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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利益主体的构成有哪些_教育评价的评价主体?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8 22:26:02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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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教育评价的主体可分为个体评价与社会评价两种不同的类型。个体评价是一种以个人为评价主体的评价,个体可以指一个人,也可以指具有共同利益的一群人。严格来说,个体评价以...

教育评价的主体可分为个体评价与社会评价两种不同的类型。 个体评价是一种以个人为评价主体的评价,个体可以指一个人,也可以指具有共同利益的一群人。严格来说,个体评价以可以分为两种类型:(1)个体的自我评价。此时,自我评价的主体是自我,评价的客体是自我的行为与结果。

(2)个体对他人他事的评价个体对自身以外的其他客体的评价,是个体对他人它事的评价。例如,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就是属于这一类型。 泰勒模式诞生于本世纪30年代,泰勒评价模式与现代学生评价的关系最为密切。这一模式的基本观点集中体现在所谓的泰勒原理中。泰勒原理是由两条密切相关的基本原理组成的:一条是评价活动的原理;另一条是课程编制的原理。泰勒评价模式的评价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教育方案的目标;

(2)根据行为和内容对每个目标加以定义;

(3)确定应用目标的情景;

(4)确定应用目标情景的途径;

(5)设计取得记录的途径;

(6)决定评定方式;

(7)决定获取代表性样本的方法。 CIPP模式诞生于本世纪60年代。有人对泰勒评价模式提出疑问,认为,如果评价以目标为中心、依据,那么,目标的合理性又根据什么去判断?教育除了活动要达到预期的目标外,还会产生各种非预期的效应、效果,这些非预期的效果等要不要进行评价?……。在西方,有一种教育流派认为,教育乃是个人自我实现的过程,用统一的目标模式去统一个人的自由发展,去评价教育、教学的结果,从根本上是不可以接受的。因此,他们对泰勒模式更为丰满。1966年斯塔弗比姆首创了CIPP评价模式。这是由背景(context)评价、输入(input)评价、过程(process)评价和成果(product)评价这四种评价组成的一种综合评价模式。

