

工伤职工在伤残等级评定后,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就应该上班了(因为医疗已经终结了,没终结是不会评出等级来的)。

可以纳入正常的职工管理。不上班给书面通知,讲明不上班按旷工处理,停发工资。产生争议可让其到劳动仲裁裁定。用人单位(你)也可先向劳动仲裁咨询。

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火速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工作。用人单位不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还有这等好事?一般单位不让你上班都是打算不给你缴纳社保,跟你解除合同。

工伤后有段时间叫做停工留薪期,在这段时间里面单位不但得正常给你缴纳社保,还得照发工资。

那么停工留薪期有多长呢?

不同地方规定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 以医院医嘱作为停工留薪期依据的。例如江苏地区,工伤后只要医生开具病假条(关于工伤部位相关)就是停工留薪期。
  2. 当地有停工留薪期目录的,就根据目录规定的时间作为停工留薪期,例如,安徽。
  3. 对停工留薪期有疑问的可以在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这类情况一般是停工留薪期很长的,一般最长12个月,如果还没恢复要延长就要申请鉴定了)

需要注意尤其是需要病假条的地区,病假条一定要按时交给单位,否则可能会被认定旷工。当然医生觉得你可以恢复上班,你是有复工的权利的。

看到这个问题,正好我也是一名湖北人,也正面临同样的问题,结合我的经历来给大家说说该如何处理。

今年由于疫情影响,湖北成为疫情重灾区,所以湖北人的身份变得颇为敏感,只要身份证号码为42开头的人生活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困扰,尽管国家一再要求不能区别对待湖北人,但是政策在执行的时候难免被某些人用偏执行不到位。

公司现在不让湖北人复工,这里的湖北人应分两种。一种人虽说是湖北人,但是没有去过疫区,虽有湖北身份,但是没有湖北经历。这个时候企业不让你复工,那你可以拿出可以证明你从未到达疫区的证明,比如手机漫游记录、身份证使用记录、各种消费记录、车辆行驶记录等等来证明自己的情况,同时配合做好体温、身体健康检查,在企业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一般都会被允许复工的,你要做的就是搜集证据。

还有一部分人是从疫区回去的湖北人,这部分人回去复工确实存在一定感染的风险。这时候企业不让复工,作为湖北人应该理解,积极配合。比如和企业协商:在家办公或待岗或休假或休福利假等等,工资可以参照人社部发(2020)第8号文,又或者是和企业进行一个协商,只要彼此能达成一致意见就是合理的可接受的不违法的。

因为今年的疫情是大家始料未及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企业和个人都要多担待与理解,公司从大局出发不让湖北人复工或湖北人确实有疫区过往经历不适合聚集办公,那就积极主动的去和企业协商,我想总会有个合理的处理方式。

但如果企业单方面不让上述两种湖北人复工,又不给予工资福利发放,而且拒绝协商的话那作为员工可以追究企业责任,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信政府能给予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加油中国,加油湖北人!

员工伤好不需要再治疗的情况下。

停工留薪期是医疗机构开具的给员工停工休息养病的时间,一般这个时间段就足够员工伤好了,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要到相关机构申请延期,延期也不会超过12个月。

5/6级伤残的如果单位难以工作则要每月支付伤残津贴,如果单位能安排工作,但职工却故意推脱,那么单位可以报相关单位强行要求职工上班

应该上班,公司让你上班,那是你身体健康成度,可以上班工作了。不能等工伤认定,那时间不知道得多少天。先上班同时也等待认定结果。共参考。谢邀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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