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分给儿子不给女儿_我的遗产可以只给儿子不给女儿吗?

作者:admin
左侧宽880
左侧宽880

单就遗产而言,立遗嘱把自己的遗产全部给儿子,是完全合法的!不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说法!我看有很多同道中人在说要把遗产分开,归妻子的归妻子之后再怎么样,本人觉得,既然是遗产,那肯定就是纯粹的个人资产了。肯定是分离了其对应义务以后的纯粹遗留资产!留给谁,是立遗嘱人的自愿!给任何不相干的第三人都可以!不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说法!

在农村人的观念里养儿防老,家产都留给儿子不分女儿,此现象你怎么看?

看过一个段子,某个地方的农村,两个男人对骂,互相骂姐骂妹可以,但骂嫂子骂弟妹不行,会翻脸。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的姐妹迟早会出嫁,成了别人家的堂客,而嫂子弟妹,则是“三十晚上无外人”的一家人。

儒家传统文化,对农村人的“毒害”可谓不浅。其中广为流传的老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尤其对农村人影响最大,一定要生养一个两个儿子,因为除了传宗接代,还有养儿防老的忧患意识。毕竟,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没有养老金的保障,儿子就是自己的养老机构。

说句寒心话,农村人有什么家产?对于普通的农村老年人来说,一辈子的努力打拼,也不过仅仅够用于儿子的结婚,盖房子等,有的还不够,要拉下一屁股外债,等着儿子去还的呢。在我们农村老家,有个老人去世,就连办白事酒席五七客还是有出嫁的姑娘出钱的,和儿子平均分担,农村老人除了几处破房子没有什么家产。

按照现在的继承法来说,儿子和女儿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男女之分,也没有排位顺序之分。根据“法律是道德的底线”的认知原则,作为农村老年人的家产,理应也要分出一部分来给女儿的。这么说来,咱们可以推定出来一个结论,农村人不分家产给自己的女儿,是违法行为,也是不符合儒家传统文化的。但在很多农村地方,有些老年人就是这么的固执任性,出嫁的姑娘是没得分家产的。

说白了还是那句俗不可耐的农村老俗话“出嫁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如果把家产分给女儿,“肥水不流外人田”,作为有陈腐愚念的农村老年人来说,是不能容忍发生这样的事情的。便宜了女婿一家,可能吗?这就是儿子和女儿的区别。不过从现实出发,我们也不能过分的苛刻农村老年人,一辈子就攒了那么一点家产,够分吗?

当然,家产包括的范围很广,不仅仅是指农村老年人的遗产,活着的时候也可以处置。范围应该有现金存款,房产,承包地,车子等什么的。能做到心疼女儿的,大部分的农村老年人会给自己的女儿多准备一点嫁妆陪送过去,从而可以抬高女儿在婆家的地位和待遇。但房产,承包地什么的,几乎没有女儿的份。

但在大部分农村人看来,农村老年人的家产,只分给儿子不分给女儿,好像天经地义的一般。如果你和他们讨论起继承法的规定来,他们会说人老几辈的都是这样,什么法不法的,难道还管俺的家务事儿不成?就是这么的任性。有时候觉得替农村的女孩子感觉不值,她们也会认为不能分娘家人的家产,会被人说不孝顺,养了一只白眼狼。

既然是你的个人财产,想给谁是你的自由,你只想给儿子,不想给女儿,就立下遗嘱,遗产全部归儿子继承就是了。如果不立遗嘱,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法定继承权。

但是,建议你立遗嘱之前好好想想,这辈子是儿子花你的钱多,让你操的心多,还是女儿更让你劳心劳力。如果你老了病了,在床前侍奉的是儿子还是女儿,如果你不确定,就去医院看看,到底是谁在照看父母。

如果将来你老了病了,需要人照看了,儿子不来,儿媳说没义务,希望你不要在这时候想起女儿。她如果不肯来,请你不要后悔,更不要抱怨。

遗产如何分配,别人无权干涉,但请你做了决定就不要后悔,并且毫无怨言的承担这个决定带来的后果。

儿子女儿都享有同等权益,也就是都有同样的继承权。遗腹女儿更不可能对父亲造成伤害,父亲無权剥夺她的继承权。若父亲重男轻女剥夺女儿继承权那是非法的,该遗嘱属無效遗嘱。可根据继承法分割遗产。

只是说明一下,我非律师,不懂法,只是根据常理发表个人看法,一切遵照法律法规办亊。同时最重要的是做一下亲子鉴定,不管儿子和女儿是否是死者亲生的。

母亲生前住女儿家,过世后把一套房子,留给女儿不给儿子,我认为没有错。

儿子女儿虽然都是父母亲生,但儿子对母亲生前,不孝顺不管不顾。

母亲把房子留给女儿,这是母亲的财产,是她自己选择的自由,母亲完全可以这样做,有什么不行的啊?


你这种分法,显然严重不公平,会产生家庭不和谐,儿子和女儿反目成仇的问题,刚看了一个跟你类似的例子,不过,人家有数据,你的没有,所以,我拿他举例一下:

祖宅拆迁了,分了4套房加200万,请问,你们二老,不过了,马上要归天了吗?怎么就谈遗产分配的事情了。

第一,人老了(一般指50岁开始)花销就大了,特别是上医院,往往是大几千上万,甚至更可怕的开支;而且,大部分,医保保销不了。问主,你自己都是大花钱的时候,怎么就想着,要写遗嘱了。

第二,兼顾习俗和公平,那就要为自己老两口养老铺好路。而不是房子没了,钱没人,两口子流露街头,乞讨为生。

一是,4套房,老两口住一套,一套出租得钱养老;儿子一套,女儿一套;老两口死了,剩下的两套,给儿子。

二是,200万,女儿30万,儿子50万,剩下的120万,二老预备大事用(其实就是大病,别听商业保险的,就算有,大头,也得自己出)。如果未来没有什么大病,这120万,女儿50万,儿子70万。

这样,既兼顾了自己养老,也对儿子公平,考虑到了习俗。


天底下不合理的事情多了去了。要做到什么事情都合理是不可能的。父母把房子和土地留给儿子,却不给女儿,父母也有他们的打算:养儿防老,老有所依大概就是他们的出发点吧。女大不中留,女儿终归要嫁出去。出去后就是外人了。肥水不留外人田,我想这也是他们考虑问题的一方面。不合理的事又能怎样,明星的收入高得离谱,而战斗在一线的科学家就不多,合理吗?事业单位的工资,退休费高出企业单位好几倍,合理嗎?所以说嘛,要做到黄鳝鱼鳅扯做一样长是不能的……

谢邀。

按照现在的办理继承遗产的规定,其他子女不签字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过户的。

一、办理遗产过户,已经不在需要办理继承公证。

之前办理遗产过户,房产登记部门会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这时公证处会要求其他继承人当场签字才能办理,即便你手里有公证的遗嘱也不行,必须其他子女同意并办理继承公证。

2016年司法部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 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已经明确,办理房产继承时不再需要继承公证,因此,也就不再需要其他子女签字了。

二、虽然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现实中还是有很多地方没有落实,依然要求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造成了很多人,拿着公证遗嘱却办理不了过户。

1、如果和其他子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来确定自己对房子的继承权,然后拿着法院判决书直接办理过户。

2、其他子女如果对遗嘱有异议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这也是法律赋予的救济途径。

房产是老人的财产,老人如何处理分配属于老人的权利,子女们应该尊重老人的决定。毕竟是一家人,能够友好协商解决是最好的。

标签:

左侧宽880
左侧宽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