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精神实质 通过对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历史回顾,纵观各个历史时期教育目的的具体内容,我们可以从中发现,尽管其内容表述不尽相同,有的从施教途径方面强调三育、四育、五育,甚至六育并举,有的从学生应有的素质发展方面强调德、智、体、美等的共获,但其指导思想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社会主义教育是以马克思主义全面发展学说为其坚实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在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的继承、运用和发展,体现着共同的精神实质。这就是: (一)培养“劳动者”是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总要求 教育目的中最根本的问题是回答培养什么人的问题。古代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教育目的在于培养统治者和为统治者服务的人才;资本主义的教育目的是不仅培养资产阶级的接班人,并且还要“为资本家培养恭顺的奴才和能干的工人” 。社会主义社会是要消灭阶级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人人都应成为劳动者,都是国家的主人。所以,把每个人都培养成为劳动者,这是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根本标志和总要求。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出来的新人,绝不应是剥削者和寄生虫,人人都应以劳动为荣。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就曾指出:在理想的社会里,“任何个人都不能把自己在生产劳动这个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中所应参加的部分推到别人身上” 。列宁也明确告诉我们:“无产阶级的目的是建成社会主义,消灭社会的阶级划分,使社会全体成员成为劳动者” 。毛泽东在提出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同时也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给我们开辟了一条到达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境界的实现还要靠我们的辛勤劳动。” 这一切都指明,社会主义社会只存在分工的不同,但人人都应该是劳动者,劳动是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成为劳动者,这是社会主义教育同一切剥削阶级教育的本质区别。 社会主义的教育目的要培养劳动者,但这里所说的劳动者既包括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也包括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都是劳动者。把劳动者仅仅理解为体力劳动者是一种片面的理解。 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应该是一种新型的劳动者。“劳动人民要知识化,知识分子要劳动化” ,社会主义理想的劳动者是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劳动者,是“全而发展的一代生产者” 。造就这种新型劳动者是社会主义教育的理想要求。 我国现行教育方针提出的是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其实这也只是对“劳动者”的具体提法。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都是劳动者,分别来提只是从不同角度要求的具体化。“建设者”和“接班人”,不应理解为培养两种人,而是对社会主义劳动者两种职能的统一要求。就是说社会主义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上,是合格的“建设者”在社会主义革命事业上又应当是革命接班人。这是对社会主义新人的统一要求,而不应把二者分割开来,对立起来。把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分割开来,对立起来,就从根本上违背了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二)要求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教育质量标准 教育目的的另一构成部分是培养规格问题,即人才的素质结构和质量标准。 社会主义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全面发展的新型劳动者。马克思主义认为,全面发展首要的是智力和体力的广泛、充分、统一、自由的发展。因此,社会主义的教育就必须广泛、充分地发展受教育者的智力和体力,使他们不仅具有现代文化科学知识和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真正本领,同时还要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身体素质。智力和体力是劳动能力的基础,是同自然交往的主要条件。只有智力和体力的广泛而充分的统一发展,才能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新型劳动者。 社会主义劳动者是一个完整的社会人,具有丰富的属性。所以,马克思要求“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并且把他作为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的人,因而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生产出来” 。劳动者生存和发展不只是要同自然界交往,因而,需要发展他的劳动能力,而且还要进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也需要发展他的交往能力。“生产力和社会关系--这二者是社会的个人发展的不同方面” ,社会交往能力就是“德”的问题。一个人的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世界观和人生观等思想观点,以及道德品质是“德”的基本要素。所以,社会主义的社会成员不仅要有充分发展的能力,还必须具有充分发展的交往能力,即高尚的道德品质。 德、智、体是人的素质构成的主体,因而教育目的强调三者统一发展。但是现代社会人的素质除德、智、体之外,还要有劳动技术素质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指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不只是生产者,而且是享受者。“因为要多方面享受,他就必须有享受的能力。” 美的欣赏、美的评价、美的创造,是重要的美的享受能力,所以,现代人的构成要素需要有美的能力发展。 现代大工业生产表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己不再是直接的劳动者数量和劳动时间,而是现代科学技术。科学知识只有通过技术的应用才能转化为生产力。所以,劳动技术能力的发展,也是现代人不可缺少的素质。 由上可见,社会主义的新型劳动者的素质构成,除德、智、体作为主体构成要素之外,还要有美和劳动技术要素的发展。我国教育方针在人才规格上提出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正是在于说明这一全面要求。 (三)坚持教育目的的社会主义方向,是我国教育目的的根本特点 按什么方向培养人,这是教育目的的又一个构成要点。 教育目的的方向性是教育性质的根本体现。阶级社会的教育从来都具有阶级性,教育的阶级性首先反映在教育目的上。一切剥削阶级的教育目的,从来都极力掩饰其阶级实质,表述上一贯笼统抽象,尽量把他们的教育目的说成是为整体社会利益服务的。我国社会主义的教育目的不同于一切剥削阶级,毫不掩饰自己的真实意图,明确宣布我们培养的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新型的劳动者。既然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就限定了这种新人不是一般的旧型劳动者,他们是既能从事体力劳动,又能从事脑力劳动的人,他们的素质并不是那种抽象的或资产阶级的德、智、体、美、技,而是具有社会主义方向性的素质标准。 他们是既懂政治、又懂业务,德才兼备、又红又专,既有坚定的无产阶级立场,又有伟大的共产主义理想,既有科学世界观基础,又有高尚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的新一代。教育目的要求和素质规格的社会主义方向性,反映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特色。 教育只有坚持“以德治国”的基本原则和以人性、创新性和实践性为重要原则. 1.遵循基本教育权利完全平等原则 2.遵循非基本教育权利比例平等原则 3.遵循教育利益补偿原则

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构成要素有三:

一是主体,即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二是客体,即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三是内容,即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此前,由韩国法院指定的官方律师团已做出"朴槿惠并无不当得利"的结论,这一律师团是站在第三方立场得出的结论,应该更具公正性客观性与可信性。

这一结论也否定了"朴、崔二人是经济利益共同体"的荒谬说词。

韩国法院不能对上述辩护意见置若罔闻,韩国司法如果继续与文在寅沆瀣一气,甘当当权者撕咬政敌的鹰犬,必将留下历史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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