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_房产证权利性质出让和划拨哪个好?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5:04:21 人阅读
导读:划拨性质是指划拨用地,划拨用地是我国特有的项目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之一。是有审批权限的各级政府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2001年1...

划拨性质是指划拨用地,划拨用地是我国特有的项目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之一。是有审批权限的各级政府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向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建设项目(项目使用的单位)无偿供应的土地。

划拨用地的使用年限是永久的(即终止日期为批准供地的本级政府认为应该依法收回时止)。

根据我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规定,我国现行的划拨用地的主要项目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及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和特殊项目(如监狱等)用地。

当划拨用地的条件改变,划拨用地的理由消失后,用地单位必须向政府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改无偿划拨为有偿供地)。

扩展资料:

行政划拨土地是可以出租的,相关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不动产权证书内含了原来的房产证与土地证的功能,只有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就包括了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  国土部曾经公布了《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样本和使用说明。今后,人们买房后不用再办理沿用多年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而只需要办理一张不动产权证即可。同时,只要不发生交易,现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继续有效,无须特地换证。出让”指的是国有土地的取得方式,除了出让外,还有划拨、转让等方式;“自建房”或者“商品房”指的是房屋的属性,类似的还有经济适用房、公房等;自己建的就是自建房,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上市销售的就是商品房;二者区分开就很好理解了,“出让”性质的土地上建的房屋一般都是可以交易的。参考资料不动产权证权利性质出让是什么意思.华律网[引用时间2018-1-12]

斜杠前面的“出让”,指的是土地性质。

即国有出让建设用地。斜杠后的“普通”和“商品房”,为房屋用途的登记记录。“普通”与“商品房”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出让比划拨好。划拨土地性质的房子出售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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